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写才人际遇变化。开头两句,取倒笔写入宫;三四两句写入宫后的心气;五六两句用顺笔写出宫,境情变迁,心兴升降,尽舍其中。扬蛾,形容入宫心兴。被选入宫,心情兴奋,自以为可以依仗颜如鲜花,获得君王的宠幸,哪知道还有色衰之日呢!第四句暗示了后来的变化,正如诗人在《妾薄命》一诗中所云,“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果然,“一辞玉阶下,去若朝云没”。诗人没写出宫的原因,但在三四句中已透露了些许信息。粗看两句诗简括,而简括中,内容丰富,是色衰失宠,还是遭谗被弃,抑或自请出宫,有许多潜台词,留给读者想象和补充。
诗人写到此处,自然不能结束全诗。那么接下来按题意要求似乎应当写才人嫁给厮养卒之后的境况,但诗人没有这样写,而是写她追忆宫中的生活,好像背离了题意,其实这正是诗人艺术构思和表现手法的超凡之处。
先说写回忆深宫生活的四句诗意。宫中生活可回忆的东西很多,但诗人只用了一个“梦”,而且是“梦秋月”,其中的含意耐人寻味。梦为心声。诗人正是抓住这一特点,描写了才人的苦闷,概括了所有的生活内容。“梦秋月”,才人希望八月十五月下君王驾幸,可见她平常是很少见到君王的。从“君王不可见”的意思看,又感到此番希望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分明是多年深宫生活使她得出的结论。得不到君王宠幸的苦闷,希望和失望交织一起,为实现心愿的思虑等等,所有一切精神痛苦,都包容在结句“惆怅至明发”之中了。
再说诗人写这段回忆的用意之妙。首先,回忆深宫生活是对厮养卒妇目前生活的反衬。才人为什么回忆深宫的生活呢?想必是目前生活艰难或失意(嫁为厮养卒妇自然比不上当王妃);遇到不顺心而回忆过去,这是很自然的心理活动,诗人顺乎自然,以深宫的精神痛苦反衬目前的生活艰难,一语两面,这是一种“虚里摹神”(马位《秋窗随笔》)的表现手法,意在留下“画外之音”,让读者去想象和体味。
其次,这段回忆又寄寓了诗人被黜后复杂的心绪。此诗明显地含有寓意,因为它是李白被黜之作。诗人取古乐府直接表述内容的题目,是为了“借此发兴,叙其睽遇之始末耳”(萧士赟语》)。李白的一生,从总的说是积极入世的,他想走“功成身退”之路,即通过自己的声誉,获得君王的青睐,登上高位,实现政治抱负,然后飘然隐退,不慕荣利。天宝初年,好容易获得征召进宫供职,但却遭到了高力士之辈的谗毁,日子不长就被迫离开了长安。在政治上遭受如此挫折之后,他对唐王朝的腐朽有了进一步认识,但在失望的同时,仍然怀念长安,希望重新被征召,再展抱负。此诗就隐寓了他那复杂的心理矛盾。政治上失意,但又不甘于寂寞,陷于出世和入世的矛盾苦恼之中,从而写出了这首诗。才人既不满意于做厮养卒妇,又不满意于宫廷的冷落,但又流露出对君王的眷顾之情,这正是李白被黜后的心理反映。可以说,诗人借才人之口寄寓了心中难言之情。
诗的序言部分写李清照到丈夫赵明诚任知州的莱州探望。但却被赵明诚冷落一旁,而且夫妇俩平生爱好金石之物,在赵明诚的官邸中却一样也没看到。可以想像李清照心中的不满和失落。李清照无聊到随手翻案头上的《礼韵》,以翻到的字为韵,来作诗,而这首诗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下诞生的。
诗的开头两句首先描绘了诗人所处的环境,寒窗败几、空无所有,从写生活环境中反映出诗人心境。而且用典袁术走投无路,身无一物来比喻丈夫所处的环境。虽然明写赵明诚物质上的缺失,但实写赵明诚在精神层次上的缺失。
接着转入议论,对酒与钱这类世人皆为之吸引的东西,表示了轻蔑。在李清照的眼中赵明诚应酬就一个字“俗”,所以李清照说这是喜生事,也就是惹事非。
后四句绝非赋闲之篇,李清照写出了自己向往的生活。闭门谢客、凝香佳思、偶得佳句、人生知己。李清照把自己的情操、品格、皆融于诗中。在这首诗中她不仅仅是调侃自己的丈夫,也是展现她自己追求的生活情趣。
其实,赵明诚虽处仕宦,其风雅素心不曾稍减。有知淄州时所书《白居易<楞严经>跋》为证、赵明诚不以“州守”为重,而以“有素心之馨”为得;复从其夫妇“相对展玩,狂喜不支”的情景尤可想其为人,实为李清照的要求甚高。
“二十余年别帝京,重闻天乐不胜情”。两句所指自然是大和二年(828年)诗人回到长安的事与情,但这话同时也就告诉了读者“二十余年”前,诗人曾在帝京,并且听过“天乐”。这表明诗人当年并非长安一布衣。一别多年,帝京重返,且又听到熟悉的“天乐”,此时此地,直教诗人情难自已。这“情”的内涵是喜,还是悲,是伤,抑是慨,并没有明确说出,要知道答案,就必须了解诗人“二十余年”前在长安的情况,而后又是怎样“别帝京”的,“别”后这二十多年又是怎么度过的,还有与他一样告“别帝京”的朋友们,又有着怎样的遭遇。这些问题,事实上就是一段“永贞革新”的兴起和失败的历史,保守势力对革新派残酷迫害的历史,这里有包括诗人在内的“二王八司马”的悲剧,还有这些悲剧人物之间的相互激励、相濡以沫的动人的篇章。只有思索回味了这些,读者才能体会到“二十余年别帝京,重闻天乐不胜情”的深沉的内涵,和无限的悲慨。对此,诗人有时也表现得比较明快直率,比如“昔年意气结群英,几度朝回一字行。海北天南零落尽,两人相见洛阳城”(《洛中逢韩七中丞之吴兴口号》)。这是头一年(827年)回长安途中在洛阳遇到韩泰时写的,可见这种悲愤之情,久已郁积于胸,“洛中逢韩七”,“重闻天乐”,都不过是遇事则动、借题发挥而已。
一二两句由今而入昔,思绪万端,言简意丰,情溢于词,而对于全诗来说还只是开始,它给与何戡重逢创造了环境和心理的背景。第三句折转入正题,妙以何戡之在,点出“旧人”之不在,如此情景,则“在”亦悲,“不在”亦悲,无限悲痛,隐于字背。况且唯有的一位旧人何戡,又偏不忘旧事,又为他唱起了当年送别的离歌《渭城曲》——“西出阳关无故人”——可没有人能想到重入长安无故人。何戡一曲,往日的“别帝京”,此时的耆旧凋零,更是齐袭心头,千层浪,万重波。滔滔难平。有人说艺术贵在引人思索,此诗之妙,大概也在于此。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词先描写了柳的风姿美态,再写其得宠于一时,颇为风光的情形。全篇正是从这两个方面渲染了御沟柳得意神情。明是咏写御沟柳沐浴皇恩,成为帝王生活的点缀,实则却是讽刺那些小人得志者或一些得宠之人。
御沟之柳,描写如人,如婀娜轻柔的女子。作者抓住其“栽培得地”来写,因柳近皇宫,所以说它“占春多”。写柳树的影映水时作者用笔很细,着色很新,细细的柳丝影映水中,好像轻丝细罗织成,染得水波一片淡黄。当然,光有美丽还不够,还得要皇帝宠爱才好。下片写柳的媚态,写柳近皇宫,得福得吉祥得天独厚。
此词赋咏御沟柳沐浴皇恩,成为宫廷升平生活的点缀,其实蕴含着词人自己的仕进之想。由于供奉内廷的身份,毛文锡的词作经常流露出贵族享乐的情趣。这首词带有鲜明的皇家气派,宣扬“不如移植在金门,近天恩”、“栽培得地近皇宫,瑞烟浓”,柳枝的依附高门,恰正是毛文锡人格精神的形象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