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作此词时卢氏刚亡故不久,又正值祭祀之日,近年陪伴之人,恍然竟成吊唁之人,怎能不泪零。伤怀处,亲手用金泥抄写金字经,即佛经,一遍一遍,虔诚写那经文,絮絮地祈求,唯愿来生,还能与其再续今生之缘,再结连理。要知自妻子卢氏亡故以后,纳兰对佛学的研究愈加痴迷。也难怪,困于情伤,痛于生死,自会萌生了净化、自慰之心。痴情无奈,苦困相思,只能反复苦写不停,企盼那来世之缘,精诚所至。
“莲花漏转,杨枝露滴,想鉴微诚”两个典故,取自佛家之说。莲花漏,是一种雅致的时钟,具体的说法就很不一致了,一说惠远和尚因为山中不知更漏,所以用铜片做成莲花形的容器,底下有孔,放在水盆里,水从底孔里慢慢渗入,渗到一半的时候容器就会沉下去。一昼夜会沉十二次,是为十二个时辰。杨枝,就是杨柳枝,我们最熟悉的佛教当中的杨柳枝应该就是观音菩萨手持净瓶,瓶中插着的那一枝杨柳枝了。观音菩萨有时会把杨柳枝从净瓶里取出来,滴上几滴瓶中的甘露,马上就可以起死回生。——这样的事在正史里都有记载,《晋书》里说石勒的爱子石斌暴病而死,石勒请来高僧佛图澄,佛图澄用杨柳枝蘸了些水,洒在石斌身上,又念了一段咒语,然后便一拉石斌的手,说:“起来吧。”死去的石斌果然就起来了。纳兰性德用这两则佛门典故,语带双关,既点明自己此刻身在佛殿,一心向佛,也是在向佛祖袒露自己的心意。
“欲知奉倩神伤极,凭诉与秋擎”,下片开始,语意转折。奉倩,即荀奉倩,也就是“不辞冰雪为卿热”那个典故的主人公。荀奉倩和妻子的感情极笃,有一次妻子患病,身体发热,体温总是降不下来,当时正是十冬腊月,荀奉倩情急之下,脱掉衣服,赤身跑到庭院里,让风雪冻冷自己的身体,再回来贴到妻子的身上给她降温。如是者不知多少次,但深情并没有感动上天,妻子还是死了。荀奉倩的妻子死后,大家前去吊唁,只见荀奉倩“不哭而神伤”。言语之中,好似有万千愁绪,不被理解,只能观景寻找依托之物。想象那场景,渺小的荷灯浮于苍茫的秋水上,微光寂寥,正似纳兰心中,此时百感交集,踌躇万千。这相思,这离愁,这回忆,又有何用,故人不再,天上人间,何似当年。
最后一句,更是让人悲恸万分。“不管”一词,读来备感西风无情。“一池萍水,几点荷灯”,又甚是孤寂。又让人想到“萍水相逢”,“萍”是水上漂浮不定的浮萍。看秋水为那一池“萍水”,纳兰又暗比自己是无根之萍,只得飘荡于这无边的惆怅中。爱人已故,自己惟似漂泊客。
全词围绕着中元节特有的习俗落笔,只在词的末尾摹景,用西风的无情反衬出自己悼念亡妻的深情,使自己所抒发的悲痛之情更加厚重深浓。
罗隐是晚唐道家学者,这首“牡丹”诗,也牵涉到道家故事。据《酉阳杂俎》载:相传韩愈之侄孙韩湘,学道成仙后,曾劝韩愈也弃官学道,韩愈不肯,韩湘曾于初冬,令牡丹花开数色,预言韩愈未来之事,后皆应验,使韩愈为之震惊。罗隐这首《牡丹》诗,似取乎此。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这里的“东风”即“春风”。“绛罗”,本指绛色丝绸,此处喻牡丹的花瓣。“高卷”,指花盛开时高高挺出花瓣翻卷着的形象。“不胜春”,即无比的春色,无比的美丽。这两句是说它好像和东风有着特别的关系,东风一来,它便以绛色丝绸样颜色的花辫,翻卷着高高的开在枝杈的顶端。它妩媚的姿容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真是无比的美丽!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这里的“解语”,指会说话。“倾国”,指美女。来自《汉书·孝武李夫人传》:“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后便用“倾国倾城”形容极美丽的女子,更用它代替极美丽的女子。这两句以拟人化手法写花情动人。前一句说,牡丹要是能说话,果真是“牡丹仙子”,那简直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了;下句更进一层说,就算牡丹无情,不能成为美人,就凭它的美丽的芳姿艳质也够人倾心喜爱了。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这两句中“芍药”、“芙蓉”均为花名。“君”、“芳尘”皆指牡丹。芍药素有小牡丹之称,若牡丹在群芳中为第一,则芍药为第二。故世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或以为花之副也。故这两句说,芍药虽也花大而美,但比之于牡丹,芍药也只是牡丹的亲近侍奉。至于生于水中,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花,虽也端庄素雅,若比之于牡丹就逊色多了,所以,它哪里敢和牡丹比美呢?但它不论生在什么地方,也躲不开和牡丹花的比较。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这里的“韩令”,即韩愈。“秾华”,繁盛的花朵,此处指韩湘当年劝韩愈弃官学道的牡丹花上的诗谶。“此身”,即此生。罗隐好作谶语,这两句是以韩湘的诗谶为韩令可惜。意思说,韩愈虽然在人世上功成名立,但终未脱俗超凡,成为仙人。辜负了韩湘用牡丹花的诗谶的规劝,度过了这样一生,予以惋惜。
罗隐的咏物诗有个特点,就是在咏物的同时,有所寄托。这首《牡丹》诗在前三联中,写了牡丹的体态特征,而在最后两句,则以“卒章显其志”的笔法,把自己的感慨和寄托表达出来。前三联写牡丹超凡脱俗,尽管孤芳自赏,但那种傲岸冷峻的姿态,却更加动人,让人钦佩。这正象征了诗人的人格精神。诗人用这么多笔墨写牡丹,其真正用意是为末联作铺垫。末联从牡丹写到人的思想感情和寄托,以对韩令惋惜。正显了诗人不愿为名利趋炎附势,降低人格,从而辜负了大好时光的高洁品格。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虽然在通常情况下,集思广益,从善如流,往往能在做事时有事半功倍,锦上添花的效果.但如果不经思考就接受别人的意见,连旁人的“馊主意”也言听计从,结果只能像那个笨人一样赔了骆驼又折了瓮。
世上不可能有那种“既杀驼,而复破瓮”的傻子,但思想方法呆板,机械的人是不少的。
以譬喻的手段,来使人们获得无上的智慧,这是《百喻经》的根本所在。譬喻的形式就好像用来裹药的树叶,当人有病时,就取出药来用,而自然地将裹药用的叶子扔掉。所以有智慧的人读了这部书,应当抛开譬喻故事的形式,抓住其中所蕴含的意义。这个故事就启示我们:凡事要认真思考,仔细研究,不能因小失大,更不能盲目听从他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