本篇是诗人吴均《山中杂诗》的三首之一。作品通过对山居小屋悠远、静谧的环境描写,表现了诗人崇尚自然,热爱自然的闲适自在的心情。
“山际见来烟。”“这里的山际”说的是目所能及的山与天相接的地方,写的是极目远望之处。“来烟”,写的是诗人远望所见的动感物象,即远远地看见岚气云烟从天边飘来,这一描写有力地再现了山居小屋环境的深邃和悠远,给人创建了一个极其丰富的幽深神秘的美感想象空间。
“竹中窥落日。”这句的“竹中”,从一个“窥”字可以看出说的应该是竹林的空隙,“落日”就是诗人从竹林的空隙中“窥”见到的明亮清新的一个动感物象。从这个“窥”字我们不难看出,诗人这里写的是近景,即从竹林的空隙中窥视到的红红的落日。这一“窥”,巧妙而又生动地增强了夕阳余晖洒落竹林时刻山居小屋环境优雅、明亮的美感。
如果说在前两句中诗人不惜笔墨为我们再现了山居小屋的环境,那么下边两句写的则是小屋本身的特点。
“鸟向檐上飞。”“向”可以理解为“从”,也可理解为“在”。“ 檐上飞”,说的是傍晚了,鸟儿们快要归巢了,于是在房檐儿上悠闲地,自由自在地,叽叽喳喳地,一会儿飞过来,一会儿又飞过去。这一句写的是山居小屋的近景,是近距离的所见,描绘的是一种清新、明快的场景,它在向人们透露着一种愉悦与欣喜的情怀。
“云从窗里出。”“云”是不可能从“窗里出”的,诗人写的其实也就是一种感觉,我们不妨体会一下,如果站在山脚下,远看山居小屋窗前的景象,那洁白的云朵在小屋的窗前悠闲地飘动,仿佛就是从窗户里飘出来的。这感觉是何等的神奇呀。
诗写得十分精炼。四句写出四个各自独立的画面,如同电影镜头的连接那样,合起来使人感到高而深的山中是那么清幽,甚至冷寂。烟、日、鸟、云都在动,但给人的印象却是无限的静。由这一片寂静,又使人感到诗人心中是那么清静。他没有一点儿杂念,只是静静地观赏着这一切。如果细细吟味,还可感到三、四句隐隐流露出诗人的几分新奇感。高飞的鸟与屋檐齐高,白云由窗间流出,这种景象在平地上见不到,因而使诗人感到有趣。
四句是两副对子。前两句“见”、“窥”的主体是诗人,后两句的主体则是“鸟”和“云”。前两句的节奏是二、一、二,后两句是二、二、一。这样,全诗虽然篇幅短小,内容单纯,却因句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至于不显得单调了。
此诗写作极有章法,动静结合。前两句形成大的环境氛围和背景;后两句点染出具体生动的景物,造成巨细相衬的艺术效果。同时,景物动静结合,构成山居特有的景物环境氛围。诗人又运用景中有人、景中含情、情景交融的手法来观察写出景物,寄托自己的情志于景物环境之中,体现了山居的清静超脱,远离尘嚣,表达了诗人安贫乐道的思想,也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这封信围绕希望得到引荐这一中心,开篇阐明了先达之士与后进之士休戚相关的这一道理,接着称颂于襄阳这位先达之士杰出的才能功业,最后作者毛遂自荐,吐露出迫切希望能得到于襄阳引荐的心迹。全文结构严密,立意明了,逻辑清晰。
文章先是提出“先达之士”与“后进之十”的关系,应是“相须”即相互等待、配合的观点:从正面说,后者靠前者提携才能施展才干,前者靠后者后继才能成就功业。再从反面说,如果不“相须”则前者“美而不彰”,终无出路,后者亦不能留传盛名。大前提明确之后,再说小前提,即联系于尚书与自身:于尚书乃当世先达之士,可惜未闻其荐举“后进之士”,而自己乃有才的“后进之士”,而且处境穷困,正是于尚书应该荐举之人。于是结论不言自明:自己乃应该被尚书荐举之人。
全文从先达与后进两方面展开,而又时时映照回抱,反复萦回,曲折灵转。处处回护着自己,处处敲击着权要,又处处激发着于襄阳要以识才用才为急务。笔如走丸,无一字一意呆滞板实。细细咀嚼,其味无尽。“在门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不妨为君子;“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门”,就未免是小人;“高材多戚戚之穷”,弃置人才,昏庸当道,分明是世道不公;“盛位无赫赫之光”,这是庸官只贪富贵的表现;对权贵“宜闻而久不闻”,是斥其失职的婉词;而无人“遇知于左右,获礼于门门”,这又是权贵们未曾求或不真求人才的结果。文章两出“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明显地是指责当路者心里只想着功名利禄,并无心力“顾其门”,含意丰厚,表达委曲,愈细嚼愈有意味。
全文逻辑严密,析理透彻;文词舒展,陈情委婉;语气凄怆,不卑不亢;首尾呼应,严谨而自然。
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