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开篇直接展开议论,明确表现诗人的观点:人生就应该把谋求衣食放在根本上,要想求得自身的安定,首先就要参加劳动,惨淡经营,才得以生存。“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起笔两句,把传统文化之大义——道,与衣食并举,意义极不寻常。衣食的来源,本是农业生产。“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诗人认为人生应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在诗人看来,若为了获得衣食所资之俸禄,而失去独立自由之人格,他就宁肯弃官归田躬耕自资。全诗首四句之深刻意蕴,在于此。这几句诗,语言简练平易,道理平凡而朴素,超越“获稻”的具体事情,而直写由此引发的对人生真谛的思考与总结。
“开春理常业,岁功聊可观。”言语似乎很平淡,但体味起来,其中蕴涵着真实、淳厚的欣慰之情。“晨出肆微勤,日入负耒还。”“微勤”是谦辞,其实是十分勤苦。“日入”,借用了《击壤歌》“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语意,加深了诗意蕴藏的深度。因为那两句之下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山中饶霜露,风气亦先寒。”写出眼前收稻之时节,便曲曲道出稼穑之艰难。山中气候冷得早些,霜露已多。九月中,正是霜降时节。四十六岁的诗人,已感到了岁月的不饶人。以上四句,下笔若不经意,其实是写出了春种秋收、一年的辛苦。
“田家岂不苦?弗获辞此难。”稼穑愈是艰难辛苦,愈见诗人躬耕意志之深沉坚定。诗人对于稼穑,感到义不容辞。这不仅是因为深感“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而且也是由于深知“四体诚乃疲,庶无异患干”。魏晋以降,时代黑暗,士人生命没有保障。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何晏,司马昭杀嵇康,以及陆机、陆云之惨遭杀害,皆是著例。当时柄政者刘裕,比起曹操、司马,更加残忍。所谓异患,首先即指这种旦夕莫测的横祸。再退一步说,为了五斗米而折腰,在“质性自然”的诗人看来,也是一种异患。
“盥濯息檐下,斗酒散襟颜。”农村劳动生活过来的人对这幅情景都是亲切、熟悉的。诗人是在为自由的生活、为劳动的成果而开心。“遥遥沮溺心,千载乃相关。”诗人不仅是一位农民,还是一位为传统文化所造就的士人。他像一位农民那样站在自家屋檐下把酒开怀,可是他的心灵却飞越千载,尚友古人。长沮、桀溺之心意是说:“天下人都说天下是黑暗的,没有人可以改变黑暗的现状,又怎么能像归隐之人一样去归隐山林。”诗人自言与长沮、桀溺之心遥遥会合,意即在此。所以结笔说:“但愿长如此,躬耕非所叹。”但愿长久地过这种生活,自食其力,自由自在,纵然躬耕辛苦,也无所怨尤。诗人的意志,真可谓坚如金石。诗人的心灵,经过深沉的省思,终归于圆融宁静。
此诗夹叙夹议,透过收稻之叙说,发舒躬耕之情怀。此诗的意义在于,诗人经过劳动的体验和深沉的省思,所产生的新思想。这就是:农业生产乃是衣食之源,士人尽管应以道为终极关怀,但是对于农业生产仍然义不容辞。尤其处在一个自己所无法改变的乱世,只有弃官归田躬耕自资,才能保全人格独立自由,由此,沮溺之心有其真实意义。而且,躬耕纵然辛苦,可是,乐亦自在其中。这份喜乐,是体验到自由与劳动之价值的双重喜乐。陶渊明的这些思想见识, 晚周之后的文化史和诗歌史上乃是稀有的和新异的。诗中所耀动的思想光彩,对人生意义的坚实体认,正是此诗极可宝贵的价值之所在。
这是一篇寿词,词人始终对寿星的家庭荣耀进行夸赞,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寿星主人充满了敬意,特别是对寿星有两个好儿子好生羡慕。
词的上半阕主要是写寿星本人,手法采用顺序结构写作,白描手法直接来讲述寿星本人及其家庭。其中“叶阶蓂初秀”说明了寿星出生在初六日。接着就说她从小生活在一个有良好教育的家庭,在家庭里就像冬日的阳光和标志着春天来临的星斗,被视为掌上明珠。再接赞美“南昌”长得美而贤惠,嫁了一个难得的好丈夫。到如今,儿孙满堂,且都是锦衣还乡的高官显宦。
词的下半阕就是采用大量的用典手法来写寿星的两个儿子。夸其人不如夸其子,作者深谐此道。大量贴切的典故赞誉寿星的两个儿子。如“棠棣连阴”、“虎符熊轼”、“夹河分守”、“青云咫尺”。不管是那个母亲听了别人这样赞自己的儿子肯定心花怒放。
因为是应酬寿词,无非是善颂善祷,应世随俗而已,所以难得有佳句,因此有人以此来说明此词不是李清照所作。其实词中赞美颂词写的委婉含蓄,比喻贴切,用典自然,表现了作者较高的语言修养,也是贺寿词中的佳品。徐培均也是以此来说明此词风格为什么与李清照的一贯风格不符,实为体裁所限。
此诗在构思上的特点,是用侧面描写来表现主题。诗中并没具体描写战争,而是通过对塞外景物和昔日战争遗迹的描绘,来表达诗人对战争的看法。开头四句是从军士饮马渡河的所见所感,描绘了塞外枯旷苦寒景象。诗人把描写的时间选在深秋的黄昏,这样更有利于表现所写的内容。写苦寒,只选择了水和风这两种最能表现环境特征的景物,笔墨简洁,又能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首句的“饮马”者就是军士。诗中的“水”指洮水,临洮城就在洮水畔。“饮马”须牵马入水,所以感觉“水寒”,看似不经意,实则工于匠心。中原或中原以南地区,秋风只使人感到凉爽,但塞外的秋风,却已然“似刀”。足见其风不但猛烈,而且寒冷,仅用十字,就把地域的特点形象地描绘了出来。三四两句写远望临洮的景象。“平沙”谓沙漠之地。临洮,古县名,因县城临洮水而得名。即今甘肃东部的岷县,是长城的起点,唐代为陇右道岷州的治所,这里常常发生战争。暮色苍茫,广袤的沙漠望不到边,天边挂着一轮金黄的落日,临洮城远远地隐现在暮色中。境界阔大,气势恢宏。
临洮一带是历代经常征战的战场。据新旧《唐书·王晙列传》和《吐蕃传》等书载:公元714年(开元二年)旧历十月,吐蕃以精兵十万寇临洮,朔方军总管王晙与摄右羽林将军薛讷等合兵拒之,先后在大来谷口、武阶、长子等处大败吐蕃,前后杀获数万,获马羊二十万,吐蕃死者枕藉,洮水为之不流。诗中所说的“长城战”,指的就是这次战争。“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这是众人的说法。对此,诗人不是直接从正面进行辩驳或加以评论,而是以这里的景物和战争遗迹来作回答:“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足”是充满的意思。“白骨”是战死者的尸骨。“今古”贯通两句,上下句都包括在内;不仅指从古到今,还包括一年四季,每月每天。意思是说,临洮这一带,一年四季,黄尘弥漫,战死者的白骨,杂乱地弃在蓬蒿间,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这里的“白骨”,包含开元二年这次“长城战”战死的战士,及这以前战死的战士。这里没有一个议论字眼,却将战争的残酷极其深刻地揭示出来。这里是议论,是说理,但这种议论、说理,却完全是以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因而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手法极其高妙。
这首诗着重表现军旅生活的艰辛及战争的残酷,其中蕴含了诗人对黩武战争的反对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