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值此白露时节,秋草已生满庭院,更加思念远在长安的亲人。“秋草”、“白露”更加形象的体现出秋天的清冷,为下文抒别情离思定下基调。南朝宋诗人谢惠连有《捣衣》诗,亦写秋景秋意,其中有云“白露滋园菊,秋风落庭槐”,韦诗与之如出一辙。所不同者,谢诗写思念丈夫,韦诗写思念诸弟而已。
唐代草书大家怀素与韦应物生活在同一时代,年岁也相仿。据说怀素在寺院附近种有一万多株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芭蕉叶,铺在桌上,临帖挥毫。由于没日没夜地练,老芭蕉叶剥光了,小叶又舍不得摘。于是想了个办法,干脆带了笔墨站在芭蕉树前,对着鲜叶书写。就算太阳照得他如煎似熬,刺骨的北风冻得他手肤迸裂,他还是在所不顾。写完一处,再写另一处,从未间断。这就是有名的怀素芭蕉练字的故事,在当时就颇为流传。诗人戴叔伦比韦应物大五岁,晚年上表请为道士,他写过一首《赠鹤林上人》绝句:“日日涧边寻茯苓,岩扉常掩凤山青。归来挂衲高林下,自剪芭蕉写佛经。”可见在芭蕉叶上写字、抄经卷在当时已形成一种风气。据统计,“芭蕉”意象在《全唐诗》中出现过七十次,多与思人有关。诗人于百无聊赖中,乃于芭蕉叶上题诗。“独”字的运用更突现思弟心情之急,更见情深意长。
这首诗并无太高深的思想,也无特别突出的艺术技巧,只是以“芭蕉题诗”一句画龙点睛,表达出一种生活化的细微感触和情怀。其实,中国的古诗,都特别富有这种“琐屑”的韵致。这种“琐屑”,可以是感情上的,也可以是生活上的。感情往往因为平淡而愈显得真实,没有大喜大悲的做作,只是平心静气,节制简洁。不仅如此,在遣词布局上,韦诗也都以淡泊质朴见长。总之,用琐屑细致的描写手法来表达自己深沉的思想情感,没有磅礴的气势,却以微小的细节打动人;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却在平淡中见真知,这是韦应物写诗的一大法宝。与之相比,韩愈喜欢剑走偏锋,用一些怪的字句,不免有逞奇之弊。白居易的诗虽然平易,但在布局上往往过于讲究回环曲折,与韦诗相比,又少了一份古朴温厚之气。
此文共五段,第一段申诉与母诀别的原因,中间三个段分别从三个方面立下遗言,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嘱咐安排家人的生活和自己的身后事,最后一段抒发与母诀别的慷慨之情。全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悲壮苍凉,一唱三叹,雄强恣肆,感人至深。
首先触动读者的,是夏完淳“不得以身报母”的遗恨。他想到,“慈君推干就湿,教礼习诗,十五年如一日;嫡母慈惠,千古所难。大恩未酬,令人痛绝”。这是对双慈养育之恩的崇高礼赞,也越发映衬出作者“大恩未酬”的负疚之情。有道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慈母的恩惠,本来就难报于万一,更何况夏完淳又自感“菽水之养无一日”。做儿子的除了自省和自责之外,看来是不可能作其他解释了。但此书的一二两节,却对不能“报母”的原因做了情理交融的陈述,读来令人感佩。作者将“报国”、“殉父”与“报母”的关系串通起来加以阐述,指出:“淳之身,父之所遗;淳之身,君之所用。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这就把能否真正“报母”,放到了抗清复明的民族斗争大背景下来考察。只要“天日”尚未“复见”,杀父之“大仇”一日未报,作者就不能心安理得地承欢于双慈的膝下。换句话说,夏完淳是以继承父亲的报国之志,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的,他不想做一只厮守在母亲身边的碌碌无为的家雀,而要到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风云中,一展鸿鹄之雄图,这才是真正的“报母”。如此情怀,中国古代的许多民族志士已用各种形式的语言铿锵有力地抒写、陈述过了,而夏完淳在这封信中不是一味地明理,是寓理于真诚的、炽烈的念母之情。
信的前两节,作者袒露了回环起伏的内心波涛:他首先想到的是“不孝”、“不得以身报母”,但不在此多作停留,而是笔锋一转,痛惜地回顾了“一旅才兴,便成齑粉”的抗清义举,忧国之情暂时淹没了念母之情。他痛定思痛,觉得去年不死,竟死于今日,实在是必然中的偶然既然以身许国,迟早总是要捐躯的。以此为情感转换的契机,他又一下子想到了双慈,“斤斤延此二年之命,菽水之养无一日焉”,自己勤于王事,匆匆就是二载,却没有一天供养母亲,啜菽饮水尽其欢,令人肝肠寸断。于是,念母之心潮陡涨,“致慈君托迹于空门,生母寄生于别姓,一门漂泊,生不得相依,死不得相问。淳今日又溘然先从九京,不孝之罪,上通于天”,这些难以言表的痛楚、无法消解的遗恨,一齐壅塞在笔端,逼出了第二节的“呜呼!……何以为生”。这是感情激流凝涩的大漩,作者的内心天平几乎完全倾向于“哀哀八口”。但是,就在这一瞬间,报国之情又猛地突破一家之私,义无反顾地发出了“虽然,已矣”的庄严誓言,推出了“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的光彩论断。至此,难解的人生命题似乎已经解开,执著的念母之情又趁势抬起头来,故有了“但慈君推干就湿……”这样“令人痛绝”的文字,以及托养双慈的不得而已的安排。
总观上述感情的起伏变化,可体察到:夏完淳是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思绪中处理情理关系的,他终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一如既往地把握住了人生的舵柄,恰当地将“报国”与“报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显示了少年英雄的崇高思想境界。
正由于他毫不矫饰,自然坦荡,所以才格外叫人感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叹。与一、二两节相映照的是,第三节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告白母亲“万勿置后”。夏完淳之所以如此决断,是因为他对这个问题看得很深。那是一个大浪淘沙的年代,许多大家子弟丧失民族气节,认贼作父,已为人所诟笑,故不能轻率从事,使夏家平添不肖子孙。再者,如若“中兴再造”,“我父子”一定会“庙食千秋”,那也比享受子孙们的“麦饭豚蹄”好得多这种见解,固然反映了年仅十七的夏完淳,已在大风大浪中锻炼得相当成熟,但更主要的还是满腔碧血的强有力的迸射。他已经立下了破家报国的壮志,即使破釜沉舟、断绝后嗣也在所不惜。所以,他在交待这一要事时口气相当严厉:“若有妄言立后者,淳且与先文忠在冥冥诛殛顽嚚,决不肯舍!”
接下来,文意偏重于安慰家人,咏叹人生,另一侧面勾勒出夏完淳的性格风貌。他恳望双慈保重玉体;他指望寒食盂兰时节的一杯清酒、一盏寒灯;他牵挂结褵二年、贤孝素著的妻子;他以五言诗式的咏唱来抒发豪情,感悟哲理,冷对屠刀,神游天地。
在这首诗里,诗人饱含激情,唱出了一曲劳动者的颂歌,这在唐诗中是不多见的,因而弥足珍贵。
炉火,旧注有的解释为炼丹之火,有的说是渔人之火,这些说法都不妥当。清人王琦认为是冶铸之火,这个看法得到普遍的认同。因为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秋浦多矿,尤产银产铜。冶炼之炉火,红光冲天,故能照耀天地。紫烟独具色彩的美感。李白喜用此词。如“身披翠云裘,袖拂紫烟去”,“素手掏青霭,罗衣曳紫烟”,以及著名的“日照香炉生紫烟”等等。前二例的“紫烟”,是李白神往的仙界中的意象,即所谓紫气祥云。后一类则是自然景象。本诗的“紫烟”句,则是对炉火的红星在紫色烟雾四射飞进的描写。用“紫烟”而不用“浓烟”,既淡化了冶铸工匠的艰辛,给这种劳动场景赋予了一层美丽多姿的色彩,又体现了诗人对色彩美的捕捉能力。
“赧郎”一词,旧时有人认为这是吴语,是“歌者助语之词”,即是象声词,是工匠们歌唱的某一音节。此说难以确证。赧,本指羞红的脸色,郎是对男子的尊称。“赧”此处引申为“红”义,“赧郎”指被熊熊炉火照红的冶炼工匠。这种解释是通达的。工匠们在寒夜里,在月光下,仍然辛勤地忙碌着,喊着嘹亮的号子,唱着粗犷的山歌,歌声在寒夜传得很远很远,在河面上飘飞,在山谷里回荡,不但使旷野的氛围变得热烈,也驱走了他们自身的疲乏和劳顿,寒夜也似乎不那么漫长了。
全诗只有二十个字,但传神写照,将冶炼工匠的生活与形象刻画得维妙维肖,动人心弦,诗人对冶炼工人的敬爱与颂扬之情也得到自然的流露。
“炉火照天地”,通过夸张的手法,写出了冶铸工场的热烈气氛,给全诗定下了热烈欢快的基调。从画面上看,形成一个亮点,处于中心位置。这映照天地的炉火,既是工人们劳动的反映,也和他们豪迈爽朗的心情相映衬。“红星”一句则是对上句的补足,从细节对炉火进行刻画。着重从色调的红与紫的对比、星与烟的排比入手,抓住了最富代表性的特征。而一个“乱”字,更是巧妙而逼真地将火花四溅,紫烟升腾的冶炼场面再现出来。以如此十字便准确生动地概括出一个热烈喧腾、生机勃勃的场景,不能不叹服诗人的如椽大笔。最后二句,顺势进入对人的描写。先用“明月夜”照应上文的“炉火”,写工匠们深夜劳作的艰辛。农人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但冶炼工人们却不能如此运作。铁水未化,便不能下岗,夜以继日才是他们的特点,这不经意的一句,恰到好处地写出了他们与农民的生活规律及劳动方式的差异来。尽管如此,工人们还是喜欢自己的职业的,当铁水出炉之时,他们会为自己的杰作而自豪,而歌唱。那声震寒川的歌曲,就是他们此刻心境的最好说明。这就把劳动者勤劳善良的性格特征鲜明地表现出来。
首句“客心”,指离乡在外的心情,通常说来,免不了一个“愁”字。然而作者并不直接将“客心”等同于“愁”,而是在“客心”与“愁”之间,阑入“水”的意象,连用两“如”字绾结三者,使“客心”与“愁”产生距离,仿佛两事原本了不相干,只是因为都与水有相类之处,所以经由水偶然牵合在一起似的。起手故为曲折,用笔摇曳而蕴藉。
但阑入“水”的意象,主要意图还不在此,而在于带出次句。看到次句,读者方才恍悟,“水”字实有所指,不是虚设的譬喻。它指运送作者舟行还乡的河流。河水流速迅疾,使归舟走得很快。急流是因,在前,归舟容易是果,在后,且“容易”按正常语序,又该放在“归帆”之后,修饰后者。可是这里却句法倒装,把“容易”置于最前面,突出了作者最强烈的感受。
而这句反过来,对上句也起到了定向的作用。以水喻愁,古人诗中其例甚多,喻义不止一端:或以水喻愁绪的深,如唐彦谦《留别》:“龙潭千尺水,不似别情深”;或以水喻愁绪的长,如李白《金陵酒肆留别》:“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或以水喻愁绪的百转千回,如温庭筠《锦城曲》:“巴水漾情情不尽,文君织得春机红”,等等。叶燮的喻义又是什么?通过次句可以确认,他是用水流之急比拟愁绪之浩荡,并且这愁绪同水一样,均是指向他的家乡。
后两句顺着“容易”而来。何以见得舟行容易?即从不知不觉间已近故乡见出。叶燮乃江苏吴江人,乍闻吴语,自然倍感亲切。第三句的“忽讶”,点出舟行速度快得出乎意料。这一句原作“忽讶推篷吴语是”,今本为叶氏门生沈德潜所改。细细吟味,改句确是胜过原句。原句推篷而闻吴语,是作者主动行为在先;改句语声送入窗内,作者完全是被动的,意外的味道更其浓厚。复以声律而论,原句是“平仄平平平仄仄”,正对下句的“仄平仄仄仄平平”;改句变作“平仄平平仄平仄”,第五、六字平仄易位,自拗自救,令人一上口便稍觉惊异,同要表达的意外之感恰相匹配,声、情相得益彰。这句改动,艺术上是绝对站得住的(“船”字重出,强调所写均系船中所感,不是疏忽)。叶燮的推篷闻声当为写实,沈德潜的隔窗闻声则为诗人的加工,这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分野所在了。写诗有时候是不可拘泥实情的。贾岛《题李凝幽居》“僧敲月下门”句,“推”、“敲”两字怎生取舍,迟迟未能定夺。倘使一切照实交代,何来犹疑?犹疑是因为这里的一切考量,目的都在构造意境而不在还原事实。这件事本身大概也属子虚乌有,但久成美谈,则是因为它确乎道出了一些诗艺的真谛。当然,虚构得有个分寸,它是为表达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服务的,应该锦上添花,不宜喧宾夺主。若像张枢那样,赋[惜花春]词,“琐窗深”句末字为求声韵优美,改“深”为“幽”,继又改“幽”为“明”(事见张炎《词源》卷下《音谱》),不悟“明”字与他要表达的深幽之境,意义背道而驰,就不免虚构得失去分寸感,未足效法了。
回到叶燮这首诗上来。末句由听觉拓展至视觉。此时故山尚未在望,然而作者藉由明月,先点出故乡近了。月光原是遐迩普照的,照着故山的月光也照着我的船头,这是正常现象,殊不足以证明我离故乡之近。然而这句诗明明传达出一个讯息:故乡已经不远。这不是一个理性的证明,而是一个艺术的证明。叶燮论诗,尝指出诗与寻常文字不同,可用以表现“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若以俗儒之眼观之,以言乎理,理于何通?以言乎事,事于何有?所谓言语道断,思维路绝。然其中之理,至虚而实,至渺而近,灼然心目之间,殆如鸢飞鱼跃之昭著也”(《原诗》内篇下)。这句诗无理而有理,正践行了他自己的观点。
统观全诗,逆推其构思过程,实际上后半所写才是触发灵感的契机。作者由闻乡音,而觉出舟行之速,于是有了第二句。为什么舟行如此之速呢?水流之急是个“真”的解释,由此推进到一个“美”的解释,那就是客心似水,沛然莫之能御,加快了作者的返程速度,于是有了第一句。诗尽管自客心之愁起笔,但在构思之初,此愁已然因故乡在即而消散,所以作者写愁方能写得如此轻盈,也方有余裕在诗艺上从容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