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这两首诗都用宫女自诉的口气。第一首前两句:“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以“娉婷”点明宫女的美丽,也代指这位佳人。以“春风”,点出时节是芳春。这样妙丽的佳人,逢着这样美好的季节,原本应该生活得欢欣美满,可是恰恰相反,她被深锁在冷宫里面,长门永闭,一任外面花开花谢,春风吹不到她的身边,春天明媚的光景,对她全没有份儿。诗用一个“闭”,揭示她遭境的凄凉和内心的悲苦。第二句中的“青楼”,指代此女从前所住的处所,正因为当年她以美丽得名,才造成后来为姿容所“误”的后果。“长使”两字,无限辛酸,倘使当年没有如此绝世的芳容,也不致有此时这样冷落的处境。
第三四两句:“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写这位宫女自矜而又自重的心境,她想到过去也许对方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春风之面,因而很希望有个机会,不惜卷起珠帘,让君王亲自一顾,自己是否明艳如花,但转而一想,又只怕君主“着眼”仍未“分明”,还是得不到青睐,更由此引起新的哀怨。这两句中“不惜”和“怕”互相映照,“不惜”示宫女自怜之情,“怕”字点自珍之意,她虽然热盼对方的一顾,但又意识到过去之被弃置,正由于君王未着眼,未分明的缘故,这蓦然的一顾,不一定就能“着眼分明”。兴念及此,适才的炽热的心情,又顿然冰消瓦解了。
全诗借宫女失意的幽怨,托志士不遇的悲辛,表现才名往往误人,以致怀有绝代才华的有为之士,往往困顿在风尘之中,老死于蓬门之下,和宫女的禁闭深官,徘徊永巷一样,都有难通一顾之感;即便偶有时机,又因“着眼未明”,仍然有奋飞无路、恩遇无由之恨。诗中寄寓着“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王安石《明妃曲》)的悲痛,虽有绚丽之情,但在委屈中以矜持自重作结,立言得体。
第二首托宫女之不遇,表达美人迟暮之感;宫女以自身的遭遇,现身说法,启迪他人,不要自恃倾城的容貌,而要及早为自己作计,那怕是“随宜梳洗”,也要早求归宿,以免蹉跎青春。
开头两句:“当年不嫁惜娉婷,抹白施朱作后生。”表明她当年不肯轻易嫁人,是因为“自惜娉婷”,不甘轻易辜负此生。但到了后来,感到芳华渐逝,就只好“抹白施朱”,学作后生模样,却是已经耽误了最美好的岁月。人生的春天是值得珍惜的,然而知己难寻,过于矜持,就会陷于苦恼之境。后两句:“说与旁人须早计,随宜梳洗莫倾城。”既是悲辛的话语,又是过来人痛苦的经验。“说与”一句,正是她痛惜自己没有及早作计,因而劝告旁人,要珍惜自己的春光,早为之计。显示了“劝君借取少年时”的意旨。“随宜”一句,更表明年轻女子应当随着时宜妆扮自己,千万不要自恃有倾城的美貌而坐失时机。
这首诗感叹人们往往以才华自矜,以致遭遇坎坷,反而知音难逢,不如一个普通的人士,就好像具有倾城容貌的宫女,在失去自己的青春以后,只好施朱敷粉,装作少年,纵有姿容,也不如随宜适俗的女子。从而劝诫人们,切莫自恃才华,要随宜一些,早为自己作计,否则,就像误入深宫的淑女一样,自负倾城,一旦不被眷顾,则无法安排此身,徒然有永闭冷宫的哀痛。
就诗的实质而论,两诗的意旨都在于抒发“国士佳人,一般难遇”的悲愤,字里行间蕴含着作者的这种弦外之音。
文章从题前落笔,先写洛竹之利,养竹之艰,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简意赅,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就为“戕竹”——一场灾难的到来,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
第二段正面写“戕竹”。先点时间:“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着就写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长而短,由散而整,用辞斩截,音节急促,将“戕竹”的来势之猛,行动之快,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来头,原来是“守都”有令。如此层层邀功,个个卖力,不几天,“樊圃棋错”的竹林,便变成处处“地榛园秃”。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确实耐人寻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可悲,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则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
作者写过“戕竹”之后,引古证今,加以议论,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首先指出“伐山林,纳材苇”的目的是“以经于用”。在这个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谓之畔废”,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则“谓之暴殄”,更何况不“经于用”呢!宋朝疆域辽阔,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无不听其朽烂。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便打着“与公上急病”的旗号,层层加码 ,敛取无度,“不竭不止”,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自然又是堆积腐烂。“《书》不云”两句,以正面的教诲之词,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恰恰是以“无益”于民之举(戕竹),害于民有益之物(洛竹),无“节用爱人”之心显而易见。由记事而评论,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至此,事已记过,理也说透,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发——“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奇峰突起,境界大开。原来“戕竹”一事,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大千世界,古往今来,还有无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点睛结穴,戛然而止,是所谓实处还虚。
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前两段铺叙,笔力简明、清晰。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则后一段议论,笔锋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谏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采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经典《尚书》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也是很有见地的。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恐怕人微言轻,不若搬出祖训来,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