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借描写夜宿驿亭苦况诉行旅艰辛。
远离故乡亲人,置身陌生之处,独宿驿亭之中,其内心不平自不待言。词以“遥夜”开头,即表现出流放之人身虽憩而心未稳,一夜辗转无眠觉得夜色太深、夜程太久的特有感受。 “沉沉如水”的比喻,别有深意。时当深秋,水已寒凉,以夜沉如水为喻,透出词人内心的寒凉疲惫之感。接下一句,交待夜里凉意来源:原来的阵阵秋风借着夜色不断袭来,虽然驿亭的门已经紧闭,却仍然挡不住那一阵紧似一阵的寒意。欧阳修有著名的《秋声赋》其状秋声云:“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凛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故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愤发。”遭受贬谪,远离故土的作者,对深秋夜风的感受,当然比欧阳修更加敏感,其悲感也必然更加深重。欧阳修在夜读之时,闻声而惊心,继而起赏玩之兴,而作者却对这透骨寒冷的秋风,躲之惟恐不及,将驿亭的门闭了又闭,层层阻障,无非是想少受寒凉,暂时获得心灵的安宁与乎静。这两句写景,看似平实,实际上是字字含情,句句见意,真个是羁愁满纸。
接下两句,写梦醒之后的所见所感。一人在外,当然免不了乡思人梦,而且看来词人还是做了一个好梦,所以从梦中惊醒之后,他觉得那份美好的幻想,被残酷的现实给击破了。回到现实之中的词人所看到的,是如豆的油灯,饥饿的老鼠。 “鼠窥灯”的意象,既写环境之静,又写出了环境的寒凉冷清:惯于隐藏在暗处的饥鼠,竟至大胆地窥视起油灯来,可见已经是好久没有任何人声动静了。沉沉如水的夜幕之中,一点如星的灯火,是那么的飘忽不定。以一点暖色调,反衬整个环境的冷色调,冷暖对比,使整个环境更显清冷寒凉,“霜送晓寒侵被”,既可以说是梦破之后的词人,切身所感,也可以说是他看到这样一组景象之后,心生的凉意。
最后一句,写“梦破”直到天明的所感所闻。由于秋寒袭人,加以思绪难平,词人再也睡不着了,两个“无寐”,正是他归梦难成,夜阑无绪,欲眠不能,欲怨无由的心理写照,使人仿佛觉得是词人在万般无奈之时脱口而出的怨语。“门外马嘶人起”,终于,一片人声马嘶,打破了沉沉夜幕,无寐的词人也可以暂时抛开那秋夜的寒意,那紊乱的心绪了。但是,一个白昼之后,不又得回到那沉沉如水的遥夜当中,品味那似乎永远品不完的离愁和凄凉!
词中抒发的是一种悲苦的离情,而词的用韵也起到了很好的烘托作用。“水”、“闭”、“被”、“寐”、“起”等韵脚,都不是响韵而是哑韵。可以想像,这首词演唱时细而低而哑的发声吐字与拍点结合在一起时,所造成的幽咽滞涩之感,会给听众留下什么样的效果。词在当时并非纯粹的案头文学,而是通过演唱传布于大众口耳之间的。所以,一首好词不仅要有优美的意境,鲜明的人物等文学性要求,还应该有表演时声情并茂的要求。
细味全词,词人高明之处在于善用省净的笔墨(共33字),描绘了一个典型环境──古代简陋的驿馆。鼠之扰闹,霜之送寒,风声阵阵,马嘶人起,如耳闻目睹,俱以白描手法出之。毫无缘饰,不用替代,只坦直说出,却别有一番感人的力量。这是由于词人下笔精到,所写驿馆种种景况,无不蕴含着天涯飘泊的旅思况味,婉曲地传出了郁积于心的人生不平──遭谗受害,屡遭贬谪,岁暮飘零如是。白描手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描写之逼真,尤重在情味之活现,使人读之有一目了然之快意,味之而作深长之联想。
这是一首送别词。上片写送别的情景。词人的朋友宇文德和被召赴行在所,词人为他饯行,坐在榕树之阴,痛饮美酒,以壮其行。二人依依难舍,全然没有顾及到叠鼓频催,促人登舟。二人一直饮到暮色苍茫新月已经悄悄地徘徊于山巅。离愁缕缕,有如秋水,二人不忍遽别。友情之深,留恋之意尽在不言之中,场面由热烈而渐次清静,又为二人留下许多畅叙衷肠的机会。由月上暮山,到次日天明,晓帆将开,二人皆已醉意朦胧,纵然难舍,也到了不得不分手的时候。
换头,化愁为慰,友人被召赴行,词人对他寄予殷切的希望,也许可以为抗金贡献力量,现在友人全家都欢欢乐乐地走了,江上行船要忘掉一切疑虑,江边的鸥鹭也不要猜疑。最后他借苏轼鸿雁归来的典故说明南宋朝廷的形势是好的,此去也许会一帆风顺。词人和他的友人都是主战派,当时秦桧之流为了卖国求荣,陷害了许多爱国大臣,鉴于宇文德和被召、吉凶未卜,尚有隐忧,故词人写词鼓励他、宽慰他,同时也把抗金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词人襟怀坦白,眼界开阔,忧国之意常现于笔端,虽为送别之词,却未写一般的离愁别绪,政治上的志同道合使全词充溢着浩然正气和豪放之情。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乌夜啼”为乐府古题,属《清商曲·西曲歌》,多写离别之男怨女恨,而李白此诗题材相似,却别翻新境,言浅意深,独具魅力。此诗开头两句写景,描绘出一幅秋晚鸦归图;中间两句写人物身份、身世及所处环境;最后点明秦川女的愁思及其原因,包含着许多言外之音。全诗短短六句,既写景色烘托环境气氛,又描绘人物形象和心态,绘形绘声;最后既点明主题,又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意味深长。传说贺知章对这首诗相当欣赏,并以此为原因之一向唐玄宗推荐李白。
“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起首两句绘出一幅秋林晚鸦图,夕曛暗淡,返照城闉,成群的乌鸦从天际飞回,盘旋着,哑哑地啼叫。“乌欲栖”,正是将栖未栖,叫声最喧嚣、最烦乱之时,无所忧愁的人听了,也会感物应心,不免惆怅,更何况是心绪愁烦的离人思妇呢?在这黄昏时候,乌鸦尚知要回巢,而远在天涯的征夫,到什么时候才能归来呵?起首两句,描绘了环境,渲染了气氛,在有声有色的自然景物中蕴含着的愁绪牵引了读者。
“机中织锦秦川女,碧纱如烟隔窗语”,这织锦的秦川女,固可指为苻秦时窦滔妻苏蕙,更可看作唐时关中一带征夫远戍的思妇。诗人对秦川女的容貌服饰,不作任何具体的描写,只让人站在她的闺房之外,在暮色迷茫中,透过烟雾般的碧纱窗,依稀看到她伶俜的身影,听到她低微的语音。这样的艺术处理,确是匠心独运。因为在此诗中要让读者具体感受的,并不是这女子的外貌,而是她的内心,她的思想感情。
“停梭怅然忆远人,独宿空房泪如雨!”这个深锁闺中的女子,她的一颗心牢牢地系在远方的丈夫身上,“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悲愁郁结,无从排解。追忆昔日的恩爱,感念此时的孤独,种种的思绪涌上心来,不禁泪如雨下。这如雨的泪也沉重地滴到诗人的心上,促使读者去想一想造成她不幸的原因。到这里,诗人也就达到他预期的艺术效果了。
五、六两句,有几种异文。如敦煌唐写本作“停梭问人忆故夫,独宿空床泪如雨”。《才调集》卷六注:“一作‘停梭向人问故夫,知在流沙泪如雨’”等,可能都出于李白的原稿,几种异文与通行本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隔窗语”不是自言自语,而是与窗外人对话;二是征夫的去向,明确在边地的流沙。仔细吟味,通行本优于各种异文,没有“窗外人”更显秦川女的孤独寂寞;远人去向不具写,更增相忆的悲苦。可见在此诗的修改上,李白是经过推敲的。
沈德潜评这首诗说:“蕴含深远,不须语言之烦。”短短六句诗,起手写情,布景出人,景里含情;中间两句,人物有确定的环境、身分和身世,而且绘影绘声,如见其人;最后点明主题,却又包含着许多意内而言外之音。诗人不仅不替她和盘托出,作长篇的哭诉,而且还为了增强诗的概括力量,放弃了看似具体实是平庸的有局限性的写法,从上述几种异文的对比中,便可明白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