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幅美丽的农村风景画。仲春季节,南阳之西,一派大好春光。美时,美地,美景,在“春半南阳西”中,隐约而至。遍村柔桑,欣欣向荣。着一“过”字,境界全出。“柔桑过村坞”,在动态中,柔桑生长的姿态和鲜嫩的形状,活现在眼前,这就把春天的乡村,点缀得更美了。加之垂柳扶风,娉娉袅袅,春雨点点,回落塘中,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情趣。再看,那农家娉童,披着蓑衣,愉快地唱着歌;竹篱笆内,可窥见那穿着绛黄色裙子的农家女的倩影。行路征人,解松半湿的衣衫,在村里歇脚,村主人热情地用鸡黍招待客人。这首诗,首联、颔联是写村景,颈联、尾联是写村情。其景实,其情真,与诗题是呼应的。
《村行》的艺术特色,可用轻倩秀艳来总括。《李调元诗话》云:“杜娉之诗,轻倩秀艳,在唐贤中另是一种笔意,故学诗者不读小杜诗必不韵。”所谓轻倩秀艳,即轻盈巧倩,秀美艳丽。它好像是个风华正茂的女子,秋波流转,含情脉脉,秀而不媚,艳而不淫,风姿婀娜,楚楚动人。
轻倩秀艳,不仅显示在妇女形象和爱情生活的描写中,也表现在大自然的描绘中。除了《村行》以外,《汉江》、《寄扬州韩绰判官》、《山行》、《寄远》、《柳绝句》、《江南春绝句》等,均以轻倩秀艳见长,又各有其奇特风采。然而,它们与《村行》相比,却缺少那么一点点野趣与农村风味。《村行》一诗,在轻倩秀艳之中,显示出野逸、村朴、真挚、热情。诗人所描绘的柔桑、村坞、垂柳、塘雨、蓑衣、娉童、耕牛、篱笆、村女、主人、鸡黍等,都是美好的田园风光。
《村行》不是静止的田园画,而是运动着的风光图。从诗题中,就点出了“行”的特色。“行”,带动全篇,连风景也是处于流动之中的。在诗人笔下,春,不是停滞的,也不是笼统地指正、二、三月,而是指农历二月中旬。这时,春天已过去一半,故曰“春半”。这个半字,虽本身不是动词,但诗人却赋予它以动作性,它显示出大好的仲春季节的来临。此外,在诗人笔下,柔桑处处,生机勃勃,但诗人在描绘它的长势时,不用满字,而用“过”字。这个“过”字,既写了柔桑的生长过程之快,又写了柔桑长势之茂盛及其涵盖面之大。此外,诗人笔下之柳,不是呈一种动势,而是呈多种动势。它不仅下垂,而且随风摇动,仿佛少女娉娉的腰肢一样,左右摆动。此外,作者所写的雨,不是大雨,而是点点细雨。“点点”,还呈现出落雨的动势。雨落水塘,溅起圆圆的水花,“回”字,与前面的“垂”字对照,“点点”与前面的“娉娉”对照,更加强了风景的动态美。如果说,前面两联是写风景动态美的话,那么,后面两联就是写风情动态美了。放牛娃唱着动听的歌,给人以听觉上的美感;从外边可以窥及篱内村女绚丽的衣裙,给人以视觉上的美感;征衫半湿,且解且歇,村人好客,馈以鸡黍,给人以味觉上、触觉上的美感。诗人就是如此地善于捕捉刹那间的人物的动态去表现农村的人情美。
《村行》这首小诗,具有轻柔秀美的特点。它与《商山麻涧》等诗,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商山麻涧》中,所写的云光岚彩,柔柔垂柳,滴滴塘雨,秀眉娉童,茜裙女儿,均富于柔和的特质。此外,诗人写竹,则“历历羽林影,疏疏烟露姿”(《栽竹》);写梅,则“轻盈照溪水,掩敛下瑶台”(《梅》);写鵁鶄,则“静眠依翠竹,暖戏折高荷”(《鵁鶄》);写鹭鸶,则“惊飞远映碧山去,一树梨花落晚风”(《鹭鸶》)。这些诗句,与《村行》虽各有特色,但都具有轻倩秀艳之美。
这是作者追忆亡母的一篇记叙文。全文可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篇首到“以二子肖母也”,叙母亲生卒年月、致病原因及去世当时的情境。作者母亲生于明弘治元年,死于正德八年,算来仅得年二十六岁,那是非常年轻,还未能充分享受人生的年龄。一可伤也。她十六岁出嫁,七年间生七胎,其中夭折两人。文中用近乎流水账的记叙诉说出母亲生活的沉重和酸辛。虽然这里表情的话仅数句:“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日:‘吾为多子苦!”’然只此数句也够了,因为事实比语言本身更有力。二可伤也。为了免除没完没了的多育之苦,母亲接受了老妪所献的民间避孕偏方,饮尽盛二螺的杯水,不意落下暗哑的后遗症,不过三年便去世了。应当指出,这里作者未直接叙写母亲死前悲苦心情。因为当时他的长姊还不到十岁,他更小一岁,无从记忆,不宜虚构:却记载了失母的孩了们不大省事的情状:“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死在儿女待哺的盛年之际,三可伤也。“伤哉”二字,分量极其沉重。
于此,作者又记下当时事,即家人延请画工描绘遗容,却以作者与火姊共作模特儿 “鼻以上画有光,鼻以下画大姊”。这最平常的叙事中包含的深厚微妙的感情,对具有重视亲缘关系的文化传统的读者,至今仍是心有灵犀,不难体会的。“二子肖母”此文无字处有着极复杂的情味,妙在笔墨省净。
第二部分从“孺人讳桂”到“无一字龃龆,乃喜”,也是全文的主要部分。叙述母亲娘家境况门风、母亲的德性及生平事略。叙述外祖家风等于交代母亲德行的根源,乃题中应有之义。周氏是昆山县的一个大家族,聚居在县城东南三十里的吴家桥,从千墩浦往南至桥,沿小港以东一带,便是其居住范围。外祖是国子监监生,又是地方上有钱的人。但崇尚俭朴,与本家关系和睦 “与人妁妁说村中语,见子弟甥侄无不爱”,后文还补叙了他对子女的慈爱(母亲嫁后“外祖不二日使人问遗”)。从这样一个温暖实际的小康之家长成的母亲具有勤劳、俭朴、宽厚、聪慧、识理种种品性,也就不足为怪了。以下便通过具体事略表彰母亲的上述德行。
文中描述母亲回吴家桥娘家,则纺木棉:到县城婆家,则搓麻线。虽然并无盐米短缺之忧,却忙碌得像吃了早饭没晚饭的样子。可见她是勤劳成性的。又说冬天生炉火剩下的炭屑,她也吩咐婢女团起来,一排排晾在阶下,“室靡弃物,家无闲人”,可见其俭朴。尽管拖累很多,“儿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却“手中纫缀不辍”,“户内洒然”,可见其善于持家。再说她待僮仆的好处,虽不免有责罚,却不忍在背后出恶语怨言。娘家每年送来尝鲜的“鱼蟹饼饵”,大都与家人共享,故“家中人闻吴家桥人至,皆喜”,由此可见母亲的厚道。
最后忆及母亲对作为长子的作者所施的教育:有光七岁时与从兄有嘉入学,遇到雨天,有嘉便不上学了;有光自己也不想上,但母亲却不允许。可见她对子女决不一味溺爱,俨有孟母之风。每每半夜母子睡醒,母亲便“促有光暗诵《孝经》”,倘能熟读到十分流利,“无一字龃龉”,便很高兴。可见母亲教子很严。这部分通过一系列家庭琐事的追忆,凸现了一个能干、慈爱而有见识的母亲的形象。正由于作者是通过亲闻亲见的琐事描写加以反映,所以决无空洞浮夸的感觉,而使人觉得非常真实可信。
第三部分从“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叙述母亲死后两家人事变迁,引出沉痛的思念。其中一段叙母亲及外祖母相继亡故后,外家遭遇的不幸。由于一场瘟疫,夺去了舅母、四姨等三十人性命,唯外祖父与二舅幸存下来。这种自然灾祸,与母亲的死似乎无关,又似乎隐约有一种“祸不单行”的神秘关系。作者只记事实,言下却有无穷感慨。
以下一段则叙母亲死后十一年,有光人学,且与大姊各完婚嫁。作者这里特别说明,大姊的归宿为“孺人所许聘者”,有光所娶也是“孺人所聘者”。盖旧时儿女婚事概由父母之命,这在母亲死前一一已有安排。这种念念不忘的口吻,涵味仍是深厚复杂的。文中写道,“期而抱女。抚爱之,益念孺人。中夜与其妇泣”。一些印象较深的往事记忆犹新,但更多的往事却已记不分明,令作者黯然神伤,故末句伤痛之语便觉水到渠成。
文中所表达的既有对母亲特有的短暂、辛苦而不无光华的一生的诚挚的纪念,又有人伦中最普遍最深切的一种感情。即对母爱的歌颂与依恋。作者力求客观叙事,绝去粉饰。尤其突出的一点,便是尽量地减去了直接的、主观的抒情。该文用第三人称叙事,除“伤哉”、“天乎痛哉”两短语,几乎全篇是不动声色地叙事。然而由于所叙皆作者印象最深、涵味极厚的生活细节,款款叙来,自足动人。如文中记儿女或牵衣或乳抱,母亲却劳作不息,那形象是极平凡而又可歌可泣的。
特别是首尾两部分,最质木无文,却最见功力。最有特色,情性横溢,潜台词极多。文章不仅文字简练,而且富于含蕴。例如写母亲之死,诸儿不知悲痛,仅随人而泣,令人感到双重的可悲。又记画工以遗孤为模特儿画遗容,仅说“二子肖母”,令人反思母亲当时如何撇得下如此小儿女,越觉其以浅语表深哀.催人泪下。作者用了即事寓情的手法,满足于款款叙事,赋予了全文以不动声色而感人至深的特殊风采。
纵观全篇,并没有过多作者强烈而直接的感情抒发,而是通过白描的手法对生活细节进行描述,却将自己厚重的感情融于字里行间,融于这些看似简单平凡的事件。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平凡淡然的背后却是隐藏着作者对亡母的深深的怀念与对亡母逝世的沉痛之感以及亡母高尚美好的品德。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刘逸生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首诗是张说在校书郎任内出使西川时写的,虽只寥寥二十字,却颇能看出他写诗的技巧和才华。
一个接受任务到远地办事的人,总是怀着对亲人的眷恋,一到目的地,就掐指盘算着回归的日期,这种心情是很自然的。但张说能把这种幽隐的心情“发而为诗”,而且压缩在两句话里,却不简单。
“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客心”是旅外游子之心,“争日月”,象同时间进行一场争夺战。这“争”字实在写得好,把处在这种地位的游子的心情充分表露出来了。“来往预期程”,是申说自己所以“争日月”的缘故。公府的事都有个时间规定,那就要事先进行准备,作出计划,所以说是“预”。十个字把诗人当时面临的客观情况,心里的筹划、掂量,都写进去了,简炼明白,手法很高明。
这十个字又是下文的伏笔。本来使蜀的日程安排是十分紧凑的,然而诗人回归之心更急切,他要力争按时回洛阳。他是洛阳人,在洛阳有家,预期回归,与家人团聚。
下文忽然来个大转折:“秋风不相待,先至洛阳城。”不料情况突变,原定秋前赶回洛阳的希望落空了。游子之心,当然怅惘。然而诗人却有意把人的感情隐去,绕开一笔,埋怨起秋风来了:这秋风呵,也是够无情的,它就不肯等我一等,径自先回洛阳城去了。
这一笔,妙在避开了率直无味的毛病,而且把人格化了的秋风形容为“无情的秋风”。这秋风先至,自然要引起许多烦恼。可以试想,秋风一至洛阳,亲人们必然要翘首企盼;而自己未能如约的苦衷就更不用说了。淡淡一笔,情致隽永深厚。
在这里,诗人到底是埋怨秋风,还是抒发心中的烦恼?诗中没有明说,颇费人寻绎,正是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不过可以想见,诗人对于这次情况的突然变化,确实感到意外,或有点不满,不过他用的是“含蓄”的语言罢了。
张说早些时就写过一首《被使在蜀》诗:“即今三伏尽,尚自在临邛。归途千里外,秋月定相逢。”归期定在秋月,即此诗所谓“预期程”。不料时届秋令,秋风已起,比诗人“先至洛阳城”,他却落后了,即诗题所谓“后期”。秋风本是按时而起,无所谓“先”;只因诗人归期“后”了,便显出秋风的“先”来。两首合看,于诗中的情味当有更深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