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边塞诗大都以词情慷慨、景物恢奇、充满报国的忠贞或低徊的乡思为特点。常建的这首《塞下曲》却独辟蹊径,弹出了不同寻常的异响。
这首诗既未炫耀武力,也不嗟叹时运,而是立足于民族和睦的高度,讴歌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友好的主题。中央朝廷与西域诸族的关系,历史上阴晴不定,时有弛张。作者却拈出了美好的一页加以热情的赞颂,让明媚的春风吹散弥漫一时的滚滚狼烟,赋予边塞诗一种全新的意境。
诗的头两句,是对西汉朝廷与乌孙民族友好交往的生动概括。“玉帛”,指朝觐时携带的礼品。《左传·哀公七年》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之谓。执玉帛上朝,是一种宾服和归顺的表示。“望”字用得笔重情深,乌孙使臣朝罢西归,而频频回望帝京长安,眷恋不忍离去,说明恩重义浃,相结很深。“不称王”点明乌孙归顺,边境安定。乌孙是活动在伊犁河谷一带的游牧民族,为西域诸国中的大邦。据《汉书》记载,武帝以来朝廷待乌孙甚厚,双方聘问不绝。武帝为了抚定西域,遏制匈奴,曾两次以宗女下嫁,订立和亲之盟。太初间(前104-前101),武帝立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下嫁乌孙,生了四男二女,儿孙们相继立为国君,长女也嫁为龟兹王后。从此,乌孙与汉朝长期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成为千古佳话。常建首先以诗笔来讴歌这段历史,虽只寥寥数语,却能以少总多,用笔之妙,识见之精,实属难能可贵。
一、二句平述史实,为全诗铺垫。三、四句顺势腾骞,波涌云飞,形成高潮。“天涯”上承“归去”,乌孙朝罢西归,马足车轮,邈焉万里,这辽阔无垠的空间,便隐隐从此二字中见出。“静”字下得尤为有力。玉门关外的茫茫大漠,曾经是积骸成阵的兵争要冲,如今却享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把今日的和平与昔时的战乱作明暗交织的两面关锁的写法,于无字处皆有深意,是诗中之眼。诗的结句雄健入神,情绪尤为昂扬。诗人用彩笔绘出一幅辉煌画卷:战争的阴霾消散净尽,日月的光华照彻寰宇。这种理想境界,体现了各族人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崇高理想,是高响入云的和平与统一的颂歌。
“兵气”,犹言战象,用语字新意炼。不但扣定“销”字,直贯句末,且与“静处”挽合,将上文缴足。环环相扣,愈唱愈高,真有拿云的气概。沈德潜诩为“句亦吐光”,可谓当之无愧。
常建的诗作,大多成于开元、天宝年间。他在这首诗里如此称颂和亲政策与弭兵理想,当是有感于唐玄宗晚年开边黩武的乱政而发的,可说是一剂针砭时弊的对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