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短诗,在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中,包含着作者对当前局势的无限痛心。人世间事,错综复杂,诗人在无何奈何之余,只好藉明神以示警,设想到终有一天石亦能言,则一切是非恩怨,自无所遁于天地之间。语极沉痛。一二句谓神明司过,不冤枉好人,不放纵坏人;暗中策谋,乃招祸之门。三四句谓莫因无人知晓而敢于暗中欺人,将来总有一天,真相大白,石亦能为证。
此诗纯为议论,而论中有象,其象则在“暗室欺人”、“石亦能言”;而议中寓情,其情在“岂令”、“由来”、“莫为”、“须虑”,虚字呼应,一气转旋,每转愈深。对此类题目的诗,实在是很难以一般七绝的艺术技巧来衡量了。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云:“《旱麓》,受祖也。周之先祖世修后稷、公刘之业,大王、王季申以百福干禄焉。”三家诗义同。关于“受祖”的意思,唐孔颖达疏云:“言文王受其祖之功业。”清魏源《诗古微》说是“祭祖受福”。而宋朱熹《诗集传》以为此诗内容是“咏歌文王之德”,其《诗序辨说》又谓“《序》大误,其曰‘百福干禄’者,尤不成文理”。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则既斥《毛序》所说为“梦呓”,又不满《诗集传》“语殊泛泛”,认为“此盖祭祀受福而言也”,“上篇(指《大雅·棫朴》)言作人(《大雅·棫朴》第四章有“周王寿考,遐不作人”之句),于祭祀见一端;此篇言祭祀,而作人亦见其极盛”。而今人程俊英《诗经译注》将此诗视为一首“歌颂周文王祭祖得福,知道培养人才的诗”。
此诗全篇共六章,每章四句,以“岂弟君子”一句作为贯穿全篇的气脉。首章前两句以旱山山脚茂密的榛树楛树起兴,也带有比意。毛传解曰:“言阴阳和,山薮殖,故君子得以干禄乐易。”郑玄笺云:“林木茂盛者,得山云雨之润泽也。喻周邦之民独丰乐者,被其君德教。”他们从君与民两方面申说,讲得都很透辟。后两句“岂弟君子,干禄岂弟”,如郑玄笺所说,意为君主“以有乐易之德施于民,故其求禄亦得乐易”,也就是说,因和乐平易而得福,得福而更和乐平易。前事之因适为后事之果,语有深意。
第二章起开始触及“祭祖受福”的主题。“瑟彼玉瓒,黄流在中”两句,玉之白与酒之黄,互相映衬,色彩明丽,由文字而产生的视觉效果极佳,因此姚际恒评之为“华语”(《诗经通论》)。
第三章从祭祀现场宕出一笔,忽然写起了飞鸢与跃鱼,章法结构显得摇曳多姿。“鸢飞戾天,鱼跃在渊”,表层语义极其明晰,但深层语义则不易索解。郑玄笺云:“(鸢)飞而至天,喻恶人远去,不为民害也;鱼跳跃于渊中,喻民喜得所。”但在注《礼记·中庸》所引这两句诗时,他竟又说:“言圣人之德,至于天则鸢飞戾天,至于地则鱼跃于渊,是其明著于天地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讥之为“随文解释”。而王氏书中认可的代表《鲁诗》说的汉王符《潜夫论·德化》则解释为:“君子修其乐易之德,上及飞鸟,下及渊鱼,罔不欢忻悦豫,又况士庶而不仁者乎。”(释下面的“遐不作人”之“人”为“仁”)因为既然王氏认为《大雅·棫朴》“遐不作人”一句中的“作人”是“作养人材”的意思,那么此诗中的“遐不作人”句自然说的也是培养人才之事,不当另释“人”为“仁”。“鸢飞戾天,鱼跃在渊”,实际上说的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意思,象征优秀的人才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因此下面两句接下去写“岂弟君子,遐不作人”,也就是说和乐平易的君主不会不培养新人让他们发扬光大祖辈的德业。
第四章在第三章宕出一笔后收回,继续写祭祀的现场,“清酒既载”与第二章的“黄流在中”断而复接,决不是寻常闲笔。这儿写的是祭祀时的“缩酒”仪式,即斟酒于圭瓒,铺白茅于神位前,浇酒于茅上,酒渗入茅中,如神饮之。接下去的“騂牡既备”一句,写祭祀时宰杀作牺牲的牡牛献飨神灵。有牛的祭祀称“太牢”,只有猪、羊的祭祀称“少牢”,以太牢作祭,礼仪很隆重。
第五章接写燔柴祭天之礼,人们将柞树棫树枝条砍下堆在祭台上作柴火,将玉帛、牺牲放在柴堆上焚烧,缕缕烟气升腾天空,象征与天上神灵的沟通,将世人对神灵虔诚的崇敬之意、祈求之愿上达。对于这样的君民,昊天上帝与祖宗先王在天之灵自然会有“所劳矣”,自然会赐以“景福”。
于是最后一章,在第一章、第三章之后三用比兴,以生长茂密的葛藤在树枝树干上蔓延不绝比喻上天将永久地赐福给周邦之君民。葛藟之“莫莫”与榛楛之“济济”,一尾一首两用叠字词,也有呼应之妙。最后一句“求福不回”,一般有两解:或解作求福“不违背先祖之道”(郑玄笺),或解作“求福不以邪道”(高诱注《吕氏春秋·知分》所引此诗)。
此诗通篇弥漫着温文尔雅的君子之风。这和祭祀的庄严仪式是相匹配的。从自然风物描写来看,既有“榛楛济济”,也有“莫莫葛藟”,一派风光。从祭祀场面来看,既有玉瓒黄流,又有清酒骍牡,色彩斑斓。从诗人内心来看,既有“福禄攸降”的良好祝愿,又有“遐不作人”的强烈期盼。诗章虽短,但内涵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