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诗作,具有国风民歌的特点。全诗三章,每章均以“鸿雁”起兴,并借以自喻。首章写流民被迫到野外去服劳役,连鳏寡之人也不能幸免,反映了受害者的广泛,揭露了统治者的残酷无情。振翅高飞的大雁勾起了流民颠沛流离无处安身的感叹,感叹中包含着对繁重徭役的深深哀怨。次章承接上章,具体描写流民服劳役筑墙的情景。鸿雁聚集泽中,象征着流民在工地上集体劳作,协同筑起很多堵高墙,然而自己却无安身之地。“虽则劬劳,其究安宅”的发问,道出了流民心中的不平和愤慨。末章写流民悲哀作歌,诉说悲惨的命运,反而遭到那些贵族富人的嘲弄和讥笑。大雁一声声的哀叫引起了流民凄苦的共鸣,他们就情不自禁地唱出了这首歌,表达了心中的怨愤。
这首诗感情深沉,语言质朴,韵调谐畅,虽是一首抒情诗,但又兼有叙事、议论的成份。然而此诗最大的特点是比兴手法的运用,每章开头都以鸿雁起兴,不仅可以引起丰富的联想,而且兼有比义。鸿雁是一种候鸟,秋来南去,春来北迁,这与流民被迫在野外服劳役,四方奔走,居无定处的境况十分相似。鸿雁长途旅行中的鸣叫,声音凄厉,听起来十分悲苦,使人触景生情,平添愁绪。所以以之起兴,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全诗三章根据所述内容的不同,或是兴而比,或是比而兴。一章以鸿雁振羽高飞兴流民远行的劬劳,二章以鸿雁集于泽中,兴流民聚集一处筑墙。这两章都是兴中有比,具有象征意味。第三章以鸿雁哀鸣自比而作此歌,是比中含兴。比兴意蕴的交融渗透,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艺术表现力。由于此诗贴切的喻意,以后“哀鸿”“鸿雁”即成了苦难流民的代名词。
另外,此诗每章所写的具体内容虽各不相同,但却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首章写出行野外,次章写工地筑墙,末章表述哀怨,内容逐层展开,主题得到了升华。再加上“鸿雁”“劬劳”等词在诗中反覆出现,形成了重章叠唱的特点,有一唱三叹的韵味。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
卢僎这一首有名的五排,其妙处在于,诗人以雄劲的笔触,描写主人十月咏梅的艺术概括。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以及把写景、叙事、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既激动人心,又耐人寻味。
首四句为第一小节,以初见石鼓的时、地领起。言时,用古史笔法,是长篇大赋的常用手段。言地,仅出“见鲁叟”三字,却既点明凤翔孔庙的所之地,又借此烘示出古鼓的庄重崇隆,意兼虚实。诗人从政伊始即思先睹为快,其渴慕之情可以想见。所以,“文字郁律蛟蛇走”云,既是“今见”的感觉,又实是“旧闻”的印证。石鼓的古拙而玄妙,庄严而飞动,以及诗人快慰而不满足,而亟欲深究的心情,竟都之短短四句之中显露出来了。
“细观初以指画肚”以下十八句为第二小节,具体描写了所见石鼓的情状。诗人不言其妙,而言“指画肚”的揣摩;不言其古,而言“箝之口”的懊丧。昔韩愈作《石鼓歌》,有“嗟予好古生苦晚,对此涕泪双滂沱”的喟叹,今诗人又瞠乎其后,如之奈何。然而,唯石鼓之妙而且古,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有“强寻偏旁推点画”的举动,一个“寻”字、一个“推”字,苦心孤诣,晰然可见。居然不无所得,前后辨认出“我车既攻”等完整的六句来,好比于器玩中识得古鼎、于星辰中识得北斗一般。“犹识”的“犹”字有聊以自慰之意,“仅名”的“仅”字却又见难以餍足之心,诗人此时,可谓憾喜参半。一脔既尝,必细窥全豹。于是诗人着力描摹了石鼓上其余的文字。“模糊”二句言其没者,斑驳漫漶,如瘢疤如胼胝,而残笔依稀。“娟娟”二句言其存者,秀见挺出,如缺月如嘉禾,而字形怪奇。“漂流百战”,回应前者,饱经风霜、硕果仅存,残破中有劲气。“独立千载”,回应后者,卓然标举、奇古无二,混沌中见精神。叙写至此,意犹未尽,故用“谁与友”的反诘。最后收束到石鼓的大篆书体,上与黄帝、仓颉的古文奇字分庭抗礼,下则哺育李斯、李阳冰的小篆,光前裕后。这八句用四组对仗,以存、没、显、隐的参错和对比来增加变化;句句如言石鼓之可识,句句又实言石鼓之不可识,然而,句句中却皆有石鼓的“古”“妙”二字之。用笔精炼,而石鼓的态势已历历之目。
“忆昔周宣歌《鸿雁》”以下十六句为第三小节,追叙石鼓的原始。石鼓经近人考证,断为秦时记载国君游猎的刻石,而唐宋人因“我车既攻,我马既同”与《小雅·车攻》的起句相同,多附会为周宣王时物。苏轼也不例外。
周宣王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之主,诗人以“忆昔”突作折笔,以下即转入了对宣王政绩的赞颂。特为拈明“歌《鸿雁》”,不仅仅是为同下句“变蝌蚪”作文字上的工对。《鸿雁》为《诗经》篇名,古人认为是赞美宣王的作品,《毛诗序》所谓“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这里正代表了宣王安内的治绩。诗人重点之歌颂宣王攘外的武功,故此处仅用一句为后文拓出地步,王文诰评作者“得过便过,其捷如风”,颇中肯綮。同样,次句表出当时太史籀变古文为大篆,亦隐含了文德修明的意思。诗人认为宣王的中兴,合乎天道人心,人心厌夷王、厉王之乱而思治,而老成干臣如方叔、召虎、申甫、尹吉甫等又适为之辅弼,于是轰轰烈烈,武功烜赫:东征淮夷徐戎,壮士猛如怒虎;北平玁狁之患,军队如其指挥。掌管外交传言的象胥官,不断献上出自外邦的战利品;方叔、召虎一类的功臣,接连领受国君隆重的赏赐。“杂沓”、“联翩”两组联绵字,可用乐章作比:前者如促节,回应战事的频繁;后者如缓板,状写胜利的平易。至此,诗人方点明石鼓的原委:宣王制鼓是为推重将帅亦即是推重拨乱的政治,而不是用于自颂和自娱。《礼记·乐记》:“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大雅·有瞽》:“有瞽有瞽,之周之庭······永观厥成。”二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诗人断定石鼓是如《诗经·崧高》那样的颂功之作,与衡山岣嵝峰上的神禹治水碑同垂不朽;从宣王不炫己,以及鼓上无纪年、无作者姓名的情节上,进而推见了石鼓特出的一大长处,即“勋劳至大不矜伐”,有周文王、周武王的忠厚之风。结末的这段笔墨,实际上是对前所言石鼓辞密难晓的关应和生发。这一小节铺写酣畅,一气呵成。所谓物以人传,人亦以物传,著述宣王的“勋劳”,益见石鼓的崇高。之此小节中,诗人之笔已从石鼓的表象,进入了石鼓的内涵。
第四小节为“自从周衰更七国”至“无乃天工令鬼守”的十八句,写石鼓“义不污秦垢”。上文“欲寻”、“岂有”二句运用缓笔,似漫无收束,此处首二句即紧接着突兀而至,犹如天空中适才还是白云冉冉,陡然阴霾一布,霆雨将至,具有撼动人心的效果。“竟使秦人有九有”,诗人毫不掩饰对暴秦的憎恶。用一“竟”字,比用遂、乃、因、却等字更见感情色彩。“扫除”二句,为秦朝焚诗书、废礼乐的暴政先定一铁案。之这样严峻的形势背景之下,读者不禁要为石鼓的命运担忧。然而,诗人并未接写石鼓所遭受的浩劫,却串入了一段秦时石刻的情况。秦始皇、李斯等人,好刻石谀功,史载其先后于邹峄山、泰山、芝罘、琅玡、石门、会稽等处立石,这些石刻几乎便是秦人留与后世的全部文化遗产。其内容则无一不是“颂秦德”(《史记·秦始皇本纪》语),如芝罘刻石词:“皇帝东游,巡登芝罘······烹灭强暴,振救黔首。”
苏轼不无讽刺地援引了这些话,然与前定案数语对读,可见是欺人之谈。诗人于此串叙中多用讥刺,如以“上蔡公子牵黄狗”称代李斯,预示其日后覆灭的下场;以“后者无继前无偶”状写秦人刻石的骄矜,然而,“后者无继”,又同时带有不齿于后人的寓意。串写这一段,起着两个作用:一是以秦人“刻石颂功”的伪与劣,反衬出石鼓“功大不矜”的真与高;二是谓秦石既如此作伪,石鼓自然羞与同伍,必定不见容于当世,由此领起下文“此鼓亦当遭击掊”,可见它历劫犹存的不易。昔韦应物《石鼓歌》也写到“秦家祖龙还刻石,碣石之罘李斯迹。世人好古犹共传,持来比之犹悬隔”。但苏轼于此,挖掘得更深刻,发明得更透彻。石鼓究竟如何度此大劫,世无明载。诗人遂联想到另一“神物”———相传铸于夏禹时代的九鼎。《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石鼓不显于秦,当亦是鬼神暗中呵护吧!这里以“传闻”证未传未闻,虽以不解解之,但揆度合于情理,又仍关应全篇所叙述的石鼓的古、妙、真、高,可谓神来之笔。
最后四句为第五小节,以感叹石鼓的长存作尾。前面极力铺排石鼓经周之盛,历秦之衰,此处仅用“物自闲”三字轻轻带住。前面大量篇幅驰神走笔于石鼓之中,此处却又忽出作者,与起首四句呼应,而余意固无止尽。
苏轼擅长比喻,描写一件事物,有时接连用比喻,使人应接不暇。此诗即是一例。而此诗还有一大特点,即几乎全篇运用对仗,于整饬中求变化。不少地方开合雄阔,使人浑然不觉。不可否认,有些对句互文见义,少数甚而有合掌之嫌,但细细品味,作者于上下句总求各具重点,尽量扩大其内容的涵量。诗人这样做不是偶然的。之此以前,韩愈、韦应物俱有《石鼓歌》,韩诗尤为著名。韩诗以己身与石鼓的关系为经纬,酣恣行笔,而苏诗则以客观为主,欲免雷同。正因如此,后人往往以此二诗相比,并称名作。苏轼作此诗时,意中处处有韩、韦诗之,于是争奇逞胜,有些地方未免雕琢太过。然而,之前人留下的不多余地中,复以格律自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尤见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