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面上看是一首伤春的词,实质上是一首借伤春入笔,抒发词人对“故苑春光”无限怀念的抒情词。这种伤春不仅仅是感叹春光的流逝,而是寄寓了词作者对往日政通人和,国泰民安、昌明盛世的深切怀念。
上片抒发伤春的情感。首句十五个字,写出了几番风雨过后,白花洞,春色逝的凄凉景象,词人触景伤情,思绪联翩,无限怅惘涌上心头,由春光的流逝,想到了美好岁月的不再,不禁悲从中来,不能自已。起句“几番风雨”,点出春光不再的原因,“不见”二字,道出词人对春光的寻觅与留恋,当那嫣红的海棠与如雪的梨花确实已“不见”时,无限的惘怅便自然而然地涌上了词人的心头。他希望仍然能够看到那“万紫千红总是春”的生机盎然的景象,但却终是“不见”。因此才有了后面“底事胜赏匆匆”的问句和“酒肠窄”的自怨之词。“更笑老东君,人间客”。因春之消逝而嘲笑司春的老东君象是匆匆来去人间的过客,转瞬即逝。明明是无尽的惘怅与留恋,却偏偏用了一个“笑”字来传达,所谓强颜欢笑,读来更是让人心酸。
下片转为剖示词人的心理情态。虽然是胸中愁肠百结,但幸有新翻的笛曲,酩酊大醉后的信手挥毫,以及那醉望中的“倚栏人”,似还可以帮助词人荡除心中的烦恼与忧愁。可是,“倚栏人”只是似曾相识,词人心中那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又被失望之水熄灭了。
“旧梦回首何堪,故苑春光又阵迹。落尽后庭花,春草碧。”则是点晴之笔。道出了昔日燕京的繁华与故苑后宫此时的荒凉萧条。句式凄绝哀婉,道出作者的国势不振,国家的衰亡而无限感伤。在国家危难之时,词人追忆往日的繁荣昌盛,感叹盛世的不再,心中不禁悲凉无限。这也是他伤春的真实用意。
全词意境清幽,语言浅近,虽淡淡着笔,言外却有无限感怆,读来意韵绵长。
中唐诗人戎昱这首《咏史》,题又作《和蕃》,最早见于晚唐范摅的笔记小说《云溪友议》“和戎讽”条。据说,唐宪宗召集大臣廷议边塞政策,大臣们多持和亲之论。于是唐宪宗背诵了戎昱这首《咏史》,并说:“此人若在,便与朗州刺史。”还笑着说:“魏绛(春秋时晋国大夫,力主和戎)之功,何其懦也!”大臣们领会圣意,就不再提和亲了。这则轶闻美谈,足以说明这首诗的流传,主要由于它的议论尖锐,讽刺辛辣。
这是一首借古讽今的政治讽刺诗。唐代从安史乱后。朝政紊乱,国力削弱,藩镇割据,边患十分严重,而朝廷一味求和,使边境各族人民备罹祸害。所以诗人对朝廷执行屈辱的和亲政策,视为国耻,痛心疾首。这首讽喻诗,写得激愤痛切,直截了当,一针见血。
在中唐,咏汉讽唐这类以古讽今手法已属习见,点明“汉家”,等于直斥唐朝。所以首联是开门见山,直截说和亲乃是有唐历史上最为拙劣的政策。实际上是把国家的安危托付给妇女。三联更鞭辟入里,透彻揭露和亲的实质就是妄图将女色乞取国家的安全。诗人愤激地用一个“岂”字,把和亲的荒谬和可耻,暴露无遗。末联以斩钉截铁的严峻态度责问:是谁制订执行这种政策?这种人难道算得辅佐皇帝的忠臣吗?诗人以历史的名义提出责问,使诗意更为严峻深广,更加发人思索。此诗无情揭露和亲政策,愤激指责朝廷执政,而主旨却在讽谕皇帝作出英明决策和任用贤臣。从这个角度看,这首诗虽然尖锐辛辣,仍不免稍用曲笔,为皇帝留点面子。
对于历史上和亲政策的是非得失要作具体分析,诗人极力反对的是以屈辱的和亲条件以图苟安于一时。由于“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一联,击中了时政的要害,遂成为时人传诵的名句。
这首词分六层,先写游沿途的自然美景,再写路途上悠然心态、艰辛、喜悦与旷达胸怀,最后表达回朝无望的意愿。全词富含浪漫主义情怀,是词人纪游的得意之作。
开头写出游沿途的自然美景。先写路线:“出临皋”——“历黄泥之长坂”——“走雪堂”;再写景色:“大江”“左缭”,“云涛”“舒卷”,“草历层累”,“柯丘”“葱蓓”。可谓草历含情,江山多娇。
第二层,写路途上“徙倚”“盘桓”的悠然心态。“旦往”“夕还”,时而徘徊,时而不前,景色虽美,不可停息,“娱余于一眄”就算满足。可谓无拘无束,悠哉游哉。
第三层,写此次游时的潇洒风姿。“幼好”“奇服”,“老更变”“自哂”,“惊俗”“来患”;“释宝璐”而“被缯絮”,与“杂市人”“无辨”。可谓奇装异服,一道独特风景。
第四层,以双关语写路途上的艰辛、喜悦与旷达胸怀。路远“莫往来”,守一席之地“而穷年”,我只好随意迈步“而远览”。走啊走啊,路走到了尽头而“旋反”。值得欣慰的是: “朝嬉黄泥”“白云”,“暮宿雪堂”“青烟”;鱼鸟不惊,樵夫倨傲。可谓天人合一,物我相忘。
第五层,写黄泥坂上狂醉及其超然的浪漫情调。词人在进退维艰之际,只好歇脚黄泥坂,对酒当歌。初饮时,“被酒”所醉,边走边唱;继而烂醉, “放杖”仰卧;再则身不由己,便以“草为茵”,“块为枕”,进入梦乡,享受“华堂”“清宴”之清净美;进而“坠露”“湿衣”,映衬着“团团”“素月”。待到乡亲父老唤醒,险些被牛羊践踏。可谓一醉忘百忧,非常浪漫。
最后一层,抒发游黄泥坂之幽情,表达自己回朝无望的意愿。东坡精神一振,起而高歌:月明星稀,迎余饯归。年岁已终,草历枯萎。归来归来啊,“黄泥不可以久嬉”。言外之意,怀古伤今:昔日孟德,雄风何存?归来渊明,是我前生。
这首词系词人出游高峰年的纪游的得意之作,充满了悠然、潇洒、旷达、超然的浪漫主义情调。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