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紧紧扣住一个“火”字,多角度再现萤火虫的形象特征,四句诗,就是萤火形象的四次“造型”:“着人疑不热”,从人的感觉写。萤火虫明明有火光一闪一闪,可附在人体,人会惊奇──有火怎么不放热,突出了其放光而不发热的特点。“集草讶无烟”,从其栖息处所写。萤火从腐草中产卵繁殖,故古人误以为萤乃腐草所化。《礼记?月令》云:“腐草为萤”。古代不少咏萤诗也沿用了这种说法。如沈旋说萤火是“火中变腐草”,刘禹锡也说“陈根腐叶秋萤光”。这种说法自然没有多少科学根据,但其喜欢草堆中栖息却是事实。草堆上明明有点点火光,草都不燃起来,无烟无焰。第二句诗,既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萤火虫发出萤光、不热不燃的特点,又使读者知道了萤的一些生活习性。“到来灯下暗”,写出了火光的微弱,作者从对比的角度写,以灯光的相对明亮,突出萤火虫的微弱特点,用了比较衬托的手法。“翻往雨中然”,这是一个很有趣味的画面:一般的火,风一吹、雨一浇,便熄其光焰。而萤火呢,它的萤光并不受天气环境的左右,在雨中,仍能翩然起舞、星光闪烁……诗人就是这样,怀着对萤火虫的一种特殊的感情,对其进行细致入微、多侧面的观察,从而将其形态的多姿多彩、形象的各种造型推到了读者面前,使读者也顿生怜爱之情。
用铺陈的手法,再现了萤火的形态之美,表现了一个皇帝闲暇时的专心致志、细致入微,由于多侧面描绘,形象完整,也给读者留下了具体、深刻的印象,而且其对写作对象细细观察的写作态度,用墨如泼、多方勾勒的写作技术,给读者以有益的启示。萧绎居位显赫,养尊处优,自然无需“忧谗畏讥”,对自然的观察描绘虽能穷形尽相,但要他涌出多少感慨、掘出多深寓意,这很难做到,所以他笔下的萤火虽很有美感,但充其量是供人欣赏玩味。
全词从意义上看,可分为上下两篇,前三句是一段,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的形象,从而表现了词人的远大抱负。后三句是一段,以沉痛的慨叹,抒发了“壮志难酬”的悲愤。
第一句,用三个连续的、富有特征性的动作,塑造了一个壮士的形象,让读者从那些动作中去体会人物的内心活动,去想象人物所处的环境,意味无穷。
“挑灯”的动作又点出了深夜情景。夜深人静,无法入睡,只好独自吃酒。吃“醉”之后,仍然不能平静,便继之以“挑灯”,又继之以“看剑”。总算睡着后,方才所想的一切,又幻为梦境。壮士好梦初醒,天已破晓,一个军营连着一个军营,响起一片号角声。这号角声,富有催人勇往无前的力量。而那位壮士,也正好是统领这些军营的将军。于是,他一跃而起,全副披挂,要把他“醉里”、“梦里”所想的一切统统变为现实。
二、三两句,突出地表现了雄壮的军容,表现了将军及士兵们高昂的战斗情绪。“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兵士们欢欣鼓舞,饱餐将军分给的烤牛肉;军中奏起振奋人心的战斗乐曲。将军神采奕奕,意气昂扬,“沙场秋点兵”。这个“秋”字写得好。正当“秋高马壮”的时候,“点兵”出征,预示了战无不胜的前景。
“沙场秋点兵”之后,大气磅礴,直贯后片“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将军率领铁骑,快马加鞭,神速奔赴前线,弓弦雷鸣,万箭齐发。仿佛看到若干连续出现的画面:敌人纷纷落马;残兵败将,狼狈溃退;将军身先士卒,乘胜追杀,一霎时结束了战斗;凯歌交奏,欢天喜地,旌旗招展。然而,在词的最后,作者却发出一声长叹:“可怜白发生!”从感情的高峰猛的跌落下来。原来,那壮阔盛大的军容,横戈跃马的战斗,以及辉煌胜利,千秋功名,不过全是梦境。这处境,的确是“悲哀”的。然而没有谁“可怜”他。于是,他写了这首“壮词”,寄给处境同样“可怜”的陈同甫。
从全词看,壮烈和悲凉、理想和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作者只能在醉里挑灯看剑,在梦中驰骋杀敌,在醒时发出悲叹。这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民族的悲剧。而作者的一腔忠愤,无论在醒时还是在醉里、梦中都不能忘怀,是他高昂而深沉的爱国之情、献身之志的生动体现。
这首词在布局方面也有一点值得注意。“醉里挑灯看剑”一句,突然发端,接踵而来的是闻角梦回、连营分炙、沙场点兵、克敌制胜,有如鹰隼突起,凌空直上。而当翱翔天际之时,陡然下跌,发出了“可怜白发生”的感叹,使读者不能不为作者的壮志难酬洒下惋惜怜悯之泪。这种陡然下落,同时也戛然而止的写法,如果运用得好,往往因其出人意外而扣人心弦,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这样的结构不但宋词中少有,在古代诗文中也很少见。这种艺术手法也正表现了辛词的豪放风格和他的独创精神。但是辛弃疾运用这样的艺术手法,不是故意卖弄技巧、追求新奇,这种表达手法正密切结合他的生活感情、政治遭遇。由于他的恢复大志难以实现,心头百感喷薄而出,便自然打破了形式上的常规,这绝不是一般只讲究文学形式的作家所能做到的。
这首词在声调方面有一点值得注意。《破阵子》上下两片各有两个六字句,都是平仄互对的,即上句为“仄仄平平仄仄”,下句为“平平仄仄平平”,这就构成了和谐的、舒缓的音节。上下片各有两个七字句,却不是平仄互对,而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就构成了拗怒的、激越的音节。和谐与拗怒,舒缓与激越,形成了矛盾统一。作者很好地运用了这种矛盾统一的声调,恰当地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复杂的心理变化和梦想中的战斗准备、战斗进行、战斗胜利等许多场面的转换,收到了绘声绘色、声情并茂的艺术效果。
李白有首叫《越中览古》的诗。诗中写道:“越王勾践破吴归,战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这首七言诗中,有三句写到越王勾践的强盛,最后一句才点出越国的衰败景象,虽然表达的感情显然不同,但在谋篇布局方面又有相通之处,可以参看。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此诗开头“褒斜不容幰,之子去何之”两句,明知故问,强调了蜀道之难,表明了对友人远行的担忧。颔联“鸟道一千里,猿声十二时”二句,一为空间,一为时间,真切具体地写出了友人行程之远,离别之久。颈联“官桥祭酒客,山木女郎祠”二句,通过对旅途情景的想象,表达了对友人入蜀旅途的关切。结尾“别后同明月,君应听子规”两句是对别后的想象和对友人的嘱咐。
随着阅历的加深和艺术上的成熟,王维晚年的作品审美选择更加入妙,点染更加出人意料之外。这首诗兴韵寄于风土,诗中官桥的巫祝,树丛的女神祠,都是入蜀道上特有的风物。作者又善于用数目字加以夸张,一千里写尽鸟道,十二时写尽猿啼,完全避开了送别俗套,寥寥几笔就把蜀地的险阻和风物的优美写出来,具有超俗的画意和诗情。首尾两联写尽的关切和相思,浑然神秀,无迹可求。纪晓岚说“一片神骨,不必凡马空多肉”,的确道出了此诗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