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用朴素粗犷的笔调,逼真地刻画出了茅草和榾柮两个生动的形象:一个风风火火,张牙舞爪,却无所作为;另一个不慌不忙,扎实行动,使人受益。全诗语言浅显,通过茅草与树根的对比,劝谕世人,做人不能虚空而要扎实;尽管带有打油诗的意味,却风格朴拙,意蕴深远。
全诗可以分开来看,上下两句写的是两种不同的火:一种是野地里,一团乱蓬蓬的茅草燃烧起来,看似来势凶猛,一瞬间便可烧红半边天,但是也在一瞬之间,乱茅草就烧完了,火势自然不能随之延续,也就迅速的灭了。“蓦地烧天蓦地空”,两个“蓦”字,突出地表现了一团浮躁虚夸的茅草,来得快也去得快,闹哄哄地一场空,成不了什么气候。另外一种是在火炉里烧老树根疙瘩,它们埋在土里有些年头,早就腐朽了。也正因为腐朽,火劲儿也就小,烧起来慢腾腾的,看着并不张扬,反而能保持恒温,特别耐烧,因而冬天可以用来煨火,于平平淡淡间给人以长久的温暖。
诗人用朴素粗犷的笔调,逼真地刻画出了茅草和榾柮两个生动的形象:一个风风火火,张牙舞爪,却无所作为;另一个不慌不忙,扎实行动,使人受益。这里概括了日常生活中的两种形象:一种是华而不实,好大喜功;另一种则是扎扎实实、默默作来以求实效。诗很浅显,却隐含深意。全诗以烧火为喻,通过茅草与树根的对比,劝谕世人,做人不能虚空而要扎实。此诗似乎在讽刺当时的王安石变法之政令繁复,执行草率,声势浩大,收效甚微。
诗人在诗里并未留下明确的只言片语,对这两种火的形态进行评价,只是单纯地将这两种形态描述出来,诗便结束了。但诗人的态度已经很分明,他用这两种火的形态来喻指世人做事的两种不同风格,一种谓之爆发力,一种谓之持久性。辩证地来看,二者或许各有千秋,难说好坏,但诗人字里行间的意味,很显然是赞成后一种风格的,拒绝那种虚燥的、短暂的辉煌,而是去追寻踏实的、长久的温暖。所以,诗的前后两句之间要用“争似”二字来勾连。另外,这首诗对比手法的运用很有特色。如茅草燃烧前后情况的对比。两个“蓦地”强调其时间之短、反差之大。又如烧茅草与烧树根不同状态对比。“蓦地烧天”与“漫腾腾地”突出茅草的轰轰烈烈与树根的不动声色。又如“蓦地空”与“暖烘烘”对比,强调二者结果一虚空、一实在。
这首诗语言通俗,类似打油诗,但寓理于物,针砭时弊,也可说它是“主理”的宋诗一个典型。
诗的一二句从远处着笔,写诗人极目天涯时所见所感。三四句从近处着墨,写诗人凝视碧山的所见所感。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写望,但从望的感受上落笔,不具体写望见些什么。诗人远望时正当黄昏,夕阳西坠,他遥望故乡,故乡不见,远在天涯。这时候,他看到了落日,又想到落日之处就是天涯,然而明明白白地看得见落日,却仍然望不到故乡。这两句,把思家的愁苦表现得很深刻。
诗先以落日处即天涯作衬,使后句望不见故乡的失望更重更深,在表现时却不直说,而是通过两个“天涯”的反复吟咏比较,让人从中体会出来。以落日喻天涯,是从《世说新语·夙惠》中得到启发。《世说新语》载:晋元帝曾问明帝:“长安与太阳谁远。”明帝起先回答太阳远,因为没见过有人从太阳那儿来。后来又改口说太阳近,因为“举目见日,不见长安”。后来人们常用这典故,以天涯太阳比喻远。如唐岑参《忆长安曲》云:“东望望长安,正值日初出。长安不可见,喜见长安日。”就是在所忆之处与太阳上做文章。
“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从近处着墨,写诗人凝视碧山的所见所感。“已恨”句转折巧妙,既承接上句,补充说明“不见家”之由,又“暗度陈仓”,由前二句着眼于空间的距离转到着眼于空间的阻隔。故乡不可见,不仅因为距离遥远,还因为路途阻隔,所以通出一个“恨”字来。第三句用“已恨”二字领起,无限感慨已在其中。第四句再递进一层,故乡为碧山阻隔,已令人恨恨不已,何况眼下碧山又被暮云遮掩。
诗用“还被”二字唤起,障碍重重,恨重重。再说,山本可用青、绿形容,用“青”也符合诗的平仄要求,可是诗人却用碧字,大约是因为青、绿较为轻、明,碧较为重、暗,不仅更符合等色苍茫中山的色彩,而且能唤起凝童情绪。而当苍茫的暮色遮掩住碧山,凝重压抑感也就更加强烈。诗至结尾,随着时间的冉冉推移,诗人的视野由远而近、由大而小的逐步收缩,色调的由明而暗的变化,结构上的层层递进,那乡思也就愈来愈浓郁,以致浓得化不开。
全诗四句,分四层意思,层层深入,不断推进,把思想感情发挥到极致。中国古代诗词作法,有透过一层、加一倍写法。这种写法,有用在一联中的,如杜甫《夜闻觱篥》云:“君知天地干戈满,不见江湖行路难。”本意写行路难,再加写遍地战争,行路就更难了。又如李商隐《无题》:“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也是如此。更多的是用若干句透过一层,如宋徽宗《宴山亭·北行见杏花》词:“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写思念故宫,故宫不见,转而梦见,最后连梦中也见不到,把感情的波浪重重推向高涨。李觏的这首诗,也是采用了这一手法。
这首诗突出了诗人归乡无计的无奈和痛苦,表达了诗人对故乡深挚浓厚的思念之情。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