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此词开头的“隋堤路”,是指宋之汴京至淮河一段的水路,因为是隋炀帝所开大运河的一段,故名。“渐日晚,密霭生深树”,写徘徊汴堤而未曾登船之际,但见日色渐渐向晚,浓重的暮霭正从茂密的树林中弥漫开来。
接下来二句,化用杜牧“烟笼寒水月笼沙”诗意,写出主人公独自怅望江天,孤寝船上的情景。
“无情画舸,都不管、烟波隔前浦。等行人、醉拥重衾,载将离恨归去。”这几句写分手时的情景,用的就是借物达意手法。这词写饯别情景是从郑仲贤《送别》诗脱化出来的。王氏所谓“诗意出侧面”,是指诗情借物宣泄,迁怨于物。有情人偏遇着这无情的画舸,它全然不管恋人们难分难舍,将行人连同离恨都载走了。这里迁怨画舸,就是侧写。物本无情,视为有情,以责怪于物来表达自己的离情别恨,是借物达意的一种方式;离恨、离愁是一种感情,都是虚的,然而诗人们却常常化虚为实,将愁恨说成是有形体有重量的东西。这里船载离恨,就是化虚为实。
“因思旧客京华,长偎傍疏林,小槛欢聚。冶叶倡条俱相识,仍惯见、珠歌翠舞。”这是写昔日京华相聚的欢乐场面。“冶叶”句化用李商隐《燕台诗》“冶叶倡条遍相识”。所谓“冶叶倡条”,乃指歌妓。
词中主人公的恋人,也是歌妓一流人物。所以他同歌妓们厮混得很熟,常一起,观赏她们歌舞。这欢乐的回忆,与“渔村水驿,夜如岁、焚香独自语”,恰成鲜明对比。人由聚而散之际,回想欢乐聚会,必添愁情离怀。回忆对比,是很能触发情感的。周邦彦这首词,除用回忆对比外,还有一种对比,就是梦境和现实对比。“有何人、念我无聊,梦魂凝想鸳侣”,这个结尾,词评家多以为写得拙直、率意。这个收尾是不够含蓄的,但是感情还是十分朴实浓烈的。这里用了眼前实境和梦中虚境相对照,现实是舟中独处,梦中却是鸳侣和谐。“鸳侣”一词已近于抽象化,形象不够丰满。但还是足以补出离情别恨的。
此词以宦游途中水驿之夜的情景为中心而将追忆念想层层展开。全词由景及情,由今及昔,写眼前景采用白描手法,叙写追思往事时用借物达意。反衬对比手法,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结句直抒性情而不借景烘托,可谓大巧若拙,别具魅力。
诗人很喜欢禽鸟,在得到胡晖赠送白鹇后写下《赠黄山胡公求白鹇》。诗中极力赞美白鹇高洁纯美,超脱不凡,以寄托诗人的志趣。同时也写出了诗人与胡公以诗鸟互赠的真挚友情。还寄托了诗人不凡的生活志趣和独特的审美观点。
此诗首句至第四句“请以双白璧,买君双白鹇。白鹇白如锦,白雪耻容颜”。主要讲诗人对白鹇的“酷好”,并希望能得到它。同时不断地赞美着白鹇。如“双白璧”和“双白鹇”,都是特指“白鹇”。如“白璧”、“白锦”,这都是赞美白鹇的。由于诗人对白鹇的特别喜爱,所以,诗人就将混身长着雪白羽毛的白鹇,比喻为“白璧”(即洁白无瑕的美玉)、“白锦”(即雪白的丝绸)。而雪白羽毛的白鹇,使白雪都觉得不如白鹇雪白、好看而感到羞于见人。“耻”字得恰到好处,白雪是大自然中非常洁白的物质,诗人用“耻”字说明白雪都觉得自己感到羞于见人,以衬托白鹇的羽毛之雪白。更重要的是为下文的“愿得此鸟”起到了有力的铺垫作用,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也越来越浓。
第五句至第八句“照影玉潭里,刷毛琪树间。夜栖寒月静,朝步落花闲”。诗人描绘出一幅美丽的花鸟山水画,主要是描绘白鹇悠闲自在的生活状态。白鹇悠闲地将玉潭里透亮的清水当作镜子,站在琪树的树枝中,梳理着自己雪白的羽毛。晚上,白鹇在冷色的月光下悠静地安睡;白天就在落叶与花丛中散步。
第九句至第十二句“我愿得此鸟,玩之坐碧山。胡公能辄赠,笼寄野人还”。这里诗人又转回来述说自己特别喜爱白鹇的心情:“如果胡晖能将白鹇赠送给我,而我得到了这双白鹇,我就住在碧山不走啦,当一个山野村夫,天天与白鹇作伴。”“笼寄野人还”诗人愿为了与白鹇为伴化为山野之人,以此来表达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
《竹枝》,是长江中游地区流行的民间曲调,词人即用它来歌咏当地的史事和传说。
“十二山晴花尽开。”“十二山”,即巫峡十二峰,在今四川巫山县东,长江北岸。其中以神女峰最为纤丽奇峭。起句点地,将风光奇丽的巫峡写得花团锦簇。而此地又不仅以风景胜,更有着古老的历史遗迹与浪漫的神话传说,于是乃于第二句“楚宫汉阙对阳台”让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楚宫”,是春秋战国时楚王的离宫,俗称“细腰宫”,在巫山县西北,三面皆山,南望长江。“阳台”,一名“阳云台”,在巫山来鹤峰上,南枕长江,高一百二十丈。相传战国时楚怀王曾梦与巫山神女交欢,神女临去时自称“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后来,怀王之子顷襄王也梦见过这神女。说见旧题宋玉所撰《高唐赋》和《神女赋》。此句言楚王离宫正门两侧的对称形门楼与神女出没的阳台遥遥相对,明显是影射神话传说中怀王父子与巫山神女间所发生的风流韵事,牵出了楚王荒淫好色的内容。第三句“细腰争舞君沉醉”即进一步渲染之。“细腰”,代指楚宫美人。春秋时,楚灵王以细腰为美,其臣下为了邀得灵王的宠爱,遂皆节制饮食,束紧腰带,甚至于饿得有气无力,须扶着墙壁才能站起身来。事见《墨子·兼爱》。据此推论,则楚宫中的美人自必为细腰了。美人投楚王之所好,扭动纤细的腰肢,争先翩翩起舞,而楚王也就在这欢快气氛中饮酒作乐,终至沉醉。三句层层铺垫,一笔笔勾出了一幅热闹喧天的“楚王行乐图”,其实都是在为第四句蓄势,势既蓄足,即开闸放出一库冰水,只“白日秦兵天下来”七字,就将前二十一字的歌舞升平气象收了个干干净净。据《史记·楚世家》,怀、襄二王统治时期,秦国曾多次举兵攻打楚国,其中以公元前278(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攻破楚国都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焚烧楚国先王祖坟夷陵(今湖北宜昌东南)的那一次最为惨烈。自此,楚国一蹶不振,五十余年后终于为秦国所灭。此篇结句,就形象地集中地概括了这段史实;虎视眈眈的强秦瞅准了楚王沉醉于酒色之中的机会,光天化日之下,长驱直入楚境,将这富庶而美丽的南方大国并吞了去。
其实,《高唐》、《神女》二赋是否真是宋玉所作,向来就有争议,即便真是,文学作品容许虚构,怀王、襄王父子梦交神女之事也未必属实。二王在历史上并不特别以好色著称,楚国之所以亡于秦,自有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诸方面错综复杂的因素在相互作用。然而,咏史词毕竟是“词”而不是“史”,作者不必拘泥于具体的历史事实,他有权遗貌取神。大凡历代的误国、亡国之君,未有不纵欲的,好色贪杯固是一大通病。所以词人攻此一点,也算抓住了要害。
此篇在选材上,它熔铁于金,糅合正史与稗官小说,虚实相济,乃显得活泼而不拘谨。隶事时,又移花接木,叙怀、襄二王的行状而不假外求,信手拈出其祖先灵王好“细腰”的典故,给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楚君好色其来也有渐的历史暗示,手法十分机巧。不过,推究其本身的格律,它又符合于一首纯粹的七言绝句,而咏史七绝正是中晚唐作家的拿手好戏,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还不宜夸大它在咏史词发展进程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