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镇成游历浙江东阳时写的一首诗,一方面,作者用心观察途中美景,以轻快优美的笔触描写了如诗如画的山中景色,另一方面,也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追求。
山谷有淡淡云烟,待穿过林子,日已西斜,溪边岸崩路塌,只有迂回而过,这时已是秋天,树叶渐少,才看到前面人家,水碓(dui)在转,溪沙上有一条木桥,再往前走,就看到乌桕,看上去就好像梅花一样。
作者的这首诗,描写的山景,似乎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差不多,先林后村,过后是花,这野碓,山桥,更显出与世隔绝之境。
黄镇成一生不追逐名利,隐居不仕,好游山水,此诗的意境,淡泊而悠闲,这正是作者所向往和追求的,而“早梅花”一句,作者以梅花自比,独显其傲骨。
作者王禹偁(954—1001),北宋政治家、诗人、散文家。因为官正直,敢于直言讽谏,因此屡受贬谪。这首诗为作者被贬商州(今属陕西商洛)任团练副使时所作。
诗题点明诗意、诗境,透露出诗人的谪宦之苦。
首联中“唯”写出了诗人的不满与无奈,“冷”写出了清明的时令特点,都表现了诗人的谪居之感。
颔联表面上看是恼人的春,实际上是让诗人惊心的“闲”。颈联的“夸”与“斗”两字生动传神,用拟人手法凸显春天的生趣,同时运用了反衬的手法表现出诗人被贬愁绪与眼前的大自然美景形成鲜明对比,也体现了诗人希望回归自然、脱离世俗的愿望。
尾联用了商山四皓、屈原《离骚》的典故,诗人情绪变得十分洒脱,既来之则安之,不如将满腔郁闷出之于“笑”,和着《离骚》饮酒赏春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整首诗充分表现了诗人在被贬愁绪中自我排遣、寻求旷达洒脱并享受隐士生活的心境,言浅情深、意味深长。
词中描写了江南水乡春汛时的山光水色和怡情悦性的渔人形象:春江水绿、烟雨迷蒙,雨中青山、江上渔舟,天空白鹭、岸畔桃红,江水猛涨,鳜鱼正肥时;青箬笠,绿蓑衣,渔人醉垂忘归时。全词着色明丽,用语活泼,生动地表现了渔夫悠闲自在的生活情趣。这是一幅用诗写成的山水画,这是一首色彩明优意万千,脱离尘俗钓湖烟。思深韵远情融景,生活任行乐自然的抒情诗。
“西塞山前白鹭飞”首句,点明地点;此西塞山何处?鄂州、湖州?虽有异议,对词境来说倒无所谓。白鹭是自由、闲适的象征,“众禽无此格,玉立一间身。清似参禅客,癯如辟谷人”、“漠漠江湖自在飞,一身到处沾渔矶”,写白鹭自在地飞翔,衬托渔父的悠闲自得。
“桃花流水鳜鱼肥”第二句,点出江南水乡最美好的季节——正是桃花盛开,江水猛涨,鳜鱼正肥时。“桃红”与“流水”相映,显现了暮春西塞山前的湖光山色,渲染了渔父的生活环境。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写的都是他们。“箬笠”就是用竹丝和青色箬竹叶编成的斗笠。“蓑衣”是用植物的茎叶或皮制成的雨衣。如果以龙须草(蓑草)为原料,它就是绿色的。“归”,回家。“不须归”,是说也不须回家了。作者在词里虽然只是概括地叙述了渔夫捕鱼的生活,但是,读者通过自己的想象,完全可以体会到词的言外之意。从渔翁头戴箬笠,身披蓑衣,在斜风细雨里欣赏春天水面的景物,读者便可以体会到渔夫在捕鱼时的愉快心情。
作者是一位山水画家,据说他曾将《渔歌子》画成图画。确实,这首词是富于画意的。苍岩,白鹭,鲜艳的桃林,清澈的流水,黄褐色的鳜鱼,青色的斗笠,绿色的蓑衣,色彩多么鲜明,构思也很巧妙,意境优美,使人读作品时,仿佛是在看一幅出色的水乡春汛图。
此词在秀丽的水乡风光和理想化的渔人生活中,寄托了作者爱自由、爱自然的情怀。词中更吸引读者的不是一蓑风雨,从容自适的渔父,而是江乡二月桃花汛期间春江水涨、烟雨迷蒙的图景。雨中青山,江上渔舟,天空白鹭,两岸红桃,色泽鲜明但又显得柔和,气氛宁静但又充满活力。而这既体现了作者的艺术匠心,也反映了他高远、冲澹、悠然脱俗的意趣。此词吟成后,不仅一时唱和者甚众,而且还流播海外,为东邻日本的汉诗作者开启了填词门径,嵯峨天皇的《渔歌子》五首及其臣僚的奉和之作七首,即以此词为蓝本改制而成。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