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描写了临江之麋依仗主人的宠势而傲“内犬”,最终落得个被“外犬”“共杀食之”的悲惨结局,影射了那些无才无德、依势放纵、恃宠而骄的奴才,讽刺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文章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细致逼真,形象传神。
这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的主要特点有三: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又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也很形象。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写麇与犬习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竞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人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寓言结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
《临江之麋》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
该诗写诗人登上军事要地丁家洲追思往昔,刻写奸臣无能误国,抒发了山河家国的情怀。
诗歌说,当年太师贾似道统领十余万人马,抵抗南侵的元军,煞有介事,而人们似乎也天真地抱持以强烈的希望。然而,惊若沙鸥、畏敌如虎的宋军,一听到元军吹起的号角,即已溃不成军,一溃再溃,直到扬州登岸。可是事情并没有完,贾似道仍然故技重施,摇旗呐喊,招集残兵。此情此景,还有多少人相信贪生怕死的奸臣还能拯家救国的道理,但见江船里,士兵的咒骂声连成一片。到处弥漫着逃跑、退缩、内讧与败亡的气息。结果一次声势浩大的军事行动,却滑变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于是诗歌讥刺与冷嘲的意味,便流溢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