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述徭役沉重、民不聊生之苦的诗歌。全诗三章首句均以大鸨这种鸟本不会在树上栖息,却反常地栖息在树上来比喻成群的农民反常的生活——长期在外服役而不能在家安居务农养家糊口,其苦情可见一斑。因为鸨鸟是属于雁类的飞禽,其爪间有蹼而无后趾,生性只能浮水,奔走于沼泽草地,不能抓握枝条在树上栖息。而今鸨鸟居然飞集在树上,犹如让农民抛弃务农的本业常年从事徭役而无法过正常的生活。这是一种隐喻的手法,正是诗人独具匠心之处。王室的差事没完没了,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大量的田地荒芜失种。老弱妇孺饿死沟壑,这正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纷争、战乱频仍的现实反映,所以诗人以极其怨愤的口吻对统治者提出强烈的抗议与控诉,甚至呼天抢地,表现出人民心中正燃烧着熊熊的怒火,随时随地都会像炽烈的岩浆冲破地壳的裂缝喷涌而出,掀翻统治阶级的宝座。
全诗三章语言大同小异,这是民间歌谣的共同点。至于三章分别举出栩、棘、桑三种树木,则纯粹是信手拈来,便于押韵,别无其他深意。
上片以姑射山上的仙子相比拟,“冰雪透香肌。姑射仙人不似伊。”在词人眼中,爱妻闰之的肌肤像冰雪一般洁白细嫩,而且随时散发着微微香气,有如神话中姑射山中的神女,但是神女似乎还赶不上闰之的美貌。“不似伊”三字,倾尽了词人对闰之的钟爱之情。下文则从内在品格上着力渲染闰之的勤俭质朴,但却不直接说出,而是从她穿着打扮的外表上落笔,显得句法生新:“濯锦江头新样锦,非宜。故著寻常淡薄衣。”在濯锦江边生产着各种花样翻新的锦缎,但是,这对闰之是不适宜的,她平时所穿的都是些寻常的淡薄衣衫。词人在后来写的《祭亡妻同安郡君文》中曾这样高度评价闰之的品德道:“妇职既修,母仪甚敦。”可见,闰之是一位具有传统美德的妇女典型,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使词人对闰之的感情愈加笃厚。
下片进一步描绘王闰之的清心寡欲和雍容睡态,愈加令人惜爱。“暖日下重帏。春睡香凝索起迟。”而下文“曼倩风流缘底事,当时。爱被西真唤作儿。”则转向了词人自己,他以西汉风流才子东方朔自喻,说他当时热恋着王闰之。末句是用《汉武内传》典,以此末句之“爱被西真唤作儿”,显得极其生动亲切。“儿”字是一种亲昵之称,从西王母神仙口中唤出,不仅活灵活现,犹如目前,而且抬高了词人存在的现实价值,颇有自许傲世的味道。再从《汉武内传》叙述东方朔的毕生才干和曲折遭际来看,似蕴含了词人的身世之感,正影射出曾在朝中反对新法而屡遭贬谪和“补外”的坎坷经历。由于他的反变法是光明磊落的,是“此心耿耿,归于忧国”的,故他有着自信、自傲的心态。这也符合词人“外迁”任杭州太守时的心绪。
这首词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继妻王闰之的外貌形体美和内秀品格美的形象。全词清新婉丽,明净流美,用典寓意,自然高迈。
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