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春日闺情,抒写一位女子与相爱之人分别后寂寞、无奈的心情。
上阕写女主人公池上凭栏闲望,用“花映柳条”领起,“雨萧萧”作结,两句都是写景,前句明艳,后句暗淡,寓意着好景不常,美人迟暮。中间“闲向绿萍池上。凭阑干,窥细浪”三句写女主人公的一系列动作,重点落在一“闲”字上,以示她凭栏窥浪,全不觉得赏心悦目,体现其百无聊赖的内心感受。
下阕写女主人公深闺怀远的寂寞。换头二句写她的境遇和感受。“近来音信两疏索”七个字,将相思离情点出,以下的描写无不因这情思引起。音信疏索是心情寂寞的原因。接下来“洞房”“寂寞”以一“空”字修饰,与上片的“闲”字相应,足以体现其无比遗憾的心绪。最后“掩银屏,垂翠箔,度春宵”三句紧承“疏索”“寂寞”,写女主人公掩屏垂帘,苦度春宵。
全词以外显内,用女子的行动来表现了她空虚寂寞,无限惆怅的内心世界。
这是组诗《咏怀古迹五首》其中的第三首,诗人借咏昭君村、怀念王昭君来抒写自己的怀抱。诗人有感于王昭君的遭遇。寄予了自己深切的同情,同时表现了昭君对故国的思念与怨恨,并赞美了昭君虽死,魂魄还要归来的精神,从中寄托了诗人自己身世及爱国之情。全诗叙事明确,形象突出,寓意深刻。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诗的发端两句,首先点出昭君村所在的地方。据《一统志》说:“昭君村,在荆州府归州东北四十里。”其地址,即在今湖北秭归县的香溪。杜甫写这首诗的时候,正住在夔州白帝城。这是三峡西头,地势较高。他站在白帝城高处,东望三峡东口外的荆门山及其附近的昭君村。远隔数百里,本来是望不到的,但他发挥想象力,由近及远,构想出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的雄奇壮丽的图景。他就以这个图景作为这首诗的首句,起势很不平凡。杜甫写三峡江流有“众水会涪万,瞿塘争一门”(《长江二首》)的警句,用一个“争”字,突出了三峡水势之惊险。这里则用一个“赴”字突出了三峡山势的雄奇生动。这是一个有趣的对照。但是,诗的下一句,却落到一个小小的昭君村上,颇有点出人意外,因而引起评论家一些不同的议论。明人胡震亨评注的《杜诗通》就说:“群山万壑赴荆门,当似生长英雄起句,此未为合作。”意思是这样气象雄伟的起句,只有用在生长英雄的地方才适当,用在昭君村上是不适合,不协调的。清人吴瞻泰的《杜诗提要》则又是另一种看法。他说:“发端突兀,是七律中第一等起句,谓山水逶迤,钟灵毓秀,始产一明妃。说得窈窕红颜,惊天动地。”意思是说,杜甫正是为了抬高昭君这个“窈窕红颜”,要把她写得“惊天动地”,所以才借高山大川的雄伟气象来烘托她。杨伦《杜诗镜铨》说:“从地灵说入,多少郑重。”也与这个意思相接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前两句写昭君村,这两句才写到昭君本人。诗人只用这样简短而雄浑有力的两句诗,就写尽了昭君一生的悲剧。从这两句诗的构思和词语说,杜甫大概是借用了南朝江淹《恨赋》里的话:“明妃去时,仰天太息。紫台稍远,关山无极。望君王兮何期,终芜绝兮异域。”但是,仔细地对照,杜甫这两句诗所概括的思想内容的丰富和深刻,大大超过了江淹。清人朱瀚《杜诗解意》说:“‘连’字写出塞之景,‘向’字写思汉之心,笔下有神。”说得很对。但是,有神的并不止这两个字。读者只看上句的紫台和朔漠,自然就会想到离别汉宫、远嫁匈奴的昭君在万里之外,在异国殊俗的环境中,一辈子所过的生活。而下句写昭君死葬塞外,诗人用青冢、黄昏这两个最简单而现成的词汇,尤其具有大巧若拙的艺术匠心。在日常的语言里,黄昏两字都是指时间,而在这里,它似乎更主要是指空间了,它指的是那和无边的大漠连在一起的、笼罩四野的黄昏的天幕,它是那样地大,仿佛能够吞食一切,消化一切,但是,独有一个墓草长青的青冢,它吞食不下,消化不了。这句诗就给人一种天地无情、青冢有恨的无比广大而沉重之感。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这是紧接着前两句,更进一步写昭君的身世家国之情。画图句承前第三句,环佩句承前第四句。画图句是说,由于汉元帝的昏庸,对后妃宫人们,只看图画不看人,把她们的命运完全交给画工们来摆布。省识,是认识之意。说元帝从图画里认识昭君,实际上就是根本不识昭君,所以就造成了昭君葬身塞外的悲剧。环佩句是写她怀念故国之心,永远不变,虽骨留青冢,魂灵还会在月夜回到生长她的父母之邦。南宋词人姜夔在他的咏梅名作《疏影》里曾经把杜甫这句诗从形象上进一步丰富提高:“昭君不惯胡沙远,但暗忆江南江北。想佩环月夜归来,化作此花幽独。”这里写昭君想念的是江南江北,而不是长安的汉宫,特别动人。月夜归来的昭君幽灵,经过提炼,化身成为芬芳缟素的梅花,想象更是幽美。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这是此诗的结尾,借千载作胡音的琵琶曲调,点明全诗写昭君“怨恨”的主题。据汉代刘熙的《释名》说:“琵琶,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晋代石崇《明君词序》说:“昔公主嫁乌孙,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明君亦必尔也。”琵琶本是从胡人传入中国的乐器,经常弹奏的是胡音胡调的塞外之曲,后来许多人同情昭君,又写了《昭君怨》、《王明君》等琵琶乐曲,于是琵琶和昭君在诗歌里就密切难分了。
前面已经反复说明,昭君的“怨恨”尽管也包含着“恨帝始不见遇”的“怨思”,但更主要的,还是一个远嫁异域的女子永远怀念乡土,怀念故土的怨恨忧思,它是千百年中世代积累和巩固起来的对乡土和祖国的最深厚的共同的感情。前面提到,这首诗的开头两句,胡震亨说“群山万壑赴荆门”的诗句只能用于“生长英雄”的地方,用在“生长明妃”的小村子就不适当,正是因为他只从哀叹红颜薄命之类的狭隘感情来理解昭君,没有体会昭君怨恨之情的分量。吴瞻泰意识到杜甫要把昭君写得“惊天动地”,杨伦体会到杜甫下笔“郑重”的态度,但也未把昭君何以能“惊天动地”,何以值得“郑重”的道理说透。昭君虽然是一个女子,但她身行万里,青冢留千秋,心与祖国同在,名随诗乐长存,诗人就是要用“群山万壑赴荆门”这样壮丽的诗句来郑重地写她。
杜甫的诗题叫《咏怀古迹》,他在写昭君的怨恨之情时,是寄托了他的身世家国之情的。杜甫当时正“飘泊西南天地间”,远离故乡,处境和昭君相似。虽然他在夔州,距故乡洛阳偃师一带不像昭君出塞那样远隔万里,但是“书信中原阔,干戈北斗深”,洛阳对他来说,仍然是可望不可即的地方。他寓居在昭君的故乡,正好借昭君当年想念故土、夜月魂归的形象,寄托他自己想念故乡的心情。
清人李子德说:“只叙明妃,始终无一语涉议论,而意无不包。后来诸家,总不能及。”这个评语说出了这首诗最重要的艺术特色,它自始至终,全从形象落笔,不着半句抽象的议论,而“独留青冢向黄昏”、“环佩空归月夜魂”的昭君的悲剧形象,却在读者的心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这是林黛玉代贾宝玉作的一首五律,诗中所描绘的,是大观园“浣葛山庄”迷人的景致。诗题是由元妃指定的。这是一首相当出色的写景诗。
一开始,诗人就以简洁明了的笔触,先用两句诗切入诗题。“杏帘”句,一方面既传达出春风中杏红柳绿,酒旗飘扬这一派生机勃勃的气象;另一方面,又是对诗题中“杏帘”两字的巧妙绾合。“在望”句,写远远望去隐约可辨的田庄景色,表达了诗人对世外桃源式的农庄生活一片向往之情,并借以点明诗题。这样,一个诗题分两句吟咏,句法圆活且自然浑成。
“菱荇”以下四句,写客人眼中所见的山庄景色:这里,鹅儿在长满菱叶、飘着荇菜的清澈水面上自由自在地嬉戏玩耍,燕子更匆匆忙忙地从桑榆林中衔泥而去,到屋梁间构筑它们温暖的窝巢;而在弥望无际的田野上,一畦畦韭菜于春风中长得翠绿欲滴,一片片稻田飘溢着阵阵花粉的清香,好象在预告一个丰收的年成。在这片理想的“乐土”上,一切都生活得幸福而安谧。
从写景的角度看,诗人的笔法是相当细腻的:既注意动静相间,色味协调,又兼顾到点面的结合,尤其是“菱荇”两句,全由名词组成。这种特殊句法的运用,如果没有较高的驾驭语言的技巧,是很难获得成功的。但对于象林黛玉这样才华横溢的女子来说,只不过是略施小技而已。
诗的最后两句:“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以“颂圣”结束全诗,正所谓“曲终奏雅”。在颂圣中,诗人流露出对没有饥荒、没有冻馁的太平盛世的颂美之情,这是有粉饰现实的一面的,它说明作为大家闺秀的林黛玉毕竟对当时那种“水早不收,鼠盗蜂起……民不安生”的社会现实还是缺乏足够的认识的。但必须指出:在一般的应制诗中,往往都是需要用几句称颂的话来敷衍一番,因而林黛玉在这里的未能免俗,也就无可厚非了。
这首诗的首联,上句以“杏帘”开头,下句用“在望”开头,巧妙地将题目包含在内,描绘出了山庄的远景。中间两联对仗。颔联不用动词, 全用名词,将几种意象组合在一起,形成一幅生动活泼的农家图。颈联则改用正常的语序,读来流利上口。尾联尤其能够体现出黛玉的聪明才智。这首诗引用典故,笔法细腻,全诗动静相间,色味协调,充满了一种怡然自得的山野气象。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