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于濆是晚唐一位现实主义诗人。他写过不少关心民生疾苦、反映社会现实以及揭露封建统治阶级罪行的诗篇,《里中女》就是其中的一首。
此诗是通过农家女和富家女的巨大差别为贫家女子鸣不平的。诗的前四句以池中鱼不知海水深来比喻穷乡僻壤的女子无从想象富贵人家的生活。诗的开头,富于民歌比兴色彩。诗以“池鱼”比“桑女”、“海水”比“华堂”,表明贫苦的桑下女不理解富贵人家的生活,自然而贴切。民歌往往重复咏唱。诗中“吾闻”、“不识”,重叠两次,音节流美,自然地表露出作者的同情之心。
接下来将采桑女的种种美好资质和她们的贫苦生活作对比。五、六句中“苦机桑”扣“桑下女”,“鸣杵砧”扣“华堂阴”,形成了鲜明对照,揭示了富贵人家与桑下女截然不同的生活状况。“机桑”,织布工具。“杵砧”,捣衣工具。“苦机桑”的“苦”,反映了桑下女那种“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孔雀东南飞》)的辛劳情景,然而桑下女的劳动成果,却全给富贵人家剥夺了去。“鸣杵砧”的“鸣”字,既形象地表现捣衣之声,又暗示富贵人家不养蚕,不织布,反而遍身罗绮,有做不完的衣服。这是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晚唐时期,朝政日非,国势日微,赋敛日重,劳动人民终岁劳苦,不得温饱,而豪门贵族“缯帛如山积”(白居易《重赋》),“衔杯吐不歇”(郑遨《伤农》)。“苦机桑”与“鸣杵砧”对照,正深刻地反映了这种罪恶的社会现实。
以下是通过形象进行议论。作者以“天与双明眸,只教识蒿簪”慨叹桑下女天生一双明亮的眼睛,但因为她贫苦,只能见到野蒿制成的簪子,见不到精致的束发工具。“明”字妙,突出了桑下女天真活泼、聪明伶俐的神态。“只教”,一个转折,点出劳动妇女不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精致的工艺品,一生只见识过粗贱的饰物,显露出作者的不平之意。
接着,以“越娃”(西施)“韩娥”这两个形象的比喻,承接“双明眸”,并在“越娃”“韩娥”之上,冠以“徒惜”,惜桑下女有西施之貌,而幽处野里;有韩娥之音,而湮没无闻。“惜”而徒然,表明了作者的无限感慨与无可奈何的心情。
“珠玉不到眼”两句,从字面看,并无难解之处。“遂”字很重要,它将两个否定词“不”与“无”紧密联结起来,贯通上下文,以表明桑下女具有一颗纯洁而质朴的心,而这颗心又是“珠玉不到眼”使然的。
结尾两句,与“华堂”、“富家”照应,并与桑下女恰成对比,反映了作者对封建统治者的不满,这是全诗精神的结穴处。赵飞燕是汉成帝的皇后,受宠幸,尚豪奢。“满髻钗黄金”,“钗”作动词用,是说赵飞燕发髻上插满了黄金制成的装饰品。这些装饰品从的来源是美人“两片云,戴却数乡税”(郑遨《富贵曲》),正是从千万个“桑下女”式的劳动人民身上榨取的。这就提醒人们:统治者骄奢淫佚的生活凝聚着劳动人民的血和汗。作者不便说明当代,所以假托“赵飞燕”。这与白居易《缭绫》中“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的手法是相似的。纪昀认为,古人为诗,不废议论,只是“不着色相”而已。《里中女》就是这样。此诗意在揭露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然而这个意思,不是直言的,抽象的,概念化的,而是通过各种艺术手法和形象语言来表达的,是富于情韵的。
此诗与一般的同情贫女的诗作不同,诗中没有因为里中女贫困就对她一味地赞扬,而是指出了“珠玉不到眼,遂无奢侈心”,即里中女不是天生纯朴,富家女也不是生来尚豪奢,而是环境使然,导致他们之间不同的原因是财富对人纯洁心灵的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