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上片一开始便点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秋风紧,平碛雁行低,阵云齐。”平碛雁行低”的“低”字,并非写雁飞得低,而是因为景物单调的沙漠旷远无际,与天相连,使得在无边沙漠与无边云天之间飞过的雁阵,在人们的视觉中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飞得很低似的。前三句中每句的最后一个字“紧”、“低”、“齐”,都提炼得十分准确,使人透过这些如实的描绘,感受到战争气氛的紧张。
“萧萧飒飒,边声四起,愁闻戍角与征鼙。”边声,包括边塞上自然界中的种种声音和人事活动中所发出的声音,如风声、雨声、虫鸣声、马嘶声、人喊声等等。在这充耳的边声中,突出了军营中凄厉的号角声(戍角)和惊心动魄的战鼓声(征鼙)。这使人立刻意识到生与死正鏖战急;这便在凄凉的意绪中,又增加了一种悲壮的气氛。这里对“边声”的描写,是运用了加倍渲染的手法;经过如此层层渲染,自然地逼出了一个“愁”字:“愁闻戍角与征鼙”。“愁”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抽象情感;但通过“平碛”“雁行”“阵云”等目中所见景物之刻划,通过“边声”“戍角”“征鼙”等耳中所闻声音之渲染,却显得具体、饱满而又充实。同时,这无形的万缕愁丝,也将上片中所写的各种景物和气氛,暗中串织在一起,使之成为和谐的、有机相连的浑然一体。
下片承接上片意脉,描写征戍生活的艰辛:“青冢北,黑山西。沙飞聚散无定,往往路人迷。”因为青冢和黑山均地处塞外边陲,而且在塞北是比较突出的景观,所以前人诗歌中常以它们作为北方边地的代称,并非实指,本词亦然。边地茫茫沙海,气候变幻无常,往往突然天昏地暗,狂风怒吼,转眼又风过天晴,骄阳似火。由于边风强弱多变,致使飞沙“聚散无定”。在弥天风沙中行走,最容易迷失方向。这种恶劣而又奇特的自然现象,是中原和江南所没有的,它进一步衬托出了兵士们戍边的艰辛和劳苦。
全词最后写道:“铁衣冷,战马血沾蹄,破蕃奚。凤凰诏下,步步蹑丹梯。”深秋,将士们穿上冰冷的铠甲,冲锋陷阵,挥戈杀敌。随着顽敌纷纷饮刃面毙,不但骑在马上的将士血染征袍,就连纵横驰骋的战马,也血沾飞蹄。蕃奚,这里泛指北方入侵之敌。经过浴血奋战面大破顽敌荣立边功的将士,将受到朝廷的封赏和君主的恩赐。全词结句“步步蹑丹梯”,可以理解为想像荣立边功后,便会受到朝廷封赏;也可理解为有功之臣正迈步丹墀,受到朝廷封赏时的情景。不管哪种解释,都有一种号召、鼓舞的力量。
岑参首次出塞,写过许多报绘边塞生活,抒发怀乡之情的优秀作品。这首诗就是其中的一篇,写千里行军途中对故园的怀恋。
诗的首联写清晨行军图景。初赴边塞,千里行军,可记载的很多,诗人舍掉其他事物,仅从战马汗水落地,又踏成泥水这一细节写起,从而突出行军的急促和艰苦,描写是极真切的,没有切身的感受是写不出的。之后,诗人才又补写一笔;“朝驰几万蹄”,不仅点出时间:清晨,事件:行军,而且以“几万蹄”交代出形驰之远,与“朝驰”相映衬进一步突出行军之急切,同时把首句细节描写与长途行军这一巨大场景联系在一起。这两句仅从马蹄着笔写马,而赴边将士行军的急切和艰苦却已经表现很好了,似特写镜头,渲染急促格调,带起全篇。
诗的次两句回顾行军途中经历。“地角”、“天倪”都极言边塞之远,而“雪中”、“火处”则形成鲜明对照,写出边远行军途中气候变化的悬殊,从而用概括的笔墨为上文行军提供了一个特征十分突出的广阔背景。一“行”,一“宿”,概括了行军途中单调而又艰苦的生活,联系“朝驰几万蹄”一句,可知“宿”是多么的短暂,而“行”又是怎样的长久。如果说首句写的是次句的一个细节,那么首联所写的就不过是次联所泻的长途行军的一个极为普通的剪影了。至此鞍马风尘,餐风宿露的长途行军图景已写得十分突出。
在前四句描写千里行军的基础上,后四句转写远赴边塞的乡思。“塞迥”和“乡遥”承上文“地角”和“天倪”而来,是触动诗人情思的客观因索,“中”和“梦”都写诗人情怀,转得极为自然。而一“怯”、一“迷”又细致入微地写出了初出边塞的诗人对环境的陌生和畏惧,对故乡的梦绕魂牵而又难以归去。诗的最后两句写宿铁关西馆时的怀乡之馆:“哪知故园月,也到铁关西”,照应题目点出月夜和铁关。诗人宿于边塞,唯以望月寄托怀乡之情,而又不写自己望月,却反写明月有情伴随自己,从而使自己更添乡思,望的是“故园月”,想的是故乡情,把思乡之情写得很含蓄,很深切。
这首诗写塞上行军,从“胡朝至夜,层层归结到“宿”字上,既有细节描绘,又有场景概括。写乡思,既有直接点示,又以景物烘托,写得十分生动,也十分含蓄。全诗八句,前六句描绘出笼时情景与中情,最后才以景物暗示出“宿”字,结构较别致。
此诗描写夏日江南田野水边的景色:刚下过一阵雨,暖日和风,溪水盈盈;河岸上,草绿花红,柳荫浓密;渲染出明媚、和暖的氛围;同时描绘了儿童牧牛与牛吃草的动态画面,营造了生机无限的意境。全诗远景写意,着色粗放淋漓;近景写人,工笔勾勒,细致入微。诗中浸润着古典的静穆与纯净。
此诗语言浅显易懂。首句写得平易,“晴明风日雨干时”,点明一个大晴天,雨后初晴之日,阳光透亮,风儿流畅,地面的积水正被阳光蒸发,被风儿吹干。一雨一晴,风调雨顺,又是农业生产的好时光。全句展示出的大自然不是死寂的,而是流动的。“草满花堤水满溪”,在这样好的气候条件下,小溪被雨水充盈了,水面和堤齐平,这种情景用“满”字是合适的,常见的;而以“满”字写堤上花儿草儿繁盛之状,原也不足为奇,但“满”在这里作为动词,仿佛青草有意识地去装点堤岸一般,这就生动有趣了。这样的“花堤”,正是放牛的好去处啊。
于是,诗人的眼睛发现了“童子柳阴眠正着”,童子在柳树的浓荫下酣睡。在诗的节奏上,第三句是个顿挫。前两句写的是自然界景物,都充满生气和动态,到了最有生命力的人(又是活泼可爱的孩子),却呼呼大睡,一动不动。轻快的诗歌节奏在这里仿佛停了下来,放慢了速度。然而,情绪上的顿挫,是为了推出第四句“一牛吃过柳阴西。”童子的牛在哪儿呢?牛儿吃着吃着,已经挪到了柳阴的西边去了。因为牧童的安然静止睡眠,使牛儿得以自由自在地吃草,悠然地动着。画面因牛的活动,又活动起来。这样一静一动,和谐自然。这里把牧牛童子和牛的神态写活了,富有生活气息。
这首诗前两句写出了由雨而晴,由湿而干,溪水由浅而满,花草于风中摇曳,大自然充满了生机的律“动”;第三句写出了牧童柳荫下酣睡的自然悠闲的“静”,加上第四句“一牛吃过柳阴西”的时动时静,形成了这首诗独特的生活情趣和原始朴素的美感。
早在钟嵘《诗品序》中,就曾说过“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的话。大自然中四时景物的变化足以感动人心,本来是千古以来诗歌创作中的一项重要质素,一般说来外界物象之所以能感动人心,大约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是由于有生之物对于生命之荣谢生死的一种共感,所以见到草木之零落,便可以想到美人迟暮之悲,如同陆机在《文赋》中所说的“悲落叶于劲秋,喜柔修于芳春”。其二是由于大自然的永恒不变的运转,往往可以对人世之短暂无常,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即如李煜的“春花秋月何时了”。在这两种情况中,物与心之互相感发都是较为明白可见的,在评赏时,也都较为容易解说。有些作品,物与心之间相互感发的关系,并不明白易见,其中确实具有一种深微幽隐的感发。冯延巳的这一首词,正是属于这一类作品。它传达的并不是什么强烈明显的情意,而是以锐敏细微的感受,传达了一种深微幽隐的情绪的萌发。
开端第一句“逐胜归来雨未晴”,先由时节和天气写起,在时节与天气之间,表现了一种矛盾情况。时节是美好的游春逐胜的日子,而天气则是阴雨未晴。“逐胜”,指春日争逐于游春赏花之事,意兴原该是高扬的,但阴雨天则使人扫兴。“雨未晴”似乎也透露一种将晴而未晴之意。诗人“逐胜”已经“归来”,虽在阴雨之中,却也未曾放弃“逐胜”的春游。在这种种矛盾的结合之间,便已显示了一种繁复幽微的感受,既有兴奋,也有怅惘。既有春光之美好,也有细雨之迷蒙。这开端一句看似非常平淡,实已具含了足以引发人心触动的多种因素。像这种幽微婉曲的情境,只有最为敏锐善感的心灵才能感受得到,也只有最具艺术修养的诗人才能表现得出来。
接着“楼前风重草烟轻”一句,写的正是这情绪触引中的眼前所见。“楼前”二字,表面只写诗人倚立楼头,为以下写楼前所见之景物做准备,但诗人“逐胜归来”,依然倚立楼头,就是内心由于逐胜之游引起了一种触引感发。“风重草烟轻”使心中原已触引起的一种感发,更为滋长和扩大。“风重”是说风力之强劲,“草烟轻”,是说草上烟蔼因风吹散而逐渐消失。表面写眼前将晴未晴的景色,然而“物色之动,心亦摇焉”,这种景色,正是引起人心微妙之触发的重要因素。北宋词人柳永就曾写过“草色烟光残照里,无人会得凭栏意”,可见“草色烟光”的景色,确实可以引起人内心的一种感发。一个人如能够观察到风力之“重”与草烟之“轻”,此人必是已在楼头伫立了相当长的时间了。于是诗人对四周的景物情事也就有了更为清楚的认知与更为深刻的感受。因此下面继之以“谷莺语罗花边过,水调声长醉里听”的叙写。“谷莺”,是才出谷的黄莺,正是鸣声最为娇软之时,这种鸣声正代表了春天所滋育出来的最新鲜的生命。何况这种娇软的莺啼,又是从繁枝密叶的花树边传送过来的,有声,有色,这种情景和声音所给予诗人的感发,当然就较之第二句的“风重草烟轻”更为明显和动人了。如此逐渐写下来,大自然的景象便与诗人的情意逐渐加强了密切的关联。于是下一句的“水调声长醉里听”便写到了人的情事。“水调”是一种哀怨动人的曲子。“水调”且“声长”更可想见共声调之绵远动人。何况诗人还在后面又加了“醉里听”三个字,这就不仅写出了饮酒之醉,而且因酒之醉更增加了诗人对歌曲的沉醉。这首词从开端的时节与天气一直写下来,感受愈来愈深切,写到这里,真可以说是引起了干回百转的无限情思。有了如此幽微深切的感发,便不由人不想到要寻找一个足以将这些情思加以投注的对象,于是诗人遂终于在最后写出了“款举金觥劝,谁是当筵最有情”两句深情专注的词句。这二句真是表现得珍重缠绵。“款举”是极其珍重尊敬的态度,“金觥”是极其珍贵美好的器皿,金觥中又是极其芳醇的酒浆,最后更加一“劝”字,当然是劝饮之意,如此珍重地想要将芳醇的美酒呈献给一个值得呈献的人,诗人心中所引发洋溢着的是无比深挚芳醉的情意。最后结之以“谁是当筵最有情”,意谓:在今日的筵席之上,哪一个才是真正能够体会这种深浓的情意,值得呈献这一杯美酒的有情人呢?于平淡的叙写中逐渐加深了情意的感发,表现出内心深微幽隐的一种投注和奉献的追寻与向往之情,这正是冯延巳词的一贯的特色。
“阆州城东灵山白,阆州城北玉台碧。”“阆州”是说明“地名”,当时阆中人已在被唐玄宗赐为“仙穴山”的灵山祭祖祭神,用大量的白花、白幡挂放于满山、满坡、满树枝,映衬得此山一片片白色而象征“灵山白”。“城东”“城北”,是在介绍相关的地理位置;“灵山、玉台”,是专指具体的地方;“白、碧”,是在以景喻事。这两句叙述了阆中当地的清明祭祀活动之事。
“松浮欲尽不尽云,江动将崩未崩石”两句是针对第一联从现实性出发所记载的阆中当地清明节祭祖活动之盛况。“松浮欲尽”,是指松枝在摇动中“想”把本不属于松树的什么东西摇开。可能把一些由唐代阆中人在清明节有人先挂在松树上的白花(诗中喻为白云)、挂在松树上的青纱(诗中喻为乌云)摇散、摇落,但又有后来人在清明时节陆续再在树枝上挂上白花或青纱,让阆中的灵山与玉台山的松树上在这段时间内,能较长期存在着可拟为白云或乌云的白花和青纱,故而能“不尽云”。接着以唱叹的语气写出江面的盛况。唐代阆州盛大持久的祭祖、祭天、祭神、祭亡灵的活动,因不少仪式是官民共同参与,来自陆路与水路的敬拜者络绎不绝:在山祭山神,在水祭水神,在庙祭祖宗,在宇祭上天;这一因船只在江面涌动、陆上又有吹打弹唱而震得岩体欲崩的群体性民俗活动,能震撼目击者的心灵。
第三联上句“那知根无鬼神会”中“根”与“鬼神”均与清明节的活动有直接关系,与《杜臆》所释“阆中山多仙圣游迹”相符合。下句“已觉气与嵩华敌”的诗意不是在讲阆山的山势能与嵩山和华山的高度相似而可“敌”,而仍然是描写阆山清明祭祖活动的空前盛况与磅礴气势。上句中“那知根”正好与下句“已觉气”成为一问一答的对应;而“无鬼神会”和“与嵩华敌”的描写,也是对应式的自问自答。这就是杜甫以《阆山歌》来记叙阆中清明祭祖盛况之诗歌中所表现来的睿智。
最后,“中原格斗且未归”是表达诗人在参加阆中清明节的祭祖活动中,仍不忘记国家的大事。杜甫一直关注着国家大事,即使他在参加阆中的清明祭祖活动以及写其《阆山歌》之际,仍在牵挂着不稳定的中原局势。此时身在阆州,耳闻目睹阆中人民爱祖爱国的民俗与热情,诗人表明自己也要与阆中人民同忧同思同作同为——“应结茅斋著青壁”。这个结句有几层大意:第一,在叙述与感叹中认为自己不能只是一个清明活动的记录者,也同时应当以行动来表示爱祖爱国;能在自己所居茅屋的墙壁著上表示哀愁的青纱,也是一番衷肠的诉说。第二,诗人从阆中清明祭祀活动中所领会“爱祖爱国民俗”的画境,和他要求一首诗所应达到“篇终接混茫”的诗境是近似的、相通的。第三,篇首的“灵山白”与篇末的“著青壁”,一“白”一“青”,又呈现出“白花与青纱”的对仗。这般前呼后应的诗歌结构,强烈地显现出《阆山歌》写作于清明时节的祭祀文化的风格。
杜甫在阆中的时间虽然不长,创作的诗篇却不少。就创作的速度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小小的高产期。这首《阆山歌》专咏阆山之胜,它与《阆水歌》一起成为杜甫在这一时期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