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词题“寓意”来看,这是篇首自我嘲弄、自我哀怨、自我比况并自我排遣的作品。而在自我排解中,似乎还表现出一种自信、自豪,并颇带一点傲骨的韵致。“三人承明。四至九卿。问书生、何辱何荣”?苏轼一生至此已三次进入朝廷作皇帝的近侍之官了。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自登州太守以礼部郎中召回注京,迁中书舍人、任翰林学士知制浩兼侍读;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在杭州太守任时,又被改翰林学士承旨召还,除兼侍读;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八月,又以兵部尚书兼差充南郊卤簿使自扬州召还,导驾景灵宫,迁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所以称“三人承明”。至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八月,苏轼方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出知定州。以上四次入朝出朝的这些官职,皆属“九卿”之位,故又可称为“四至九卿”。做了这么大的官,又频频出人朝廷,试问“书生”(苏轼自指),你有什么屈辱之处?又有什么荣耀和美名?真是自问得有理,也自问得无愧。如今,苏轼又忽被落两“学士”职贬知英州,一切都落得干干净净,这究竟是为了什么?“金张七叶,纨绮貂缨。无汗马事,不献赋,不明经。”苏轼经过剖心自思,终于找到了个中秘密:朝中那些“亲近宠贵,比于外戚”的金、张之氏,他们能够世世代代身服绮儒纨袴,冠戴貂尾缨饰,还不是由于他们会“笃敬寤主”、干些拍马逢迎的勾当吗?而自己呢?相较之下,却是“拙于谋身,锐于报国”,“赋性刚拙,议论不随”,“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祸福得丧付与造物”;而自己在武事上又没有什么汗马功劳、不会写些歌功颂德的辞赋献给皇帝,也不会用儒家经书去走送官的捷径。那真是活该如此,自作自受。这种自责自谴,如果说是自谦自卑,还不如说是苏轼刚强正直、嫉恶怨愤的品性表现。
下片写自己的退隐志向。要像汉代蜀人严君平那样,在成都开个问卦店铺,自甘寂寞;或者像西汉末年的隐士郑子真那样“宕谷躬耕”,即使有炙手可热的权贵逼他出山,也决不屈从。词末苏轼倍发感慨:“寒灰炙手,人重人轻”,世间充满了令人沮丧的贫富贵贱的罪恶差别,应该像《鹤叹》寓言诗中的那只孤傲仙鹤一样:“投以饼饵视若无,戛然长鸣乃下趋!”决然抛却尘世,去做一个“除竺乾学,得无念,得无名”的真正自我解放、无所牵挂、心中空寂无尘的人。
全词豪气贯注,瘦硬隽拔,字锻句谏,逆挽顿挫,对比鲜明,波澜壮阔。前后呼应,结构严谨。
该诗以北国皎洁的冬雪自喻。全诗八句,四句为一节,而一节中的每两句各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从结构看,简括而谨严,没有枝蔓,没有铺排,十分凝炼。诗意也极醒豁,一望可知,毫无隐曲;然而层次井然,转折分明。虽属摹仿前人,在鲍照诗集中却是精心刻意之作。
开头两句写远在北方的雪被胡地寒风吹越龙山(即逴龙山,古代传说中北方的一座冰山),落到帝都所在。三四两句写雪的形象美观动人,“集君瑶台上”写静止的雪,“飞舞两楹前”写动荡的雪,笔意虽平淡朴实,却把雪的丰姿写得十分具体。“君”即国君,“瑶台”字面用屈原《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指巍峨而洁白的宫殿。试想,皑皑的白雪静静地落积在高台之上,自然很壮观。《文选》李善注引郑玄《礼记》注云:“两楹之间,人君听治正坐之处。”可见“两楹前”即皇帝的正殿之前。雪花在殿前空中飘动飞舞,景象也很美。这两句虽说是景语,实涵“比”的成分。说详下。
夫用雪自喻,较易理解。其洁白晶莹,正象征人品的高尚纯洁。北国多雪,本属自然现象;但作者为什么要写它从阴寒幽僻的朔漠吹到帝王的殿堂之上呢?这就隐寓着作者本人的身世之感。鲍照出身于微贱的寒门,想在朝廷上占一席之地是很不容易的;正如雪虽皎洁却来自遥远的荒漠,不可能轻易进入帝王所居之地。所以作者于此诗的第三、四句,特意把下雪的场面安排在以帝王宫殿为背景的地方,这实际上寄托了鲍照希望跻身朝廷、与豪门权贵分享政权的理想,当然其中也不无追名逐势往上爬的庸俗成分。但读者从诗人以雪自喻这一点来体会,至少会感到鲍照虽“心存魏阙”,却还没有低声下气到对权贵豪门摧眉折腰的地步。
然而这第一节只是表达了作者的主观愿望。下面四句突然一个转折,跌入了另一境界。即春日一旦来临,在艳阳天气里,只允许桃李争妍斗胜;而这时的雪,纵使高洁得一无尘滓,也没有容身之地了。此诗好就好在:“艳阳天”和“桃李妍”,原是春意盎然的景象,在一般人心目中,它应该属于值得肯定的良辰美景的范畴;然而作者却把它当作高洁无滓的白雪的对立面。于是这明媚春光。桃李缤纷的场景一下子便成为名利场中趋炎附势的象征,使读者在强烈的对比下竟对绚丽妍美的“艳阳天”产生了庸俗尘下之感。这就是诗人不同凡响的大手笔了。正由于这样的写法,才更加显出豪门权贵的炙手可热,也自然体会到寒士阶层命运的可悲和身世的凄凉。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鲍照之学刘桢,乃是形神兼备地学,学得有血肉、有筋骨。诗中所体现的抒情主人公形象仍是刘宋时代的鲍照而非建安时代的刘桢。这种摹仿与学习,实际上是由继承而求得发展,而不是照葫芦画瓢的每况愈下。悟彻此理,始可与言诗也已。
这是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所作。
此诗可分成四个层次。
第一层为开头六句,写宴集的环境,突出“郡斋雨中”四字。兵卫禁严,宴厅凝香,显示刺史地位的高贵、威严。然而这并非骄矜自夸,而是下文“自惭”的原由。宴集恰逢下雨,不仅池阁清凉,雨景如画,而且公务骤减,一身轻松。
再加上久病初愈,精神健旺,面对嘉宾满堂,诗人不禁喜形于色。寥寥数句,洒脱简劲,颇有气概。
第二层为“自惭”以下四句,写宴前的感慨。“自惭居处崇”,不单指因住处的高大宽敞而感到惭愧,还包括显示刺史地位的“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更使韦应物感到了自身责任的重大。
当然,“未睹斯民康”——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是触发他“自惭”的最为直接的原因。诗人从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出发,自觉地将“斯民”之康跟自己的华贵、威严及“居处崇”对比,这是很自然的。他以前早就说过“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寄李儋元锡》)和“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观田家》)等语,把自己所得俸禄与农民的辛勤劳动联系起来,把自己的地位和自己的责任联系起来,为自己的无功受禄而深感惭愧,深感不安,这种深刻的认识,来自他历年担任地方官所得到的感性印象。
但是又将宴饮享乐了,解决这种心理上的矛盾,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老庄思想了,于是,“理会是非遣,性达形迹忘”,会老庄之理而遣送是非,达乐天知命之性而忘乎形迹,用这种思想去麻痹自己,可以暂时忘怀一切,心安理得地宴集享受,不必再受良心的谴责。韦应物亦不能免给。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通病。
第三层为“鲜肥”以下六句,写诗人对这次宴集的欢畅体会。这次宴会,正值禁屠之日,并无鱼肉等鲜肥食品上桌,而是以蔬果为主。这说明与宴者的欢乐并不在吃喝上,而是在以酒会友、吟诗作赋上。诗人得意洋洋地说:“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他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倾听别人吟诵佳句杰作,满心欢快,浑身轻松,几乎飘飘欲仙了。
第四层为最后四句,盛赞苏州不仅是财赋强盛的大藩,更是“群彦今汪洋”的人才荟萃之地,以回应题目上“诸文士燕集”的盛况。
《独酌清溪江石上寄权昭夷》是唐代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此诗作于天宝十三载(754)李白游秋浦时。
该诗描述的是李白在清溪江石上独自喝酒后的所思和所想。此诗前四句以入声韵写诗人携酒独上江祖石及石之悠古,后六句以上声韵写其愿效东汉严光(子尺)不受武帝征召而归钓富春江和友人权昭夷隐迹山中之高格,并从侧面映衬出清溪风光之美。
王琦谓“江”字下“似缺一祖字”。《一统志》:“江祖石在池州城南二十五里,有一石突然出水际,其高数丈,上有仙人迹,名曰江祖石。”
权昭夷:天水人,事迹不详。李白《独酌清溪江[祖]石上寄权昭夷》诗,约作于天宝十三载(754)。又《答高山人兼呈权顾二侯》诗,云:“顾侯达语默,权子识通蔽。”“权子”即“权侯”,当即权昭夷,与上诗为同时之作。又《金尺与诸贤送权十一序》云:“而尝采姹女于江华,收河车于清溪,与天水权昭夷服勤炉火之业久矣。”证知权十一即权昭夷。此序约天宝十四载(755)作于金尺。
江祖石:有今安徽池州市西南清溪河北岸,今属里山乡里山村。因“形似古渡江神”故名“江祖”。石面朝清溪,与万罗山隔溪峙立,背靠江祖山。李白《独酌清溪江石上寄权昭夷》有“我携一樽酒,独上江祖石”。《秋浦歌十七首》(其九)有“江祖一片石,青天扫画屏”。(其十一)有“逻人横鸟道,江祖出鱼梁”。
此文通过对柳侯柳州实政、柳民之言的描写明说柳侯生能泽其民,死能变为神。暗言柳侯大材不为世用,替死者发泄不平。全文意韵沉郁,情韵不匮,结构层见叠出,逻辑清晰。
此文非铭罗池神之文,而是吊柳宗元之篇。先追叙柳侯柳州实政,再记柳民口述,表明柳侯生能泽其民,死能变为神。作者继承孔子宗旨,不语怪神,反对迷信,而为文称颂神灵者,是痛惜柳侯大材不为世用,替死者发泄不平而已。情以生文,文亦足以生情,全文意韵沉郁,情韵不匮,是文章第一妙境,与韩文雄奇浑厚风格略异;而其迎送神诗,又和屈原风格相近,足见作者取精用宏、不主一格的文风。
同时此文也有几点巧妙之处,其一文风奇,以宗元文风写宗元之事。韩愈这篇文章在风格上完全模仿宗元的文风,如同他为孟郊、樊绍述等人所作的墓志铭那样,用其人文风写其人之事,读之令人有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之感。而且体现出作者“既陶铸古人。又陶铸今人,取他人之长,成一家之言”的“取精用宏”作风。
二是评论巧,极力抒发对宗元“不为世用”的不平。作者在文章中用宗元在南方“生能泽其民,死能惊动福祸以食其土”,“柳民皆悦喜”等语。与“北方之人,为侯是非”相对照,既表达了作者的感慨,又抨击了中唐的腐败政治,可谓借物抒怀、寓意深刻。
三是叙述妙,文章层见叠出,逻辑清晰。如文中为宗元立庙的叙述,先借宗元之口说出“明年吾将死,死后为神,后三年为庙祀我”作为辅垫;接着用宗元神灵显圣,托梦部属,使立庙成行;然后在庙成大祭时,以过客李仪醉酒慢侮堂上即死,表明宗元“生能泽其民,死能惊动福祸以食其土”的灵气,给人以顺理成章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