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即位前名李涵)在位十四年。他登基后宦官一直专权,甘露事变后他更是失去了人身自由,一生软弱,郁郁而终。他工于五言,诗风清俊有骨气。这和他的性格似乎不大一样。也许李涵本人也不是糊涂昏庸之辈,不过是唐王朝末期国家颓败的气数使他没有更大的作为罢了。
对于宫廷除了皇帝没有谁更有发言权了。这是一首先写景转而直抒胸臆的诗。
从诗的内容上看,这首作品应该写于甘露事变之后。路边的秋草和上林苑里的繁花相比,既不美丽,又不茂盛,只是平平凡凡的野草,而且这秋草是不起眼,没有人注意的道边草罢了。秋风一过,秋草只能随风而倒,全没有坚定自主的力量。所以看似在写宫中的一般气象,实际也说明了文宗只是个傀儡而已。后面的诗句里就带着骨气了,他宁愿凭高无限意的生活下去,而不稀罕整日复同侍臣的虚假君主生活。
就算御花园是天下最美的花园,但是文宗皇帝是不贪图这将要凋零的美丽的,他心中的理想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登上统治者的高位,而不是做一棵依附于宦官的墙头草。王室的后代能有这样的理想,也算难能可贵了。唐代末期混乱的局势下,李姓王室已经处于了衰颓中。诗的开头说辇路上长起了秋草,这是不应该的,宫人连起码的除草工作都不认真对待了,可见王室的没落程度。这时候的文宗皇帝可能只有说说心中理想的权力了,要真的振兴唐王朝似乎仅是空想了。文宗远大的理想可贵在还没有忘记昔日先人打下的江山,但是这只能被理解为文宗身上有着贵族的骨气,他一个人是不能实现如此艰巨的目标的。其实他就是一个空想家。
他的心理后人是应该理解的,长期受人摆布,连人身自由都成问题的文宗皇帝很难抒发自己的苦闷。这首作品的立意还是有它的高明之处的。文字上抓住了宫廷的特点,像上林苑、辇道、侍臣,都是宫廷特有的。宫中题,表现在环境上,也是宫中人生活的写照。
宫廷除了它应有的繁华,热闹,也有许多神秘的黑暗面。书籍里也曾记载了许多宫廷中阴险复杂的倾轧,宫廷斗争历来是最危险的斗争,连皇帝本人都深陷这种漩涡的时候,一个王朝就处于深深的危机当中了。
好男儿远去从军戍边,他们从小就游历幽燕。个个爱在疆场上逞能,为取胜不把生命依恋。厮杀时顽敌不敢上前,胡须象猬毛直竖满面。陇山黄云笼罩白云纷飞,不曾立过战功怎想回归?有个辽东少妇妙龄十五,一向善弹琵琶又善歌舞。她用羌笛吹奏出塞歌曲,吹得三军将士泪挥如雨。
此诗题为“古意”,标明是一首拟古诗。开始六句,把一个在边疆从军的男儿描写得神形毕肖,栩栩如生,活跃在读者眼前。第一句“男儿”两字先给读者一个大丈夫的印象。第二句“少小幽燕客”,交代从事长征的男儿是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的幽燕一带人,为下面描写他的刚勇犷悍张本。这两句总领以下四句。他在马蹄之下与伙伴们打赌比输赢,从来就不把七尺之躯看得那么重,所以一上战场就奋勇杀敌,杀得敌人不敢向前。“赌胜马蹄下,由来轻七尺,杀人莫敢前”,这三句把男儿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男儿,谁都想见识见识吧!可是诗不可能如画那样,通体写出,只能抓特征。于是抓住胡须来描绘。然而三绺五绺长须,不但年龄不符合,而且风度也太飘逸了,因此诗人塑造了短须的形象。“须如蝟毛磔”五字,写出须又短、又多、又硬的特征,那才显出他勇猛刚烈的气概和杀敌时须蝟怒张的神气,简洁、鲜明而有力地突出了这一从军塞上的男儿的形象。这里为了与诗情协调,诗人采用简短的五言句和短促扎实的入声韵,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效果。
接下去,诗人又用“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替诗的主人公布置了一幅背景。闭目一想,一个虬髯男儿,胯下是高头战马,手中是雪亮单刀,背后是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这气象是何等的雄伟莽苍。但这一句的妙处,还不仅如此。塞上多风沙,沙卷入云,所以云色是发黄的,而内地的云则是纯白的。这一句中黄云白云表面似乎在写景,实则两两对照,寓情于景,写得极为精细。开首六句写这男儿纯是粗线条、硬作风,可是这远征边塞的男儿,难道竟无一些思乡之念吗?且看男儿在向前看一看那陇上黄云之后,也还不免回首一望故乡。故乡何在?但见一片白云,于是不能不引起思乡之感。这一层意思,诗人以最精炼最含蓄的手法,表达在文字的空隙中,于无文字处见功夫。但如果接下去,写思乡念切,急于求归,那又不象是这样一个男儿的身份了,所以在这欲吐不吐、欲转不转之际,用“未得报恩不得归”七个字一笔拉转,说明这一男儿虽未免偶尔思乡,但因为还没有报答国恩,所以也就坚决不想回去。这两个“得”字,都发自男儿内心,连用在一句之中,更显出他斩钉截铁的决心,同时又有意无意地与上句的连用两个“云”字相互映带。前六句节奏短促,写这两句时,景中含有情韵,所以诗人在这里改用了七言句,又换了平声韵中调门低、尾声飘的五微韵。但由于第八句中意旨还是坚决的,所以插用两个入声的“得”字,使悠扬之中,还有凛烈的劲道。
一般想法,再写下去,该是根据“未得报恩不得归”而加以发挥了。然而,出乎意外,突然出现了一个年仅十五的“辽东小妇”,面貌身段不必写,人们从她的妙龄和“惯弹琵琶能歌舞”,自可想象得出。随着“辽东小妇”的出场,又给人们带来了动人的“羌笛出塞声”。前十句,有人物,有布景,有色彩,而没有声音:“今为羌笛出塞声”这一句,少妇吹出了笛声,于是乎全诗就有声有色。“羌笛”是边疆上的乐器,“出塞”又是边疆上的乐调,与上文的“幽燕”、“辽东”贯串在一起。这笛声是那样的哀怨、悲凉,勾起征人思乡的无限情思,听了这一曲,不由“使我三军泪如雨”了。这里,诗人实际上要写这一个少年男儿的落泪,可是这样一个硬汉,哪有一听少妇羌笛就会激动的道理?所以诗人不从正面写这个男儿的落泪,而写三军将士落泪,非但落,而且落得如雨一般多。在这样尽人都受感动的情况下,这一男儿自不在例外,这就不用明点了。这种烘云托月的手法,含蓄而精炼,功力极深,常人不易做到。此外这四句采用了上声的七麌韵,“五”、“舞”、“雨”三个字,收音都是向下咽的,因而收到了情韵并茂的艺术效果。
全诗十二句,奔腾顿挫而又飘扬含茹。首起六句,一气贯注,到须如蝟毛磔“一句顿住,”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忽然飘宕开去,”未得报恩不得归“一句,又是一个顿挫。以下掷笔凌空,忽现辽东小妇,一连两句似与上文全无干涉,”今为羌笛出塞声“一句用”今“字点醒,”羌笛“、”出塞“又与上文的”幽燕“、”辽东“呼应。最后用”使我三军泪如雨“一句总结,把首句的少年男儿包涵在内,挽住上面的突接,全首血脉豁然贯通。寥寥短章之中,能有这样尺幅千里之势,这在李颀以前的七言古诗中是没有的。
第一句和第二句,作者在开头一句就用了古代的典故以赞美对方的手艺并略免轻供保薄之嫌。洁净如玉的盘中摆着又白又嫩的葱段儿,首先就给人一种精雅漂亮的印象;“寸断葱芽”令人联想到女性做事之有规矩、有尺度。细切“羊肩”,体现了女主人礼貌待客之道。
第三句和第四句,进餐中带有情义,寄情于伊人之“亲手”,突出了对女主人的尊敬之意。
第五、六句,写当炉喝酒进餐的豪情,体现了词人晚餐的愉快和宾主间的融洽,人物刻画细致,见神态。简体字中将“面”、“麺”并为一“面”字,在表述和传达方面造成许多误会和混淆,实甚不当。此处“素面”因“红炉”而微微泛红(“赪”),越发显得娇媚。此处只是表达了作者吃得高兴的意思。
最后两句写“归路”兴且不浅。从那个“馀”字可以看出,作者所要强调的还不是归路上的狂而是酒宴上的狂;这个“狂”字,暗地里有一种模仿魏晋士人那种不拘礼法的作风之意。从“红炉”的室内走上“踏霜”的“天街”,这里边便有了一种从暖到寒、从醉到醒的感觉,而这种寒冷与清醒的感觉,正好成了刚才晚餐时那种耽溺与任纵之情绪的一个反衬。
词中作者欲为男子制作一幅风俗素描,便借女子的双眼作为观察点,串起所要表达的景象,这叫爱情线索,符合作者那瑰丽温馨的词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