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首联追忆荆轲在易水边别燕太子丹及众宾客、决死入秦时的情景;颔联言荆轲刺秦王事败而殉身,自谓可以报答太子却不忍见田光之灵;颈联写荆轲的大无畏气概受到古今之人的赞颂和景仰;尾联言荆轲刺秦之举虽未遂,然已感天动地。这首咏怀之作格调高昂,毫无迟暮、悲凉之感;用典自然圆熟,无斧凿别,联想奇特。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人虎狼。”两句概括易水悲歌送别,写荆轲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因为从当时情势看,荆轲无论行刺成功与否决无生还之理,所以易水之歌自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不还却义无反顾,所以为壮士。段秀实入郭晞乱军中自言“吾戴吾头来矣”,戴头就用这个典故。这两句写荆轲出发时的英雄气概,是扬。
“力尽自堪酬太子,魂归何忍见田光?”两句概括荆轲的失败,有无限惋惜之情,好像辜负了田光的举荐。以上四句写当日情事,先扬后抑。
“英雄祖饯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一句写当时,遥应“水边歌罢”的祖饯场面;一句写今天,衣冠上被霜沾白了,使人想象当时“白衣冠送之”的场面,今天的霜源于当年之白。
“匕首无灵公莫恨,乱山终古刺咸阳。”这两句安慰荆轲,却是前人所未道,特别是结句非常聪明,把当地的山形和荆轲事迹巧妙地联系在一起, 好像山川有灵,都像荆轲刺秦王一样刺向咸阳。写荆轲的失败前人都是叹惜剑术之疏,认为是千古恨事,袁枚却从另一角度来安慰荆轲,因为“乱山终古刺咸阳”,足以弥补“匕首无灵”的失败。这首诗概括古事简练形象,把叙事抒情融为一体,一结尤其出人意表,在前期七律中是较好的作品。
《荆卿里》是袁枚诗歌创作中比较成功的一首。他在这首诗里倾注了自己诚挚的感情,用寥寥数语,为读者勾勒出了两个栩栩如生的形象:一个是为报王恩,视死如归的英雄荆柯的形象;另一个则是诗人本人。前者通过“生戴吾头入虎狼”和“魂归何忍见田光”的白描手法的刻面,荆柯的性格骤然成形;匕首无灵人有情,虽然事败人殁,但荆柯的伟大精神却与日月同辉,永耀后人。作者论人不论事,主张精神至上的性格跃然纸上。
这首诗虽写禅寺,但所恋的是湖山,且对信徒拜佛提出了含蓄的疑问,觉得簪缨不能与萝薜交换,流露出因为刚直而遭贬的不满,同时又十分旷达的情怀。
灉湖,河水泛滥形成的湖泊。诗人被贬,便生出世念头,聊以自慰。此时来到山寺中,寻求隐士的感觉,也真的有了这种感觉。
首联点题,要在道心生。产生了隐者情怀。原因是到了人烟稀少的空山,遥远的山谷中时时传来鸟叫,不是感到寂寞,而是感到很惬意。中间二联展开。云外赏禅室,是超凡;近香台而远世情是脱俗;是一种精神境界——道心。颈联写景,这么美好的景色,是世俗中不可以看到的。尾联总括心境。意思是说:就是巢父、许由,也会赞成我隐居的,谁还抛弃萝薜去换取簪缨呢?巢父、许由是上古隐者,帝尧曾经要把帝位让给他们,他们都拒绝了。萝薜,借代山野隐居;簪缨,借代在朝为文武官员。
这首诗,在情调上,开了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先河。
顺治十八年,王士祯至南京,居住秦淮河畔,念秦淮旧事,赋《秦淮杂诗十四首》,以抒兴亡之感。这里选录的是其中的第八首,讽刺南明王朝昏君佞臣沉溺声色,荒淫误国。
前两句记阮大铖进献《燕子笺》诸剧,由戏班演出,引得“君王带笑看”,讽刺南明君臣寻欢作乐,沉迷酒色,必然招致覆亡的下场。后两句意谓秦淮河的流水呜咽悲愤,应该憎恨阮大铖的误国,不宜再怨恨陈朝的孔范了;南明的阮大铖不又是一个孔范吗?
诗人伤时吊古,流露出一种盛衰易代之感。这种诗情意绪似乎并不新鲜,但诗人不将其底蕴和盘托出,而诉诸意象的提炼,这样就自然地造成一种冲淡典雅,清新温婉的艺术风格。
贾岛是唐代的著名的苦吟诗人,长于五言律诗,集中五言律诗也最多。他的律诗,字斟句酌,排比工整,常有佳句,耐人寻味。如“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长江人钓月,旷野火烧风”、“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等,或气象雄浑,或情景幽独,颇为人们所称诵。不过除了一些佳句以外,他写得好的律诗并不多,这是由于他过于醉心词句的琢磨,往往忽视了全诗的整体的艺术境界的创造。因而他的五言律诗,虽然对仗工整,却有雕琢的痕迹,不够自然,缺乏动人的情怀,使人读后,留不下完整的印象。倒是他的一些绝句,无意求工,写得自然、朴素,别有情致。这首诗便是其中一首较优秀的作品。
这是一首抒写送春的七言绝句。这首诗极力抒写的是“苦吟”诗人不忍送春归去,但也无计可留,只有长坐不睡,与那即将逝去的春天共守残夜,哪怕是一刹那时光,也是值是珍惜的。首句“三月正当三十日”,点明三月晦日,表达春天即将逝去。三月本是春天的最后一个月,三十日又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诗人此刻把春天的离去精确到了最后一天,让人感到新奇而又自然。次句“风光别我苦吟身”,意思是说:春光虽然别我而逝,但我这个苦吟诗的人,怎忍别春。不说送春,而说“风光别我”,是虚写“送”字。这句用的是拟人手法,显得很自然而有情味。
“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前句写了诗人与友人愿一夜不眠不寐,后句则写了这样做的目的,仅仅只是守住最后的一线春光。前两句把春天精确到最后一天,这里却精确到了最好一刻。末二句说虽然已到春尽之期,无计可以留春,但只要晨钟未动,明朝之夏未来,仍然还是春天。因此,当这最后一夜之时,愿与友人不睡,共同苦吟饮酒,以表送别之情,这样也还是能够很好地享受这最后一夜的春光。“犹是春”三字,可如宋苏轼所说的“春宵一刻值千金”了。这首诗颇有古诗的“何不秉烛游”的意思。但二者旨趣并不相同。古诗的作者秉烛夜游,是由于感叹人生短暂,韶华易逝,应及时行乐;这首诗的作者良夜不眠,则是为了流连春光,爱惜韶华,并无伤感之情,作者只意在珍惜时光,刻苦吟诗,这就从惜别春光中,引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