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赞叹王倚对作者的热忱招待,因诗中表现出发自内心的真情而感人至深。
王倚跟杜甫在此之前并无深交,家境自不富裕,见杜甫来访,颜色很不好,问知是打了三个来月的摆子,身体很瘦弱,十分同情,便打发人去赊购好米,又叫妻子亲自做菜备饭,割鲜沽酒,特产俱呈,竭尽全力,盛情款待,这令深谙“人生冷暖、世态炎凉”的杜甫大为感动,不觉手脚轻旋,沉疴为之顿起。对王倚古道热肠的盛情赞叹,就是对末世薄俗的鄙薄,懂得了这一点,就不觉诗人对一饭之德未免感激过分、对王生未免称许过当了。
全诗诗句平易,可知王倚并不是诗流。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这首诗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达了诗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也隐含着诗人对理想侠士的渴念。开头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三四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五六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结尾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全诗用典贴切生动,意蕴曲折幽微。
首联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夸说武器的锋利,实是吹嘘技艺的高超,自诩利刃天下无双,犹言自负绝艺天下难敌。
颔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襄阳走马客”,此句并非实指,而是借襄阳历史名人来喻写所谓的侠客。襄阳历史上与骑马相关的名人,一是晋代镇南将军山简,他驻守襄阳时,经常醉后策马狂奔,自比中原健儿;另一个是梁武帝萧衍,他做襄阳守将时,积极备兵秣马,准备进击立都扬州的齐东昏侯。两个襄阳名人,一个醉后纵马,骄狂放荡,一个备马盘缰,立意杀人,确与骄狂无忌、渴望杀人的市井豪侠有几分相像,故喻之为 “襄阳走马客”。
颈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他急切地想杀人立威,嫌日子过得太慢、太无聊。朝、暮,既有自朝至暮的意思,也有朝朝复暮暮之意。两句诗都表达同一个意思,以重复的笔法铺写其百无聊赖。这种嫌恨似是未曾杀过人者对于挺阳杀人的盲目向往,大言惑众,并非职业杀手未得新雇主时的恼恨。如果已杀过人,未必会如此张扬。李白《侠客行》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见报仇杀人者,定会隐身远遁,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人夸说自己有“辞乡” 的利阳,渴望锋刃饮血。
尾联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这与开头两句遥相呼应,开头是“豪侠”的自我吹嘘,结尾是对“豪侠”的当头棒喝。言外之意是说,自称能仗阳杀人的侠客,未必真有过人的本领,恐怕多半是言过其实的市井少年,连照看自身都未必能做到。
此诗的主旨是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而在失望之中,实隐含着对于理想侠士的渴念。这后一层意思,透露出凄苦落寞而又激愤不平的身世之感。诗中曲折幽微的意蕴,非潜心涵咏,难以索解。
此诗另有一说,认为李贺亦用“阳”这意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高度自诩和自信。诗人是用阳之锋利喻自己才能之卓异,谓志士有四方之意,怀抱利器,只知为人,不知为己,却终不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