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题画诗。画面上画着小鸭、嫩草等等景物。画尽管画得栩栩如生,但它是静的,无声。把静的画面用诗的形式写出它的动来,把无声之物赋予它以应有的声音,这就要看题画者的艺术才能了。这首诗就是根据诗人的观察、体会和想象,把画题活了。诗的大意说:春草虽然细嫩,却还正在生长,春天刚孵出的小鸭,喂养得渐渐成长起来。满身细密的绒毛已经能辨别出不同的颜色,它们不停地“鸭鸭”地叫着,大概是懂得呼唤自己的名字了。
这首诗写得富有儿童情趣。
此诗四章,每章四句,各章前两句均为起兴,且兴词紧扣下文事象:宴饮是在夜间举行的,而大宴必至夜深,夜深则户外露浓;宗庙外的环境,最外是萋萋的芳草,建筑物四围则遍植杞、棘等灌木,而近户则是扶疏的桐、梓一类乔木,树木上且挂满果实——此时一切都笼罩在夜露之中。
“白露”“寒露”为农历八、九月之节气,而从夜露甚浓又可知天气晴朗,或明月当空或繁星满天,户厅之外,弥漫着祥和的静谧之气;户厅之内,则杯觥交错,宾主尽欢,“君曰:‘无不醉’,宾及卿大夫皆兴,对曰:‘诺,敢不醉!’”(《仪礼·燕礼》)内外动静映衬,是一幅绝妙的“清秋夜宴图”。
若就其深层意蕴而言,宗庙周围的丰草、杞棘和桐椅,也许依次暗示血缘的由疏及亲;然而更可能是隐喻宴饮者的品德风范:既然“载考”呼应“丰草”,“载”义为充盈,而“丰”指繁茂,那么“杞棘”之有刺而能结实不可能与君子的既坦荡光明(显)又诚悫忠信(允)无涉,更不用说桐椅之实的“离离”——既累累繁盛又历历分明——与君子们一个个醉不失态风度依然优美如仪(与《小雅·宾之初筵》的狂醉可对看)的关系了。只是至此还没有说到最重要的意象“湛湛”之“露”究属何意。
前人大多理解湛露既然临于草树,则无疑象征着王之恩泽。若就二、三章而言,这也不差,只是以之揣摩首章,却不像了。露之湛湛其义蕴犹情之殷殷,热情得酒之催发则情意更烈,正好比湛露得朝阳则交汇蒸腾。
此诗章法结构之美既如陈奂所言“首章不言露之所在,二章三章不言阳,末章并不言露,皆互见其义”,又如朱熹引曾氏曰:“前两章言厌厌夜饮,后两章言令德令仪”。后者需补充的是:在这两者之间,第三章兼有过渡性质(一、二承上,三、四启下)。雅诗的章法结构比风诗更为讲究,于此亦见一斑。
音韵的谐美也是此诗一大特点:除了隔句式押韵外,前两章以一、三句句头的“湛湛”与“厌厌”呼应,去和二、四句句尾的脚韵共构成回环之美;至后两章则改为顶真式谐音,表现为“杞棘”的准双声与“显允”的准叠韵勾连,而“离离”的双叠也与“岂弟”的叠韵勾连(作为过渡,三章“湛湛”与“显允”的尾音也和谐呼应)。
“钓鱼台,十年不上野鸥猜”。钓鱼台,即浙江富春江畔名隐士严子陵之钓鱼台。“野鸥猜”,典出《列子·皇帝》:“海上之人有好鸟者,每旦之海上从鸥鸟游,鸥鸟之至者百数而不止。其父曰:‘吾闻鸥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明日之海上,鸥鸟舞而不下也。”此典本说人若有世俗机巧之心,鸥鸟则不肯与之做伴。此句有自愧之意,自己为了生活,长期寄身官场潜规则的想法,不如酸斋清俊脱俗。“白云来往青山在,对酒开怀”。今日终于重上钓鱼台,只见白云悠悠,青山隐隐,忍不住开怀畅饮。“欠伊周济世才,犯刘阮贪杯戒,还李杜吟诗债。”畅饮过后,张可久审视平生,觉得自己俗心未绝,尚称不上真正的隐士。扪心自问,自己尽管长期寄身官场之中,却并无伊尹、周公那样的安邦济世之才;尽管喜欢饮酒,却又不如刘伶、阮籍那样忘情;尽管终生填词作曲,但那些“清词丽句”早被李白、杜甫用完了,自己仅能拾其牙慧、替其还“债”而已。这三句的“自我检讨”,看似自嘲意味甚浓,实则暴露了张可久内心深处说不出来的酸楚:回首人生,竟无一事可引以自得!
“晚归来,西湖山上野猿哀”。猿啼,声噭噭,又高又急,似哭似号,为哀音。郦道元《三峡》:“每至晴初霜旦,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故渔者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西湖山上,野猿哀啼,声音急切,唤我归去。“二十年多少风流怪,花落花开。”二十年来,多少风流人物辈出。但时间兀自向前,不论是谁,都如花落花开般消长,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因此,生命从来无须固执。“望云霄拜将台。袖星斗安邦策,破烟月迷魂寨。”然而,当目光转向那高耸入云的中兴名将拜将台时,终难抑制内心充溢的壮志。星汉灿烂,皆藏我袖;安邦妙策,皆著我心;而那烟花风月迷魂寨,能奈我何!“酸斋笑我”,酸斋早已体会到退隐之乐,看到我此时既羡慕又扭捏的样子,心领神会,故而不免“笑我”。“我笑酸斋”,这个“笑”字里隐含的情感很复杂。它既是一种畅快的笑,自己受酸斋影响,欲步酸斋之后,自然也就笑出声来。它又是一种羡慕的笑,有多少人能像酸斋那样无忧生活,顺应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欢喜的事呢?它还是一种含而不露的苦笑,自由是酸斋的,我什么都没有,还必须为了生活继续在宦海淹留。“我笑酸斋”张可久只在笑。不着一言,却胜千书。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