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一百五十七字,诗五韵,共两百零七字。诗序互相补充,叙述简畅秀洁。开始,介绍时间、地点、人物,中间,叙述为郎官湖命名的经过;最后以赞作结。
此诗首二句“张公多逸兴,共泛沔城隅”。说他有逸兴,是作者对朋友高度的肯定和赞美。这两句交代与朋友们游湖之事。“当时秋月好,不减武昌都。四座醉清光,为欢古来无。”先表现湖光山色不亚于武昌,再说明良辰美景,兴致颇好。“郎官爱此水,因号郎官湖。”说明为湖命名因由。据说沔州南湖自李白更名郎官湖后,声名大噪,直至明代前期,“官湖月夜”为著名的“汉阳十景”之一。“四流若未减,名与此山俱”是这首诗中比较令人心动的句子,表达了作者对湖名垂史的愿望。写湖也是写人,显示了诗人自信和豁达。
南湖是无名的小湖,地方不过一城之隅,没有雕砌的楼台,但有天生的水月。而此时此刻,凉秋午后,月光如练,水天一色。天月水月,与人相随,光彻明媚,可入怀抱。故人重逢,酒不醉人人自醉,不知今夕何夕。诗人不禁觉得这里的月色极其美妙,兴味无穷:”四座醉清光,为欢古来无“。虽在流放途中,兴致亦未稍减。
可是,南湖年年秋月,多少贤豪身历佳景,只因湖小而无名,无所称道。而第一个爱上南湖的,是尚书郎张谓,此便超越了古人。此湖,就应叫”郎官湖“。无名即有名,而首先引为知言的,是文士辅翼、岑静,两个无名无位的小人物,正说明论是确论,笔是妙笔。
全诗”文小指大“,赞颂的不移的友情,标举了自然的奇美,也是一曲无名者之歌。
这篇散文以行程为线索,采用移步换景、全面铺叙的写作手法,将登山越岭所见的风光景物逐一展现于笔下,作者或远望,或近观,或仰视,或俯察,视角不停变换,给人以不同的审美感受。全文用笔简炼,随意挥洒;移步换景,描写真切如画。
这篇散文行文时无论描摹近石远山,还是写苍烟渺霭,都萃形、光、色于一体,让人目不暇接。此外,作者还以简洁的文笔点出人文景观,如拂水山庄旧址、破山寺及言子、仲雍墓等,以反衬虞山之胜。通篇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与喧嚣尘世相割裂的静态的自然,笼罩着一种淡雅的诗美意境,特别是文末写行数十里回望虞山,“犹蜿蜒在篷户,望之了然,令人欲返棹复至焉”,以回应之笔表现自己余兴未尽的心理感受,文已尽而意无穷,委实耐人寻味。同时,也与文首“坐萃景楼望虞山,乐之”相照应,揭示此次虞山之游,是以“远望神往”起始,以“回望欲返”作结,首尾呼应而又浑然天成。
文中,“岩之麓为拂水山庄旧址”数句,感叹钱谦益既为常熟人,家乡有如此名胜佳地,却如此糊涂,不能隐居终生。由此我们看出作者的人品和藏身山水、超然脱俗的理想。类似的感慨在《游狼山记》中亦有流露:“余又益槁枯朽钝,为时屏弃。独思遗外身世,捐去万事,徜徉于兹山之上,荫茂树而撷涧芳;临望山海,慨然凭吊千载之兴亡;左挟书册,右持酒杯,啸歌偃仰,以终其身。”相比之下,《游虞山记》中作者的表达较为婉转,而《游狼山记》则更为坦露。
有趣的是,清人沈德潜亦有《游虞山记》传世。与张裕钊不同,他只是稍识虞山面目,未能尽探幽深险峻之佳境,却因此悟出一种处世之道:天下胜景,若留有余地,则意味无穷;尽情探历,欲求览无余,反而兴味索然,世间事物往往如是。可见,同样一座山,审美主体不同,所见景物不同,得到的人生感悟亦自不同。惟其如此,它才具有恒久不变的魅力。
这篇文章写虞山之景,无论描摹近石远山,还是写苍烟渺霭,都具有诗情画意,体现了作者状物写景的功力。这篇文章抓住了不同景物的特征,融情于景,刻画逼真,文末写回望虞山:“令人欲反棹复至。”表现余味未尽,具有言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
首联紧扣题中“遇”字。“已过才追问”,直接切入路遇情境,起笔简洁省净。沈德潜赞赏说:“起语得神,与‘乍见翻疑梦’同妙。”但同妙并不同工。“乍见翻疑梦”写一照面的心理活动,是凝定的场景。“已过才追问”写的是“乍见”后的下意识反应,仿佛流动的镜头。两句都表现久失消息,不期而遇的疑惑。前者直接道出,是确信后的不敢相信;后者却通过“追问”的动作蕴含其中——恍然面熟,但犹疑不定,需“追问”才能确认。故下句递接“相看是故人”,上前仔细打量,原来真的是老友。
既然是“故人”,如何见面竟难以确认了呢?颔联宕开一步,作了回答:“乱离何处见,消息苦难真”。这里“乱离”指明末清初的战乱。在动乱中分离之后,再无从相见,那偶或传来的消息也难辨真假。可以想见,频年兵戈,人的死伤误传,比比皆是。后面“惊魂”两字暗示,也许这消息里就有对方不测的说法。正是这“苦难真”的传说,才使作者有“已过才追问”的行为。动乱之中,自己身家性命已如累卵,却仍探问对方情况,一个“苦”字,道出了两人情谊的深厚。
颈联的“拭眼”,既是说擦去激动的泪水,又有重新拭目,再仔细相看的意思。乱世重逢的旧友,该有多少苦辣酸辛互相倾诉,但写去略而不及,只一个简单的动作,便将情感的无限波澜尽含其中,这就是所谓白描传神。一番问候后,擦净朦胧泪眼,望着眼前旧友,才彻底安下心来,所以说“惊魂定”。随后自然是庆幸,喜悦,当然要“衔杯笑语频”了。此处写由悲而喜,悲喜交加的情态极为生动,转换跳跃又极自然,具有对人生同类心态、行为普遍的概括性。但一次偶然相遇的“衔杯”,难以尽诉各自乱世遭际的感受;而且一旦分手,谁又能保不会再度失去对方呢?
“移家就吾住”——作者不由分说,要“旧友”索性搬来同住。难舍难分,正是重情重义的体现。更在这“旧友”的情义之中,作了别有深意的开掘。清王朝建立后,从明朝过来的许多人不仕清朝,称为“遗民”。本诗作于清顺治七年(1650),此时吴梅村尚未被迫出仕,故以“遗民”自居。“白首两遗民”道出两人坚守“气节”的共同情操,从而使诗中表现的友情,蕴含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人格气质。“两遗民”的“两”字除实指外,还包含着这样的潜台词:战乱中有多少旧侣亲朋死于刀兵,又有多少前代文臣武将摇变为新朝权贵。而他们两人幸存于劫后,那同气相求的友情不更以一种自豪自傲显得尤为珍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