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亦为王安石晚年谪居金陵,任江宁知府时所作。在表面的表达昔盛今衰之感的同时,把自己非常复杂的心境,也暗含于诗作之中。
金陵城自古以来便是帝王之州,唐代刘禹锡曾作《西塞山怀古》一诗:“王睿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然而,王安石看到的与刘禹锡所见大不相同,这里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王气正盛之地,佳气上浮。但那是晋代的事情,已经过去四百年了,晋代的白衣胜雪,衣冠之族,已经成为一座座古墓,回首往事的时候,这些是怎堪回首呀。末句借用李白《登金陵凤凰台》中的名句,表达的是同样的昔盛今衰的怅然之情。将自己的理想寄托在过去的时代里,这是诗歌中常用的写法,借此来表明自己对现实的不满,同时使诗歌具有一种“高古”的气象。
作者独自一个人绕着江水边上行游,然后登上高楼。“绕水游”是排遣心中的愁绪或不平事的一种办法,在这里,作者借这种典型的动作来表现内心的无边愁绪。好在这种“绕水游”并不受外在任何事物的限制,可以“恣行”,随意地到处走走。但是,这是一种多么无奈的自由啊,王安石所追求的,是推行新法,实现强民富国的愿望,而现在,只能是“绕水游”而已,慨叹之声,达于纸上。古人在诗中所抒写的,常常不是“达则兼济天下”的顺境,而是“穷则独善其身的”逆境,但到底心还被“达”的愿望所牵绊,所以读这样的诗句的时候,要看出作者表面闲适的背后,是无穷的凄凉与热切的期盼。“上尽层楼”含有中国古代的“登高怀远”“登高而愁”的文化密码。从东汉末年时期的王粲写《登楼赋》开始,这个动作就被赋予了思念故国之情。而唐代王之涣的一首《登鹳雀楼》则是从人生哲学意味上诠释了这一个典型的动作、典型的场景。在这里,作者是思念故国(首都)呢,还是“欲穷千里目”呢?通过上文的表面闲适与内心焦虑,我们可以看到他所思念的,正是重回故国,再造宏业;通过后文的回忆往事,我们又可以知道作者这时的心理是放弃思念故国的想法,而注重对往事的追寻,注意对往事从文化意义上进行思考;我们还可以认定,作者是想“登高望远”,而这里的“远”,不是空间上的,而是时间上的,表明作者独特的意趣和别具怀抱。国学大师陈寅恪曾说:“诗若只有一种解释便不是好诗。”一首真正的好诗,就是可以这样多方面地甚至地矛盾地刺激读者去思考,去与自己的人生体验结合起来,思考诗歌的同时,也思考人生的选择甚至人类的境遇。“更上楼”,不是上到楼的顶端再往上走,而是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登楼。往事悠悠而去了,你不要问我在想些什么,回头看过去的时候,只能看见窗外的长江,在日夜不息地向东流去。结句也是化用唐人诗句,王勃的《滕王阁诗》,作者在这里却别有怀抱:可以理解为,历史是无情的,就像东流之水,一直向前,或许人类所为的一切只是这水的片刻停留,没有太大的意义;也可以理解为,不论目前我的遭遇如何,但我所做的一切,都如长江水一般,是一种永恒的存在;或者联系《滕王阁诗》原文前一句:“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的反问,问当今的皇帝“今何在”,表达自己期待着重回朝廷的愿望。但似乎一切都不重要了,就像长江水,一直流着,流着。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曾国藩一生从政从军,事务庞多,但他从来不曾忘怀故园之思,手足之情。本诗即是他的念弟之作中写得较好的一首。诗的首联即直接将奔波中的感受写出,每天凌晨,在繁星点点的时候,这原本是酣眠的良辰,作者却早已整驾上路了,又疲惫又寒冷,确是苦不堪言,于是他对这种生活发生了怀疑,不禁扪心自问,如此奔忙劳碌意义究竟何在?(底,何,什么)这二旬写得感情充沛、真挚。然后诗转入写景。在孤月的清晖之下,作者看到了马的疲惫身影,内心里生出对它的怜意。马的形,实际上是作者情感的对象化;对马的怜悯,其实就是作者的对影自怜;这种心境之下的月亮,自然也显得那么孤单寂寞。接着,孤月西落了,一声报晓的鸡鸣划破黑夜,渐渐可以辨认出那深青色的群山了。万山环绕,更令作者感到道路之艰、身心之疲惫;远处鸡鸣,亦暗示了作者身处不见人烟的荒山,孤零无人语:这句写得虽具开阔气象,但一个“苍”字,仍给诗情增添了一份悲苦苍凉之意,由此,诗人对手足同胞的思念之情,也自然向高峰处涌去。这两句景语也是情语,是诗人心态的写照。
于是,颈联便唱出了。日归日归岁云暮,有弟有弟天一方”的戚苦之调。无数次的念归,可是从未真的归去,而今又到了年终岁暮,更难知何时能踏上归程;离家愈久,愈是恋家,时时思念自己的弟弟,现在,只能是天各一方,无从团圆,只能在旅途的孤独寂寞中体验兄弟的至情。二句中,上句虽化自《诗·采薇》的“日归日归,岁亦莫(暮)止”,但与下句配合,运用反复之法,亦适切地描摹出诗人此时此刻的心灵波涛,给人一唱三叹之感。最后二句,诗又回到清晨赶路的现实,他这时面对的是深深的大壑,高高的山崖,还有强劲的晨风。不用说,这样的环境再次强化了诗人的思念之情,情感的波涛再次涌起,但是诗人似乎不愿再顺着这样的思路想下去,写下去,于是故意逃脱,自寻宽解:如此猛烈的风或许可以吹送我早些回到弟弟的身旁吧!这一笔似是荡开,似是感情的排遣,心理的安慰,但因为这番幻想事实上是不可能之事,所以诗中一直蕴含着的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无可奈何之情,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现。
本诗情感真挚,格调苍凉,以情绪的流动起伏贯穿全诗,思归念弟之情与诗人奔走宦路之苦的反复咏叹,更收到悠远绵长的艺术效果。因此,尽管在中国诗歌中怀人之作不可胜数,但这首念弟诗仍然显示出独有的艺术魅力。
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幸海上起了风浪,象山一样的海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在海里,永远不回来了。炎帝固然挂念他的女儿。但都不能用他的光和热来使她死而复生,只好独自悲伤罢了。
女娃不甘心她的死,她的魂灵变化做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象乌鸦,住在北方的发鸠山。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飞到西山去衔一粒小石子,或是一段小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回翔着,把石子或树枝投下去,要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亮的牙齿。凶恶地嘲笑着:“小鸟儿,算了罢,你这工作就算干上一百万年,也休想把大海填平呢。”
精卫在高空答复大海:“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你为什么衔恨我这样深呢?”
“因为你呀——夺取了我年轻的生命,将来还会有许多年轻无辜的生命要被你无情地夺去。”
“傻鸟儿.那么你就干吧——干吧!”大海哈哈地大笑了。
精卫在高空悲啸着:“我要干的!我要干的!我要永无休止地干下去的!这叫人悲恨的大海啊,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填成平地!”
她飞翔着,啸叫着.离开大海,又飞回西山去;把西山上的石子和树枝衔来投进大海。她就这样往复飞翔,从不休息,直到今天她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原文: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纹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