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五百六十五。下面是安徽大学文学院术研究带头人、安徽大学古籍整理汉语言文字研究所顾问马君骅对此诗的赏析。
骆谷在陕西周至西南,谷长四百余里,为关中通汉中的交通孔道,是一处军事要隘。诗人晚望于此,有感而吟此诗。此为缘景遣怀诗。这类诗率多景为宾,情为主,以景起兴,以情结景,它借助眼前实景,抒发内心幽情,越突出景物的瑰丽,越反衬心情的凄婉,细读自见堂奥。
“秦川如画渭如丝,去国还家一望时。”川,平川。“秦川”,指秦岭以北古秦地,即今陕西中部,渭水流域大平原。诗人登上骆谷,晚霞似锦,残阳如血,远岭近峦,浓妆淡抹,眼前展现一幅锦山绣水的美丽画面。“如画”二字把莽莽苍苍的辽阔秦川描绘得斜阳掩映,沃野千里,平畴闪光,丛林生辉。这是广袤的大景。“如丝”二字又把浩浩滔滔的东流渭水状写得长河落日,浮光耀金,万丈白练,飘浮三秦。这是绵长的远景。大景与远景交错,山光与水色竞美,蔚为壮观。然而这些美景都是诗人站在骆谷“一望”中摄取的,又是在辞帝京、返故里的背景下“一望”见到的,句中特着“去国还家”四字,隐隐透露了诗人是失官还乡,因而被壮丽河山所激发的豪情,一刹那间又被愁怀淹没了。下两句便将此情毫不掩饰地抒写出来。
“公子王孙莫来好,岭花多是断肠枝。”《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是说王孙出游,乐而忘返,辜负了家乡的韶华美景。韩琮反其意而用之,借“公子王孙”来指代宦游人,实即自指,说自己这次“去国还乡”还不如“莫来好”。对于遭逐沦落的诗人,这种心境是可以理解的。《汉乐府·陇头歌》之二所写“陇头流水,鸣声幽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正可移来为韩琮写照。韩琮的诗情正是由此歌生发。他虽面临如画如丝的秦川渭水,心里只觉得“岭花多是断肠枝”了。据历史记载,韩琮被石载顺驱逐之后,唐宣宗不但不派兵增援,支持韩琮消灭叛将,反而另派右金吾将军蔡袭代韩为湖南观察使,把韩琮这个逐臣抛弃了,不能不倍增其断肠之慨。
“莫来好”是与“断肠枝”相因果的。本来“岭花”并无所谓“断肠枝”,只因作者成为断肠人,“岭花”才幻成了“断肠枝”。断肠人对断肠枝,自然不如莫来好了。
全诗二十八字,并无惊人警语,而自有一种形象意蕴,令人回肠荡气,原因在诗家惯用的以乐景写哀的对比反衬手法,在这里得到了长足的发挥。起句写美景,景美得扑人眉宇;收句写愁肠,肠愁得寸寸欲断。同一诗境,效果迥异,令人读来自入彀中。试一口诵心维,景乎,情乎,乐乎,悲乎,似都浑然莫辨了。其点化契机,仍然是“莫来好”三字所导入的一种闲愁美,哀伤美。乐景固然给人以美感,哀景同样给人以美感。在特定诗境下,先乐后哀,乐中生悲,会更使诗味浓郁,咀嚼甜美。此诗得之。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