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的诗歌,往往能揭示出一种深刻的人生体验。这种体验,是对生命本身之深刻省察。对于人类生活来说,其意义乃是长青的。《杂诗》第二首与第五首,所写光阴流逝、自己对生命已感到有限,而志业无成、生命之价值尚未能实现之忧患意识,就具有此种意义。
“白日沦西河,素月出东岭。遥遥万里辉,荡荡空中景。”阿者,山丘。素者,白也。荡荡者,广大貌。景通影,辉与景,皆指月光。起笔四句,展现开一幅无限扩大光明之境界。日落月出,昼去夜来,正是光阴流逝。西阿东岭,万里空中,极写四方上下。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此一幅境界,即为一宇宙。而荡荡辉景,光明澄澈,此幅廓大光明之境界,实为渊明襟怀之体现。由此四句诗,亦可见渊明笔力之巨。日落月出,并为下文“日月掷人去”之悲慨,设下一伏笔。西阿不曰西山,素月不曰明月,取其古朴素淡。不妨比较李白的《关山月》:“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虽然境界相似,风格则是唐音。那“明月”二字,便换不得“素月”。
“风来入房户,夜中枕席冷。气变悟时易,不眠知夕永。”上四句,乃是从昼去夜来之一特定时分,来暗示“日月掷人去”之意,此四句,则是从夏去秋来之一特定时节,暗示此意,深化此意。夜半凉风吹进窗户,枕席已是寒意可感。因气候之变易,遂领悟到季节之改移。以不能够成眠,才体认到黑夜之漫长。种种敏锐感觉,皆暗示着诗人之一种深深悲怀。
“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和念去声,此指交谈。挥杯,摇动酒杯。孤影,即月光下自己之身影。欲将悲怀倾诉出来,可是无人与我交谈。只有挥杯劝影,自劝进酒而已。借酒浇愁,孤独寂寞,皆意在言外。李白《月下独酌》:“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大约即是从陶诗化出。不过,陶诗澹荡而深沉,李诗飘逸而豪放(诗长不具引),风味不同。
“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此二句,直抒悲怀,为全诗之核心。光阴流逝不舍昼夜,并不为人停息片刻,生命渐渐感到有限,有志却得不到施展。本题第五首云:“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饮酒》第十六首云:“少年罕人事,游好在六经。”可见渊明平生志事,在于兼济天下,其根源乃是传统文化。志,乃是志士仁人之生命。生命之价值不能够实现,此实为古往今来志士仁人所共喻之悲慨。诗中掷之一字,骋之一字,皆极具力度感。唯骋字,能见出志向之远大;唯掷字,能写出日月之飞逝。日月掷人去愈迅速,则有志不获骋之悲慨,愈加沉痛迫切。
“念此怀悲凄,终晓不能静。”终晓,谓从夜间直到天亮。念及有志而不获骋,不禁满怀苍凉悲慨,心情彻夜不能平静。上言中夜枕席冷,又言不眠知夜永,此言终晓不能静,志士悲怀,深沉激烈,一篇之中,三致意焉。一结苍凉无尽。
渊明此诗,将素月辉景荡荡万里之奇境,与日月掷人有志未骋之悲慨,打成一片。素月万里之境界,实为渊明襟怀之呈露。有志未骋之悲慨,亦是心灵中之一境界。所以诗的全幅境界,自然融为一境。诗中光风霁月般的志士襟怀,光阴流逝志业未成、生命价值未能实现之忧患意识,其陶冶人类心灵,感召、激励人类心灵之意义,乃是长青的,不会过时的。渊明此诗深受古往今来众多读者之喜爱,根源即在于此。
这是一首纪游诗,也是一首理趣诗,首联写游月陂堤,中间二联从秋色和秋声方面表现主观上的闲静与自然界的幽静合二而一,尾联写诗人的感触。这首诗写写“静观自得”,作者把秋色、秋声、秋气、秋水描绘得形象动人,意境恬静清新,声韵和谐,对仗工整。
从首联可以看出,在一个天高气爽、月明如水的秋天夜晚,诗人登上月陂堤岸,东走西游,悠然四顾。江面茫茫,月色溶溶,向北望去,看到那百尺高台,宛若天往。“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
此时登上月阪堤,也是心与物会,景与情融,自然涌出颔联两句“万物已随秋气改,一樽聊为晚凉开”。秋气萧瑟,“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万物自然改颜,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程颢对秋气,似乎并不如欧阳修那样“噫嘻悲哉”他依然是“闲来无事不从容”,那么悠然自得的“一樽聊为晚凉开”,斟上一杯美酒,冲冲凉意,乐在其中。三、四两句对仗工整而简练,“改”“开”二字有声有色。
颈联“水心云影闲相照,林下泉声静自来即中的“闲”、“静”二字进一步写自己心境的从容自得。移情于物,明明是自己心境 “静”、“闲”,仿佛大自然界的万物也是“闲”、“静”的。蓝天白云倒映于绿水碧波之中,是因为“闲”,淙淙的泉流之响,是因为树木的幽静。“泉声静自来”可直译为“泉声自静来”,是“鸟鸣山更幽”的逆向思维。观水面闲云之影、听林下流泉之声,这对程颢来讲当然是惬意的,不同于俗人为名利奔走,因事务而缠身。
末联抒发自己的人生哲理:“世事无端何足计,但逢佳节约重陪。”他认为人世间有些事,说不上有什么来由。繁杂而无头绪,不值得去认真计较。人生待开怀时且开怀,只要逢上佳节,约上几位知交,重游月陂堤,相陪举杯痛饮,就会感到无穷的乐趣。
此诗声韵和谐,对仗工整。在程颢的笔下,月陂堤内外,林含情,水有意,泉有声,物体志。显然是作者追求超凡入圣、清静自如的理想境界。
这是一首借物寓情、托物言志的诗作。作者通过对莲蓬人“芰衣荇带”的外貌装束,“风定犹香’的内在神韵,却红衣、学淡妆的绰约风姿,亭亭净植的正直风骨的叙写,描绘了一幅栩栩如生的莲蓬人的画像,赞美了莲蓬人“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节操和迎着秋风净植荷塘的抗争品格。作者正是假借莲蓬淡雅绝尘的特征,寄托和体现自己对奴颜媚骨的鄙视,对美好理想的追求,更体现了作者敢于与世俗抗争的精神。因此,全诗以咏莲蓬为形,以抒情怀为本,正是作者立世为人的自况自勉,标举风骨的真实写照,也是作者对他人的忠言警谏。
全诗可分为四层。起联侧重述写莲蓬人的外表风姿:她以菱叶为衣,以荇茎为带,居住仙乡,清香不散,真是高洁雅致,体现了作者对美好的理想境界的神往。颔联侧重述写莲蓬人的典型环境:秋风萧瑟,鹭鸶远飞,夜深露浓,芦花伴玉,勾勒出一幅秋景的画面。这是作者另寻新路,独立自持的写照。颈联侧重述写莲蓬人的风骨神采。洗净脂粉,脱去矫饰,换上淡妆,更显高雅别致。是描其形,摄其神。这既是对莲蓬人改红妆为淡妆的实写,又是作者与世抗争的虚写。尾联侧重抒发作者的劝谏之情:莲蓬亭亭净植,迎秋风,斗秋雨,沐秋露,不随残叶坠荷塘,永“呈风骨”。作者劝谏他人勿与鄙俗之辈同流合污,永葆独立挺拔的本色。全诗至此,情感愈真,格调愈高,意境愈深。
这首诗通过对寒秋凄凉的荷塘上仍直立水际的莲蓬美好形象的描绘,借物寓情,抒发诗人淡雅绝尘、高标净植的人格理想。拟人的手法,脱俗的妙思,寄托着纯洁的精神境界,显示出崇高的品格追求。
这首诗自起句至“骨肉十年终眼青”为第一段,写送别。它不转韵,穿插四句七言之外,连用六句九言长句,用排比法一口气倾泻而出;九言长句,音调铿锵,词藻富丽:这在黄庭坚诗中是很少见的“别调”。这种机调和词藻,颇为读者所喜爱,所以此诗传诵较广,用陈衍评黄庭坚《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是“此老最合时宜语”。但此段前面八句,内容比较一般:说要用蒲城的美酒请王纯亮喝,在酒中浮上几片屈原喜欢吞嚼的“秋菊之落英”,酒可用来浇消王郎胸中的不平“磊块”,菊可以像陶渊明所说的,用来控制人世因年龄增而早衰;要用歙州黟县所产的好墨送王,用王维《渭城曲》那样“阳关堕泪”的歌声来饯别,墨好才能让王郎传写“万古文章”的“心印”(古今作家心心相印的妙谛),歌声以表“兄弟”般的“一家”亲戚之情。此外,这个调子,也非作者首创,从远处说来自鲍照《拟行路难》第一首“奉君金卮之美酒,玳瑁玉匣之雕琴,七彩芙蓉之羽帐,九华蒲萄之锦衾”等句;从近处说,来自欧阳修的《奉送原甫侍读出守永嘉》起四句:“酌君以荆州鱼枕之蕉,赠君以宣城鼠鬂之管。酒如长虹饮沧海,笔若骏马驰平。”虽有发展,仍属铺张,不能代表黄庭坚写诗的功力。到了这一段最后两句“江山千里俱头白,骨肉十年终眼青”才见黄诗功力,用陈衍评《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就是露出“狂奴故态”。这两句诗,从杜甫诗“别来头并白,相对眼终青”化出,作者还有类似句子,但以用在这里的两句为最好。它突以峭硬矗立之笔,煞住前面诗句的倾泻之势、和谐之调,有如黄河中流的“砥柱”一样有力。从前面写一时的送别,忽转入写彼此长期的关系,急转硬煞,此其一;两句中写了十年之间,彼此奔波千里,到了头发发白,逼近衰老,变化很大,不变的只是亲如“骨肉”和“青眼”相看的感情,内容很广,高度压缩于句内,此其二;词藻仍然俏丽,笔力变为遒劲峭硬,此其三。这种地方,最见黄诗本领。
第二段八句,转押仄韵,承上段结联,赞美王郎,并作临别赠言。“连床夜语”四句,说王郎来探,彼此连床夜话,常谈到鸡声报晓的时候,王郎学问渊博,像“无底”的“书囊”,谈话的资料没完没了;欣喜王郎读书有得,功深如此,别后必然继续猛进,就不用怨恨书信不能常通了。由来会写到深谈,由深谈写到钦佩王郎的学问和对别后的设想,笔调转为顺遂畅适,又一变。“炒沙作縻”四句,承上读书、治学而来,发为议论,以作赠言,突兀遒劲,笔调又再变而与“江山”两句相接应。这四句的意思是:追求写“工巧”的文章,像“炒沙作縻”,无法填饱肚子,像镂刻冰块,不能持久;应该收敛心神,潜心道义,战胜虚华,才能体会出孔子、孟子之道如日月经天。黄庭坚致力于词章,力求“工巧”,但又有文章要为“道”服务的观念,所以认为读书治学,要以身体力行孔、孟之道为主。实际上黄庭坚本身是诗人,不可能真正轻弃词章,这里只是表现他把儒家的修身、济世之道放在第一位而已。
最后四句为第三段。说王郎的弟弟能替他管理家事,妻子能烹制美餐孝敬婆婆,儿子能读诗书,女儿能织丝麻,家中无内顾之忧,可以好好烹茶读书,安居自适。王郎曾经考进士不第,这时又没有做官,闲居家中,所以结尾用这四句话劝慰他。情调趋于闲适,组句仍求精炼,表现了黄诗所追求的“理趣”。
这首诗多数人喜欢它的前半,其实功力见于“江山千里”以下的后半。方东树《昭昧詹言》说:“入思深,造句奇崛,笔势健,足以药熟滑,山谷之长也。”要体会这种长处,主要在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