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01年,单襄公受周定王委派,前去宋国、楚国等国聘问。路过陈国时,他看到路上杂草丛生,边境上也没有迎送宾客的人,到了国都,陈灵公跟大臣一起戴着楚国时兴的帽子去了著名的寡妇夏姬家,丢下周天子的代表不接见。单襄公回到京城后,跟定王说,陈侯本人如无大的灾难,陈国也一定会灭亡。
单襄公的预言很快实现了。两年后,与夏姬私通的陈灵公在谈笑中侮辱夏姬的儿子夏征舒,被夏征舒射死。
单襄公的先见之明不止一次。前575年,周简王十一年,楚晋两国对决,结果楚军大败。晋国获胜后,派至向周简王告捷。在朝见周王之前,王叔简公设酒宴招待至,互赠厚礼,谈笑甚欢,王叔简公在朝堂上称赞至。至还在邵桓公面前自夸功大,说晋国这次打败楚国,实际是由于他的谋划。邵桓公把谈话的内容告诉了单襄公:“王叔简公称赞至,认为他一定能在晋国掌权,因此王叔简公劝我们各位大臣为至多说好话,以便今后在晋国能有所照应。”
单襄公很不客气地说:俗话说“刀架在脖子上”,恐怕就是指至这种人吧。君子不自我吹嘘,并非为了谦让,而是怕掩盖了别人的长处。大凡人的天性,总喜欢超过别人,但不能用无视别人长处的手段。越是要掩盖别人的长处,他压制下边的人也就越厉害,所以圣人看重谦让。如今至的位置在晋国其他七卿之下而想超过他们,那也就会有七人的怨恨,至将凭什么来应付呢?刀已经架在至的脖子上了。
单襄公的这个预言还未完,到了第二年,前574年,鲁成公跟晋、齐、宋、卫、曹、邾等国在柯陵结盟。单襄公躬逢其盛。在柯陵盟会上,单襄公看到晋厉公走路时眼睛望远不望近,脚步也抬得高高的,心不在焉。又看到晋国的大臣说话很冲,说话则总是绕弯子,至还是那样自吹自擂,齐国的大臣国佐说话也是毫无忌讳。单襄公对鲁成公说,晋国很快就要发生内乱,国君和三恐怕都要大难临头了。甚至齐国的国佐也有灾祸,他处在淫乱的齐国,却喜欢讲直话,明指他人的过失,这就会招人恨。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接受别人的随意指责,齐国有这种人吗?
单襄公一口气预言五个人的命运。先知的话很快实现,晋厉公回国不久就诛杀三。第二年,前573年,晋国大臣诛杀晋厉公,葬礼只用了一车四马。同年,齐灵公杀国佐。单襄公的预言不到三年就全部实现。
单襄公的先知之能尚不止此。他还预言了寄留于周天子脚下的晋襄公的曾孙周子将来一定会成为晋国的国君。结果,晋厉公被弑后,国中无主,晋人迎回周子立为国君,这就是晋悼公。至此,单襄公的预言彻底实现。
对单襄公的预言,人们一直试图进行理性的解释,却也难以理解先知的能耐。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诗起首作者言自己虽然居住在人世间,但并无世俗的交往来打扰。为何处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烦恼?因为“心远地自偏”,只要内心能远远地摆脱世俗的束缚,那么即使处于喧闹的环境里,也如同居于僻静之地。陶渊明早岁满怀建功立业的理想,几度出仕正是为了要实现匡时济世的抱负。但当他看到“真风告逝,大为斯兴”,官场风波险恶,世俗伪诈污蚀,整个社会腐败黑暗,于是便选择了洁身自好、守道固穷的道路,隐居田园,躬耕自资。“结庐在人境”四句,就是写他精神上在摆脱了世俗环境的干扰之后所产生的感受。所谓“心远”,即心不念名利之场,情不系权贵之门,绝进弃世,超尘脱俗。由于此四句托意高妙,寄情深远,因此前人激赏其“词彩精拔”。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中的“心远”是远离官场,更进一步说,是远离尘俗,超凡脱俗。 [4] 排斥了社会公认的价值尺度,探询作者在什么地方建立人生的基点,这就牵涉到陶渊明的哲学思想。这种哲学可以称为“自然哲学”,它既包含自耕自食、俭朴寡欲的生活方式,又深化为人的生命与自然的统一和谐。在陶渊明看来,人不仅是在社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存在的,而且,甚至更重要的,每一个个体生命作为独立的精神主体,都直接面对整个自然和宇宙而存在。
这些道理,如果直接写出来,诗就变成论文了。所以作者只是把哲理寄寓在形象之中。诗人在自己的庭园中随意地采摘菊花,偶然间抬起头来,目光恰与南山相会。“悠然见南山”,按古汉语法则,既可解为“悠然地见到南山”,亦可解为“见到悠然的南山”。所以,这“悠然”不仅属于人,也属于山,人闲逸而自在,山静穆而高远。在那一刻,似乎有共同的旋律从人心和山峰中一起奏出,融为一支轻盈的乐曲。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四句叙写诗人归隐之后精神世界和自然景物浑然契合的那种悠然自得的神态。东篱边随便采菊,偶然间抬头见到南山。傍晚时分南山景致甚佳,雾气峰间缭绕,飞鸟结伴而还。诗人从南山美景中联想到自己的归隐,从中悟出了返朴归真的哲理。飞鸟朝去夕回,山林乃其归宿;自己屡次离家出仕,最后还得回归田园,田园也为己之归宿。诗人在《归去来兮辞》中曾这样写道:“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他以云、鸟自喻,云之无心出岫,恰似自己无意于仕而仕;鸟之倦飞知还,正像本人厌恶官场而隐。本诗中“飞鸟相与还”两句,与《归去来兮辞》中“鸟倦飞而知还”两句,其寓意实为同一。
“采菊东篱下”四句,古人对此评价甚高。张戒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景物在目前,而非至闲至静之中,则不能到,此味不可及也。”那么,张戒所说的“味”是什么呢?为何说“此味不可及”呢?我们知道,陶诗不尚藻饰,不事雕琢,明白如话,朴素自然,故前人常用“平淡”两字以概其诗风。但陶诗之平淡乃从“组丽”中来,是平而有趣,淡而有味。这种貌似平淡实则醇美的特色,实为一种更高的艺术境界,非常人所知,亦非常人所能。张戒所说的“味”,当是陶诗醇美的韵味。此种韵味之所以“不可及”,原因固然众多。我们撇开文学修养、艺术才能等条件,可以说这种韵味只有像陶渊明那种不愿随俗浮沉,不肯汩泥扬波的诗人才能写出,也即只有寄心于远、心境“至闲至静”者才能写出。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诗末两句,诗人言自己的从大自然的美景中领悟到了人生的意趣,表露了纯洁自然的恬淡心情。诗里的“此中”,我们可以理解为此时此地(秋夕篱边),也可理解为整个田园生活。所谓“忘言”,实是说恬美安闲的田园生活才是自己真正的人生,而这种人生的乐趣,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也无需叙说。这充分体现了诗人安贫乐贱、励志守节的高尚品德。 这两句说的是这里边有人生的真义,想辨别出来,却忘了怎样用语言表达。“忘言”通俗地说,就是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情言语即无声”,这里强调一个“真”字,指出辞官归隐乃是人生的真谛。
此诗主要描摹诗人弃官归隐田园后的悠然自得心态,体现出陶渊明决心摒弃浑浊的世俗功名后回归自然,陶醉在自然界中,乃至步入“得意忘言”境界的人生态度和生命体验。此诗以“心远”纲领全篇,并分三层揭示“心远”的内涵。首四句写身居“人境”而精神超脱世俗的虚静忘世态。中四句写静观周围景物而沉浸自然韵致的物化忘我心态。最后两句又深进一层,写“心”在物我浑化中体验到了难以言传的生命真谛此诗意境从虚静忘世,到物化忘我,再到得意忘言,层层推进,是陶渊明归隐后适意自然人生哲学和返璞归真诗歌风格最深邃、最充分的体现。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这首诗就是陶渊明“以物观物”所创造的“无我之境”的代表作。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
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