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重行行,步出城南隅。飞盖凌青云,食马跃长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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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可留,中心郁以纾。子如云中鸿,予如汀际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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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沉既异势,羽翼何时俱。弩力事功名,宏此壮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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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言俟嘉誉,慰我心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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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èngwángyuánměièrshǒuèr--zōngchén

zhíshǒuzhòngxíngxíngchūchéngnánfēigàilíngqīngyúnshíyuèzhǎng

xíngrénliúzhōngxīnshūziyúnzhōng鸿hóngtīng

chénshìshíshìgōngmínghóngzhuàngshì

yuànyánjiāwèixīn

宗臣

宗臣

宗臣(1525~1560)明代文学家。字子相,号方城山人。兴化(今属江苏兴化)人。南宋末年抗金名将宗泽后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由刑部主事调吏部,以病归,筑室百花洲上,读书其中,后历吏部稽勋员外郎,杨继盛死,臣赙以金,为严嵩所恶,出为福建参议,以御倭寇功升福建提学副使,卒官。诗文主张复古,与李攀龙等齐名,为“嘉靖七子”(后七子)之一,散文《报刘一丈书》,对当时官场丑态有所揭露,著有《宗子相集》。 ▶ 647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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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怨春归早,花余几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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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将根蒂在,岁岁有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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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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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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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沉魄浮魂不可招,遗编一读想风标。
沉魄浮魂¹不可招²,遗编³一读想风标
译文:古代圣贤孟子早已去世,他的魂魄也无法招回,只有他的遗作永世长存。每次阅读其经典,就能想见他生前的风度与品格。
注释:孟子:名轲(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字子舆。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邹城市)人。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代。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四处游说诸侯,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孟轲所如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史记·孟子传》)为儒家重要经典之一。¹沉魄浮魂:指逝去的魂魄。魂魄:古时谓人的精神灵气。人死后,魂升于天,魄入于地。²不可招:指人死不能复生。招:招魂。唐人李商隐《奠相国令狐公文》:“圣有夫子,廉有伯夷。浮魂沉魄,公其尚之。”³遗编:指《孟子》一书。⁴风标:风度,品格。
何妨举世嫌迂阔,故有斯人慰寂寥。
何妨举世¹嫌迂(yū)²,故³有斯人慰寂寥
译文:不怕被人视作迂腐,因为有孟子安慰自己,从而让寂寞的灵魂充满活力。
注释:¹举世:世上所有的人。²迂阔:迂腐而不切实际。《史记·孟子传》:“孟子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治平四年(1067)九月戊戌,招安石为翰林学士。神宗谓吴奎曰:“安石真翰林学士也。”奎曰:“安石文行,实高出于人。”神宗曰:“当事如何?”奎曰:“恐迂阔。”神宗弗信,卒招用之。安石《答孙少述书》云:“某天禀疏介,与时不相值,生平所得,数人而已。”³故:固,毕竟。⁴斯人:此人,指孟子。⁵寂寥:寂寞。唐明皇之妃江采蘋《谢赐珍珠》:“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

mèngzi--wángānshí

chénhúnzhāobiānxiǎngfēngbiāo

fángshìxiánkuòyǒurénwèiliáo

二室凌青天,三花含紫烟。
二室凌青天,三花含紫烟。
译文:嵩山的太室山与少室山相携高凌青天,少室山上的贝多树一年可开三次花,紫烟氤氤。
中有蓬海客,宛疑麻姑仙。
中有蓬海客,宛疑麻姑仙。
译文:山中有蓬莱海上仙客,宛如麻姑仙女。
道在喧莫染,迹高想已绵。
道在喧莫染,迹高想已绵。
译文:大道在心,喧尘莫染,心迹高韬,浮想联翩。
时餐金鹅蕊,屡读青苔篇。
时餐金鹅蕊¹,屡读青苔篇²
译文:饥时就餐桂花的金鹅蕊,闲暇时每每精读青苔纸写的道书。
注释:¹时餐金鹅蕊:“鹅蕊”一作“蛾药”。²屡读青苔篇:“青”一作“古”。
八极恣游憩,九垓长周旋。
八极恣游憩,九垓长周旋。
译文:宇宙八极恣意游憩,长在天宫九垓交际周旋。
下瓢酌颍水,舞鹤来伊川。
下瓢酌颍水,舞鹤来伊川。
译文:一瓢饮尽颍河水,身骑舞鹤来到伊川。
还归空山上,独拂秋霞眠。
还归空山上,独拂秋霞眠。
译文:晚上还归空山去,身披秋霞独眠。
萝月挂朝镜,松风鸣夜弦。
萝月挂朝镜,松风鸣夜弦。
译文:明月如鸾镜挂在女萝藤间,夜晚松风呖呖如鸣琴弦。
潜光隐嵩岳,炼魄栖云幄。
潜光隐嵩岳,炼魄栖云幄。
译文:潜影晦光隐居中岳嵩山,锻精炼魄栖息在云幄。
霓裳何飘飖,凤吹转绵邈。
霓裳何飘飖,凤吹转绵邈。
译文:霓裳飘飖,凤声呖呖,绵绵不绝。
愿同西王母,下顾东方朔。
愿同西王母,下顾东方朔。
译文:愿你与西王母一道来看看我这个下谪人间的东方朔。
紫书倘可传,铭骨誓相学。
紫书倘可传,铭骨誓相学。
译文:如果焦炼师你可以收到我这封紫书,我将铭心刻跟你学习仙道。
北陇田高踏水频。西溪禾早已尝新。隔墙沽酒煮纤鳞。
北陇(lǒng)¹田高踏水²频。西溪禾早³已尝新。隔墙沽(gū)煮纤鳞(lín)
译文:北边高地上很多人辛勤地踏水灌地,人们已经尝过了新收割的西水边上的早稻,隔着墙打来酒,炖上细鳞鱼。
注释:¹陇:高地。²踏水:用双脚踏动水车。³禾早:早熟的稻米。⁴尝新:指品尝新稻。⁵沽酒:买酒。⁶纤鳞:小鱼。
忽有微凉何处雨,更无留影霎时云。卖瓜声过竹边村。
忽已微凉何处雨,更无¹留影霎(shà)²云。卖瓜声过竹边村。
译文:忽然间下了一阵雨,使人感到凉爽,可是一会儿连一点云彩也没有了。卖瓜人已走过竹林旁的村庄。
注释:¹更无:绝无。²霎时:形容极短的时间。

  词的上片通过选取江南农村独具特色的题材和生活场景,描写了乡村生活的安恬美好,表达了洋溢在作者心头的喜悦。“北陇田高踏水频”,北面高地上的农民在不停地踏着水车,灌溉农田。“频”充满动态和声势,也暗示出农民在农忙时节的辛苦勤劳。“西溪禾早已尝新”,与此不远的一个村庄,农民们已收割完早稻,他们已碾出了新米,蒸出了喷香的米饭。“尝”写出丰收年景的来之不易和丰收年景里人们的喜悦。“隔墙沽酒煮纤鳞”,一天的劳作结束,煮上从河里捞到的细鳞鱼,倒上白天买来的酒,有吃有喝,有滋有味,一天的疲惫和辛苦都烟消云散了。上片三句描写的是三幅画面,三幅画面地点不同,风采各异,似同时(或先后)收入作者的眼帘,构成一幅充满生机、生动独特的农村生活画卷。“北陇”“西溪”“隔墙”等词语不仅突出了乡村气息,更暗示出空间的开阔广袤,读来让人思维活跃疏宕,毫无局狭之感。

  下片通过夏天风雨不定独特天气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宠辱不惊的淡定心态。换头两句“忽有微凉何处雨,更无留影霎时云”,忽然凉风吹拂,接着飘来几星细雨,就在人担心要下雨的时候,抬头望天,带雨的云一眨眼又无影无踪了!表意一波三折,波澜起伏。这两句写夏天独特的天气变化,内容倒平常无奇,但表达上有不凡之处,形式上少了几分词的随意灵活,多了几分诗的整饬和表意的含蓄及理趣。但此时,作者的着眼点并不在风雨阴晴上,而是在最后的结句“卖瓜人过竹边村”一句。有了这一句,前面的风雨阴晴变化即是过眼烟云。至此,小令的境界顿然跃升。

  上片先写北陇踏水灌田,西溪收稻尝新,继写沽酒煮鱼。足见农事辛勤,生活安乐。下片写忽降微雨,清凉宜人,转眼云影飘散,蓝天当空,卖瓜人在绿竹丛生的村庄推销产品。通篇清新淳朴,生活气息浓厚,宛如一幅生机盎然的浙西农村图。

参考资料:
1、 马玮.《辛弃疾》: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14.01:第219-221页
2、 王新龙编著,辛弃疾文集 3,中国戏剧出版社,2009.08,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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