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描写英姿勃勃的青年形象,抒写了诗人远大的抱负。是作者七绝中以豪放胜者。光芒辐射,眩人心眼。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
这首《好了歌注》是对《好了歌》所表达的思想进一步具体、生动的阐发。它形象地刻画出封建统治崩溃前夕的种种衰败景象:满床的朝笏玉板不见了,只剩下空荡零落的厅堂;歌舞场长满了衰草枯杨;画栋雕杨结满了蜘蛛网;公子变成了乞丐,小姐流落为妓女;达官贵人扛上了枷锁,酸儒新贵反倒穿上了紫蟒。这个下台那个又登场,真是可笑而又荒唐。这就是所谓“‘了’(断绝俗缘)便是‘好’(得到解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地主阶级的好景已到末日,统治者之间一切争权夺利,钩心斗角,正面临着经济上的崩溃,政治上的没落,道德上的败坏,一代不如一代,后继无人的严峻现实。作者用“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嘲讽这一阶级在垂死前权势利欲争夺的可笑。作者在歌中所揭露的封建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和种种危机,以及他对统治者内部的权力斗争所持的否定态度,都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曹雪芹所处的时代的局限,他无法找到现实的出路,所以这里所宣扬的“‘好’便是‘了’”,“‘了’便是‘好’”,就包含有浓厚的虚无厌世和宗教色彩,我们对它要有正确的认识。这些消极因素曾被新、旧红学家所扩大渲染,用以否定《红楼梦》的反封建意义,这也是应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