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二句即对偶精工而又极为凝炼,从大处、虚处勾勒山光水色之秀美。山间从清晨的林雾笼罩,到日出之后雾散云开,再到黄昏时暝色聚合,一天之内不仅气候冷暖多变,而且峰峦林泉、青山绿水在艳丽的红日光辉照耀下亦五彩缤纷,明暗深浅,绚烂多姿,变态百出,使人目不暇接,赏心悦目。“昏旦”、“气候”,从时间纵向上概括了一天的观览历程;“山水”、“清晖”,则从空间横向上包举了天地自然的立体全景。而分别着一“变”字、“含”字,则气候景象之变态出奇,山光水色之孕大含深,均给读者留下了遐思逸想。两句看似平常,却蕴含博大丰富。
“清晖”二句,用顶真手法蝉联而出,承接自然。虽由《楚辞·九歌·东君》中“羌声色兮娱人,观者憺兮忘归”句化出,但用在此处,却十分自然妥帖,完全是诗人特定情境中兴会淋漓的真实感受,明人胡应麟云:“灵运诸佳句,多出深思苦索,如‘清晖能娱人’之类,虽非锻炼而成,要皆真积所致。”(《诗薮·外编》)即指出了诗人并非故意效法前人,而是将由素养中得来的前人的成功经验,在艺术实践中触景而产生灵感,从而自然地或无意识地融化到自己的艺术构思之中。“娱人”,使人快乐;“憺”,安然貌。不说诗人留恋山水,乐而忘返,反说山水娱人,仿佛山水清晖也解人意,主动挽留诗人。所谓“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人间词话》)
“出谷”二句承上启下:走出山谷时天色还早,及至进入巫湖船上,日光已经昏暗了。这两句一则点明游览是一整天,与首句“昏旦”呼应;同时又暗中为下文写傍晚湖景作好过渡。
以上六句为第一层,总写一天游石壁的观感,是虚写、略写。“林壑”以下六句,则实写、详写湖中晚景:傍晚,林峦山壑之中,夜幕渐渐收拢聚合;天空中飞云流霞的余氛,正迅速向天边凝聚。湖水中,那田田荷叶,重叠葳蕤,碧绿的叶子抹上了一层夕阳的余辉,又投下森森的阴影,明暗交错,相互照映;那丛丛菖蒲,株株稗草,在船桨剪开的波光中摇曳动荡,左偏右伏,互相依倚。这四句从林峦沟壑写到天边云霞,从满湖的芰荷写到船边的蒲稗,描绘出一幅天光湖色辉映的湖上晚归图,进一步渲染出清晖娱人、游子憺然的意兴。这一段的写法,不仅路线贯穿、井然有序,而且笔触细腻、精雕细琢,毫发毕肖。在取景上,远近参差,视角多变,构图立体感、动态感强;在句法上,两两对偶,工巧精美。这一切,都体现出谢诗“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的特点。虽系匠心锻炼,却又归于自然。
“披拂”二句,写其舍舟陆行,拨开路边草木,向南山路径趋进;到家后轻松愉快地偃息东轩,而内心的愉悦和激动仍未平静。这一“趋”一“偃”,不仅点明上岸到家的过程,而且极带感情色彩:天晚赶忙归家,情在必“趋”;一天游览疲劳,到家必“偃”(卧息)。可谓炼字极工。
末尾四句总上两层,写游后悟出的玄理。诗人领悟出:一个人只要思虑淡泊,那么对于名利得失,穷达荣辱这类身外之物自然就看得轻了;只要自己心里常常感到惬意满足,就觉得自己的心性不会违背宇宙万物的至理常道,一切皆可顺情适性,随遇而安。诗人兴奋之余,竟想把这番领悟出的人生真谛,赠予那些讲究养生(摄生)之道的人们,让他们不妨试用这种道理去作推求探索。这种因仕途屡遭挫折、政治失意,而又不以名利得失为怀的豁达胸襟,在那政局混乱、险象丛生、名士动辄被杀、争权夺利剧烈的晋宋时代,既有远祸全身的因素,也有志行高洁的一面。而这种随情适性、“虑澹物轻”的养生方法,比起魏晋六朝盛行的服药炼丹、追慕神仙以求长生的那种“摄生客”的虚妄态度,无疑也要理智、高明得多。因而不能因其源于老庄思想,或以其有玄言的色彩,便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何况在艺术结构上,这四句议论也并未游离于前面的抒情写景之外,而是一脉相承的,如箭在弦上,势在必发。
此篇除了具有刘勰所指出的那些宋初诗歌的普遍特征之外,还具有两个明显的个性特点:一是结构绵密,紧扣题中一个“还”字,写一天的行踪,从石壁——湖中——家中,次第井然。但重点工笔描绘的是傍晚湖景,因而前面几句只从总体上虚写感受。尽管时空跨度很大,但因虚实详略得宜,故毫无流水帐的累赘之感。三个层次交关之处,两次暗透时空线索。如“出谷”收束题目前半,“入舟”引出题目后半“还湖中”;“南径”明点舍舟陆行,“东扉”暗示到家歇息,并引出“偃”中所悟之理。针线细密,承转自然。其次,全诗融情、景、理于一炉,前两层虽是写景,但皆能寓情于景,景中含情。像“清晖”、“林壑”、“蒲稗”这些自然景物皆写得脉脉含情,似有人性,与诗人灵犀相通:而诗人一腔“愉悦”之情,亦洋溢跳荡在这些景物所组成的意象之中。正如王夫之所评:“谢诗……情不虚情,情皆可景;景非滞景,景总含情。”(《古诗评选》)结尾议论,正是“愉悦”之情的理性升华,仿佛水到渠成,势所必然。前人赞其“舒情缀景,畅达理旨,三者兼长,洵堪睥睨一世。”(黄子云《野鸿诗的》)信非溢美。全诗充满了明朗奔放的喜悦情调,确如“东海扬帆,风日流丽。”(《敖陶孙诗评》)难怪连大诗人李白也喜欢引用此诗佳句:“故人赠我我不违,著令山水含清晖。顿惊谢康乐,诗兴生我衣。襟前林壑敛瞑色,袖上云霞收夕霏。”(《酬殷明佐见赠五云裘歌》)即此亦可见其影响之一斑。
尽管此文与《送石处士序》为姐妹篇,事件与人物均相关涉,然而在写法上却有所变化,所以有相得益彰之美。例如前文体势自然,而本文则颇有造奇的文势。文章开头的一段譬喻,说“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用来比喻“大夫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焉”。但却不紧接着说出来,而是先论述“马群遂空”的原因来比喻乌公搜罗东都贤士的情况。作者在文中既设奇喻,又在正文中反复议论以求其合,显得煞有介事,将本是韩愈个人的一个想法写成似颠扑不破的真理。为此,论其章法,该文比《送石处士序》那篇文章要显得曲折离奇。此外,该篇的立意要比前一篇单纯一些,无非是变着法儿赞扬温、石二人。以伯乐喻乌公,是为了赞扬温、石;极说温、石一去,东都政府和士群无所依恃,也是为了赞扬温、石。看来似乎说得过分了,但作者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在强调人才的可贵,提醒朝廷要高度重视人才。
该文与《马说》同是宣扬重用人才的文章。然而写法自有不同。作者在本文中匠心独运,用“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比喻“大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赞颂乌重胤慧眼识贤、善于荐拔人才;又用“私怨于尽取”反衬乌公“为天子得文武士于幕下”的难得可贵,石处士和温处士隐居在洛阳一带,韩愈与他们的关系密切,都是好朋友。石处士因大义而征召,温处士也因大义应聘出仕。这篇文章就是在送温处士时写的。文章赞扬了温处士出众的才能和乌大夫善于识人、用人的德才,作者惜别了两个老朋友,心里难过。但更希望人尽其才,他们都能得到任用,表达了为朝廷得到人才而欣慰以及自己失友的惋惜心情。
文章用比喻与反衬,从“空”字引出“怨”字,而这“怨”比正面的“颂”乌公识才更具有力量。所以,本文笔法巧妙,渲染得当。
余杭道,即今日的杭州市。余杭之名相传为“夏禹东去舍舟航登陆”而得。“航”“杭”谐音,故为“余杭”。
“四月余杭道,一晴生意繁。”四月里的杭州,天空晴朗,万物复苏,一派勃勃生机。“生意”即生机的意思。
“朱樱青豆酒,绿草白鹅村。”绿树上挂着红樱桃,红艳欲滴,青豆配着琥珀色的美酒,爽口宜人。村头田外,满眼的绿草铺成垫子一般,白鹅就在上面嬉戏。简直就是画。朱、青,绿,白,颜色明丽喜人,相为映衬,烘托出一种清新的四月乡间独特的风貌,传达出诗人愉悦而闲适之情。颔联运用了对比、渲染、列锦等手法,采用意象叠加的方式巧妙地将乡间独特物象樱桃,豆,草,鹅排列在一起,勾勒出一幅生动的乡村春意盎然的图景,烘托静谧的气氛,表达了诗人的闲适而悠游的情怀。
“水满船头青,风轻袖影翻。”春涨水满,船行水上,轻快如飞。微风轻拂,薄薄的衫袖翩翩起舞,在水中映出美丽的影子。面对如此怡人的美景,人的心情也飞起来了吧。
“几家蚕事动,寂寂昼门关。”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养蚕,为防外人冲犯,门户闭得紧紧的。
整首诗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春日乡村风俗图。风景如画,不见人影,却处处可见人的活动。正是如此,全诗才弥漫着一种生机、静谧、祥和,令人神往。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