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薛居正编写《五代史》(《旧五代史》),认为王朝的更迭是由于天命所致,欧阳修对此不以为然。他自己动手撰写成了七十四卷的《五代史记》(《新五代史》),以史为鉴,以期引起宋朝统治者的警惕。《新五代史》问世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薛史不再被世人重视。欧阳修发议论喜欢用“呜呼”。《东皋杂志》的作者说:“神宗问荆公(王安石)‘曾看五代史否?’公对曰‘臣不曾仔细看,但见每篇首必曰呜呼,则事事皆可叹也。’余为公真不曾仔细看;若仔细看,必以呜呼为是。”这正说明了欧阳修编写这部史书的用意。
这篇序文与其说是写伶官,不如说是写庄宗。李存勖是一位英武果断之人,打仗时勇谋兼备。作者写他由盛转衰,教训十分深刻,十分惨烈。作者先从王朝更迭的原因写起,落笔有力,足警世人。这正是陆机在《文赋》中讲的“立片言以居要”。应该说,欧阳修的历史观比薛居正深刻,他认识到了“人事”的重要性。然后,作者回顾历史,概述了庄宗临危受命的情景。这段描述,言简意赅。随后,作者用对比的手法描述了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这是文章的重点。“方其……可谓壮哉!”极言庄宗志得意满,又为下文张本。“及仇雠已灭……何其衰也”,犹如从万丈高空跌落下来,与先前形成强烈反差。这样的对比给读者的印象极为深刻。作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描述景象,而是总结历史教训。开头的“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虽然否定了天命之说,但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观点。当描述完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后,作者开始总结历史教训了。他先引用古书上的话,意在告诉读者,这个道理古人已经知道,庄宗没有记住前贤的话。然后作者道出自己的体会:“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读者至此,会很自然地想起另一位先哲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看来,贤明之人都有些相同的见解。
从庄宗的盛衰史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敌人往往是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有敌人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因为他能使你警钟长鸣。庄宗之所以“壮哉”,就是因为敌人存在,激励他发愤努力,完成先王未竟的事业,告慰先王在天之灵。当敌人被消灭后,天下平定,庄宗就失去了警戒之心,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从此便沉溺于声色之中,在“逸豫”中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国家。像庄宗这样的人,他的敌人被消灭,也就预示着他自己开始走下坡路。
欧阳修在文章最后写道:“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庄宗不是一朝而蹈死地的,他也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最后死在自己宠幸的伶人手里。这个现象启示我们,打倒自己的,往往是自己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或者就是自己。这些因素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最后来个总爆发。这就启示我们,要防微杜渐,发现不良的苗头,立即改正,如此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欧阳修的这句话,其实是写给北宋最高统治者看的。北宋王朝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政权,正是因为不能自强,所以最后也落得个“身死国灭”。历史就是这样无情,也是这样惊人地相似。
沈德潜评论本文:“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此言达哉!
“东都放榜未花开,三十三人走马回。”大和二年这次考进士在东都洛阳举行,一共录取了三十三人,所以首句说“东都放榜”,次句说“三十三人”。唐代考进士在正月,二月放榜,洛阳花还未开,所以“放榜未花开”。考中的人按惯例要骑马游行,以示荣耀,所以三十三人都“走马回”。“走马回”,就是孟郊《登科后》诗中所写“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意思,但孟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杜诗里此时的洛阳却连花还未开。洛阳花在唐诗中多指牡丹,二月的时候牡丹自然没开,至于别的花,恐怕还不在诗人的眼中。“未花开”将情绪稍作压抑,为三、四句蓄势。
“秦地少年多酿酒,已将春色入关来。”“秦地少年”指的就是题目中的“长安故人”。“关”和“春色”此处都有双关意。“关”既指潼关,也指关试。潼关是从洛阳到长安的必经之路。进士及第后称为“新及第进士”,还要到长安吏部去应关试,通过后才能做官,雁塔题名、曲江宴等也都要在关试之后。杜牧要到长安去应关试,因此“关”便双关潼关与关试。通过关试,登记人选,谓之春关。唐御史中丞韩仪有个朋友要考关试,他做了一首《知闻近过关试仪》诗:“短行纳了付三铨,休把新衔恼必先。今日便称前进士,好留春色与明年。”所以“春色”既指大自然的春色,也指顺利通过关试。“秦地少年多酿酒,已将春色入关来。”意思是嘱咐朋友们多准备酒,因为他已经要经潼关到长安,马上就能通过关试,带来无尽春色了。这是志在必得,让朋友们提前准备为他庆祝的意思。
东都“未花开”,诗人却自信已带将春色入关来,一派意气风发的潇洒豪情,可见诗人的自我期许之高。杜牧家学渊源,“第中无一物,万卷书满堂。家集二百编,上下驰皇王。”又自幼勤学,抱负远大,眼界奇高,“于治乱兴亡之迹,财赋兵甲之事,地形之险易远近,古人之长短得失”无不精通于心。明胡震亨在《唐音癸签》卷二十五中评论:“杜牧之门第既高,神颖复隽,感慨时事,条划率中机宜,居然具宰相作略。....牧之后,诗人擅经国誉望者概少,唐人材益寥落不振矣。”清全祖望称他为“唐长庆以后第一人”,才略不在贾谊之下。可见杜牧的自信不是狂妄,而是有自身实力做保障的。
杜牧到长安之后恰好赶上制举。唐朝科举分常科和制举。常科每年举行,包括明经、进士等数十种科目,制举是用以选拔非常之才的特殊考试,不是每年都有,而是临时设置,由皇帝亲自主持。杜牧在大和二年三月考中了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在同一年中接连进士及第、制策登科,这是很难得的。杜牧在《赠终南兰若僧》一诗中写:“两枝仙桂一时芳。”指的就是这件事。孟荣《本事诗》中说他:“弱冠成名...制策登科,名振京邑。”结合杜牧的出色成绩,他在此诗中所表现出的高昂志气,就更好理解了。刘熙载在《艺概》卷二中说杜牧的诗“雄姿英发”“无窠白”,杜牧不仅是诗文雄姿英发,不落窠臼,人亦如诗,英姿俊爽,俊迈不羁,千载之下,犹令人向往其风采。
辛弃疾的这首《水调歌头》,是一首感时抚事的答别之作。
此词上片分两层,前两韵是第一层,直接抒写诗人的“长恨”和“有恨无人省”的感慨。作者直接以“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句开篇,乍看似觉突兀;其实稍加思索,就会明白其深刻的感情背景。由于北方金朝的入侵,战乱不息,被占区人民处在金人统治之下,而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却非但不图恢复,还对主张抗金北伐的人士加以压制和迫害,作者就曾多次受到打击。这对于一个志在恢复的爱国者来说,不能不为此而感到深切的痛恨。如此“长恨”,在“饮饯席上”难以尽言,所以词人只能用高度浓缩的语言,把它“裁作短歌行”。“短歌行”,原是古乐府《平调曲》名,多用作饮宴席上的歌辞。词人信手拈来,融入句中,自然而巧妙地点明了题面。“长恨”而“短歌”,不仅造成形式上的对应美,更主要的是显示出那种恨不得尽言而又不能不言的情致。“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一句,合用了两个典故。据《史记·留侯世家》载,汉高祖刘邦“欲废太子,立戚夫人子赵王如意”,由于留侯张良设谋维护太子,此事只好作罢,戚夫人因向刘邦哭泣,刘邦对她说:“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歌中表达了刘邦事不从心、无可奈何的心情。又《论语·微子篇》载,楚国隐士接舆曾唱歌当面讽刺孔子迷于从政,疲于奔走,《论语》因称接舆为“楚狂”。辛弃疾在这里运用这两个典故,目的是为了抒发他虽有满腔“长恨”而又无人理解的悲愤,一个“狂”字,更突出了他不愿趋炎附势、屈从权贵的耿介之情。从遣词造句看,这一韵还妙在用“何人”呼起,以反诘语气出之,大大增强了词句的感人力量;而“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反复咏言,又造成一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的艺术效果。词人在直抒胸臆以后,紧接着就以舒缓的语气写道:“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一韵三句,均用屈原《离骚》诗句。前两句径用屈原原句,只是“兰”字后少一“之”字,“畹”字后少一“兮”字。“餐英”句则从原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概括而来。兰、蕙都是香草,“滋兰”、“树蕙”,是以培植香草比喻培养自己美好的品德和志节。而“饮露”、“餐英”,则是以饮食的芳洁比喻品节的纯洁和高尚。作者在这里引用屈原诗句,并用“滋兰”、“树蕙”之词,显然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志节和情操。屈原在忠而被谤、贤而见逐的情况下,仍然坚定地持其“内美”和“修能”,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词人在遭朝中奸臣谗言排挤,被削职乡居的情况下,依然不变报国之志,表明自己决不肯随波逐流与投降派同流合污,沆瀣一气。“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一句,仍承前韵词意,从另一个角度表明自己的志节和操守。这里又用一典。《楚辞·渔父》中说,屈原被放逐,“游于江潭”,“形容枯槁”,渔父问他为什么到了这种地步,屈原说:“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渔父劝他“与世推移”,不要“深思高举”,自讨其苦。屈原说:“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也不肯“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渔父听后,一边摇船而去,一边唱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意思是劝屈原要善于审时度势,采取从时随俗的处世态度。词人化用此典,意在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志节情操。
下片头三句“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遥应篇首,意在抒发自己理想无从实现的感慨,情绪又转入激昂。据《世说新语·任诞》载,西晋张翰(字季鹰),为人“纵任不拘”,有人问他:“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耶?”他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词人用张翰的典故,乃是牢骚之气。
他的抗金复国理想难以实现,志业难遂,还要那“身后”的虚名干什么!词人为什么会发此牢骚呢?辛弃疾接着写:“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轻。”这一韵是全词的关键所在,道出“长恨复长恨”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南宋统治集团轻重倒置,是非不分,置危亡于不顾,而一味地苟且偷安。这是词人对南宋小朝廷腐败政局的严厉批判和愤怒呼喊。最后两韵是下片第二层,通过写惜别再一次表明自己的心志,词人的情绪这时又渐渐平静下来。前三句写惜别,用屈原《九歌》点明恨别乐交乃古往今来人之常情,表明词人和饯行者陈端仁的情谊深厚,彼此都不忍离别之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一句,又引用两个典故。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云:“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陶渊明生于东晋末叶,社会动乱,政治黑暗,而他本人又“质性自然”(《归去来兮辞序》),“不慕荣利”(《五柳先生传》),因有是辞。这里词人引用陶诗,表明自己此次奉召赴临安并不是追求个人荣利,并且也不想在那里久留,以表明自己的心迹。“归与白鸥盟”,是作者从正面表明自己的心迹。据《列子·黄帝篇》载,相传海上有位喜好鸥鸟的人,每天早晨必在海上与鸥鸟相游处,后遂以与鸥鸟为友比喻浮家泛宅、出没云水间的隐居生活。在这里,词人说归来与鸥鸟为友,一方面表明自己宁可退归林下,也不屑与投降派为伍,另一方面也有慰勉陈端仁之意。
与一般的离别之词不同,辛弃疾的这首《水调歌头》,虽是答别之词,却无常人的哀怨之气。通观此篇,它答别而不怨别,溢满全词的是他感时抚事的悲恨和忧愤,而一无凄楚或哀怨。词中的声情,时而激越,时而平静,时而急促,时而沉稳,形成一种豪放中见沉郁的艺术情致。此外,词中还成功地运用比兴手法,不仅丰富了词的含蕴,而且对抒发词人的志节等,也都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