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组诗见于小说第三十四回。
这三首绝句是林黛玉用泪写就的,是黛玉第一次比较直接地表达了自己对宝玉的感情和对未来的忧心,也是他们两人感情明朗化的一个开端。题写这三首诗之后,他们几乎没再有像之前那样的争吵过。
第一首主要是林黛玉回顾与贾宝玉两情未通前的痛苦和两情相通后的喜悦;第二首进一步抒发黛玉对宝玉挨打的深切同情和悲哀,表现他对宝玉之爱的一片赤诚;第三首诗借湘妃的故事以古喻今,抒写黛玉对宝玉情义之深笃,也预示了他们爱情的悲剧结局。这三首诗是小说女主人公林黛玉对男主人公贾宝玉爱情的心血之流注。组诗通篇都闪烁着泪珠,黛玉的形象跃然纸上。
这三首诗在小说中的作用,全在于联系宝玉挨打这件事,表明贾宝玉、林黛玉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他人。只有将它放在具体的情节中,对比薛宝钗、袭人的不同态度,才能看出贾宝玉、林黛玉的互相同情、支持。贾宝玉被打得半死,薛宝钗来送药时虽然也露出一副怜惜的样子,但心里想的却是“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这样吃亏”,还“笑着”说“你们也不必怨这个,怨那个,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的。”处处卫道,处处维护贾政,实际上是用所谓“堂皇正大”的话把贾宝玉教训了一顿。袭人则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贾宝玉“男女不分”,“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和“君子防未然”的道理,从中挑拨贾宝玉、林黛玉关系,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她的话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据《红楼梦》戚序本),并骗取了王夫人的宠信,为后来抄检大观园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相互体贴、了解和林黛玉的一往情深、万分悲痛,顺便也写了贾宝玉身边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诚信使——晴雯,这都是大有深意的。
其次,“还泪债”在作者艺术构思中是林黛玉悲剧一生的同义语。要了解“还泪债”的全部含义,最好的办法是读曹雪芹原稿中后面所写的林黛玉之死的情节,但这一部分,后世读者已看不到了。不过,作者的写作有一个规律,多少可以帮助读者弥补这个遗憾,即他所描写的家族或人物的命运预先都安下了伏线,露出了端倪,有的甚至还先有作引的文字。描写小说的主要人物林黛玉,作者更是先有成竹在胸,作了全盘安排的。在有关林黛玉的情节中,作者先从各个方面挖好渠道,最后都通向她的结局。
这三首绝句始终着重写一个“泪”字,而这泪是为她的知己贾宝玉受苦而流的,它与林黛玉第一次因贾宝玉摔玉而流泪,具体原因尽管不同,性质上却有相似之处——都为脂砚斋评语所说的知己“不自惜”。这样的流泪,脂砚斋评语指出过是“还泪债”。但好久以来,人们形成了一种看法,以为林黛玉总是为自身的不幸而伤感,其实,贾宝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伤痛。为了贾宝玉,她毫不顾惜自己。贾宝玉挨打,她整天地流泪,“任他点点与斑斑”。“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诗中将这个疑问提出,为“还泪债”埋下了伏笔。与此同时,黛玉在此落泪,又似乎是在暗示她跟宝玉最终悲痛分离的结局。
此诗是李白二十岁以前的作品,风格清丽,充满着年轻人的朝气与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
全诗八句,前六句写往“访”,重在写景,景色优美;末两句写“不遇”,重在抒情,情致婉转。
“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首联是说,隐隐的犬吠声夹杂在淙淙的流水声中,桃花带着几点露珠。
诗的开头两句展现出一派桃源景象。首句写所闻,泉水淙淙,犬吠隐隐;次句写所见,桃花带露,浓艳耀目。诗人正是缘溪而行,穿林进山的。这是入山的第一程。宜人景色,使人流连忘返,且让人想到道士居住此中,正如处世外桃源,超尘拔俗。第二句中“带露浓”三个字,除了为桃花增色外,还点出了入山的时间是早晨,与下一联中的“溪午”相映照。
“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颔联是说,树林深处,常见到麋鹿出没。正午时来到溪边却听不到山寺的钟声。
颔联写的是你是诗人进山的第二程。诗人在林间小道上行走,常常见到出没的麋鹿;林深路长,来到溪边时,已是正午,是道院该打钟的时候了,却听不到钟声。这两句极写山中之幽静,暗示道士已经外出。鹿性喜静,常在林木深处活动。既然时见鹿,可见其幽静。正午时分,钟声杳然,唯有溪声清晰可闻,这就更显出周围的宁静。环境清幽,原是方外本色,与首联所写的桃源景象正好相衔接。这两句景语又含蓄的叙事:以“时见鹿”反衬“不见人”;以“不闻钟”暗示道院无人。
“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颈联是说,绿色的野竹划破了青色的云气,白色的瀑布高挂在碧绿的山峰。
颈联写的是诗人进山的第三程。从上一联“不闻钟”,可以想见诗人距离道院尚有一段距离。这一联写来到道院前所见的情景——道士不在,唯见融入清苍山色的绿竹与挂上碧峰的飞瀑而已。诗人用笔巧妙而细腻:“野竹分青霭”用了一个“分”字,用来描画野竹、青霭两种近似的色调汇成一片绿色;“飞泉挂碧峰”用一个“挂”字,显示白色飞泉与青碧山峰相映成趣。显然由于道士不在,诗人百无聊赖,才游目四顾,细细品味起眼前的景色来。所以,这两句写景,即可以看出道远的一片净土的淡泊与高洁,又可以体会到诗人造访不遇,怅然若失的心情。
“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尾联是说,没有人知道道士的去向,我不由自主的靠着几株古松犯愁。
结尾两句,诗人通过问询的方式,从侧面写出“不遇”的惆怅,用笔略带迂回,感情亦随势流转,久久不绝。
此作的构思并不复杂,它写诗人的所闻所见,都是为了突出访道士不遇的主题。全诗辞句平易自然,纯用白描,景美情深。当然,并不是说李白这首诗已经写得尽善尽美了。李白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后期比较成熟的诗作,都写得十分洒脱、酣畅、飘逸、雄浑,字里行间,充满着一股豪气。而他这首诗,在这方面的特点还不够明显,还不够浓郁。这说明此作还带有他早期作品的痕迹。
范晔《后汉书》曰:齐殇王子都乡侯畅来吊国忧,窦宪遣客刺杀畅,发觉,宪惧诛,自求击匈奴以赎死。会南单于请兵北伐,乃拜宪车骑将军,以执金吾耿秉为副,大破单于。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纪汉威德,令班固作铭。
文章论证了史官遭受刑祸是由社会政治状况和史官本身的品行决定的,与鬼神迷信毫无关系。一面批评韩愈畏惧刑祸而不愿冒政治风险;一面激励他要坚持真理,忠于职守,做一个刚直不阿的优秀史官。全文措词尖锐而态度诚恳,严肃批评而寄予厚望,洋溢着韩柳真诚的友情和坚强的战斗精神。
韩愈给刘秀才信中说“为史者不有人祸,必有天刑”,严重歪曲历代史官不幸遭遇,并以“行且谋引去”为借口不肯修史。柳宗元看后“以为不然”,一针见血地指出韩愈不修史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直、不得中道”,不能守“中庸”之道,实为维护自己既得地位进行辩解。柳宗元认为“凡鬼神事渺茫荒惑无可准”,韩愈说为史有天刑不过是借口j柳宗元痛惜因此““磊磊轩天地者”,决必沉没,且乱杂无可考”的损失。这封信鲜明地表现了柳宗元是一位反天命的唯物论者。他主张弘扬历史上的杰出人物,鄙视“美食安坐,行呼唱于朝廷”“不为史而荣其号、利其禄者”的卑劣行为。他不因为和韩愈有私交而放弃原则,表明自己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为人正直的品德。
这封信具有鲜明的驳论特征。抓住对方要害,逐层予以批驳。既驳对方论点又驳对方论据,反驳中推理严密,不乏形象性,时有讽刺,是一篇理晰情笃的论辩作品。如,驳韩愈“以为纪录者有刑祸,避不肯就”的谬论,就采用设比,对照其言行不一的表现层层推理,深刻地揭露韩愈恐惧的实质是“荣其号,利其禄”。推理步骤是,如果说为史不敢为褒贬,那么做了御史中丞大夫,“其褒贬成败人愈益显”,尤其不敢为了。如果说这种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掌握生杀、升黜大权的宰相,“其敌益众”,岂不更不敢为?那还要政治法律有何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其中连用三个反诘句,“扬扬入台府,美食安坐,行呼唱于朝廷而已邪?”, “扬扬入政事堂,美食安坐,行呼唱于内庭外衢而已邪?”“何以异不为史而荣其号利其禄者也?”把向上爬者和不为史者对比起来,揭露他们“荣其号利其禄”的本质,有力地戳穿韩愈“有志于道”的虚伪性,笔力充满咄咄逼人的气势。
韩愈在给刘秀才的信中提到一系列历史人物,加以歪曲,做为他“天刑论”的论据。论据是支持论点的根据,只有把论据驳倒了,受其支持的论点才能彻底动摇,以至不攻自破。柳宗元据此采用枚举例证法,针锋相对地逐一批驳韩愈的论据。指出孔子、范晔、司马迁、班固、崔浩、左丘明、子夏等都不是因作史而遭不幸的,各有其原因,跟为史无关,驳得韩愈体无完肤。
文章结尾语重心长,饱含深情,寄以厚望。先指出“学如退之,辞如退之,好议论如退之,慷慨自谓正直行行焉如退之”的有力事实激励韩愈勇敢地担起修史的任务,又责备韩愈“谋引”而不去的犹豫态度,催其自决,最后劝诫韩愈不要“不勉己而欲勉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表现了柳宗元不徇私情的原则性,求真理而不妥协的斗争精神,也体现了柳文说理深透、气势恢宏、感情质朴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