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两句,辛弃疾将人比作酒器,形象生动地描绘出那些见风使舵、阿谀奉承之人的可笑姿态。一个“先”字将官场小人低眉顺目,争先恐后吹捧的动作充分表现出来。接下来两句,词人进一步从语言上进行描写官员们笑眯眯,点头哈腰,顺从统治者,凡事都说“好、好、好”的谄媚之态。
“滑稽坐上,更对鸱夷笑。”这两句描绘出腐败官场上人们应酬中相互吹捧、言谈虚情假意的场面。“寒与热,总随人,甘国老。”词人在此用来指那些没有原则,一味跟从,和稀泥的人。
下阕开头中的少年指词人自己。史书记载,辛弃疾二十二岁就在抗金前线冲阵杀敌,可称少年英雄,但因其为人正直,不善奉承而遭人排挤,正如其说的“出口人嫌拗”。“此个和合道理,近日方晓。学人言语,未会十会巧。”在官场中要顺从、虚伪才能讨得君主的欢心,这个道理,“我”现在才明白,但是要效仿这些人,“我”却正好不擅长。词人此处的自嘲和上文那些趋炎附势的小人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词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的高尚品格。
结尾三句中,词人以幽默的笔调调侃:看他们那些得宠的人,都是像学舌鸟一样会唯命是从,攀附权势。
辛弃疾用诙谐的口吻描述了一场“物”的狂欢,这些物都有着南宋官场得宠之人相似的特质:随人俯仰、圆滑虚伪、碌碌无为。当时南宋正处于山河破碎、民不聊生之时,可朝廷却只一味偏安,宠信小人。词人正是通过揭露当时朝廷官员的丑恶嘴脸来反衬自己的正直和有为,但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得不到重用,因而内心充满悲痛与不甘。
这是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像无情;只觉得酒宴上要笑笑不出声。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案头蜡烛有心还惜别;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首联紧扣题中“遇”字。“已过才追问”,直接切入路遇情境,起笔简洁省净。沈德潜赞赏说:“起语得神,与‘乍见翻疑梦’同妙。”但同妙并不同工。“乍见翻疑梦”写一照面的心理活动,是凝定的场景。“已过才追问”写的是“乍见”后的下意识反应,仿佛流动的镜头。两句都表现久失消息,不期而遇的疑惑。前者直接道出,是确信后的不敢相信;后者却通过“追问”的动作蕴含其中——恍然面熟,但犹疑不定,需“追问”才能确认。故下句递接“相看是故人”,上前仔细打量,原来真的是老友。
既然是“故人”,如何见面竟难以确认了呢?颔联宕开一步,作了回答:“乱离何处见,消息苦难真”。这里“乱离”指明末清初的战乱。在动乱中分离之后,再无从相见,那偶或传来的消息也难辨真假。可以想见,频年兵戈,人的死伤误传,比比皆是。后面“惊魂”两字暗示,也许这消息里就有对方不测的说法。正是这“苦难真”的传说,才使作者有“已过才追问”的行为。动乱之中,自己身家性命已如累卵,却仍探问对方情况,一个“苦”字,道出了两人情谊的深厚。
颈联的“拭眼”,既是说擦去激动的泪水,又有重新拭目,再仔细相看的意思。乱世重逢的旧友,该有多少苦辣酸辛互相倾诉,但写去略而不及,只一个简单的动作,便将情感的无限波澜尽含其中,这就是所谓白描传神。一番问候后,擦净朦胧泪眼,望着眼前旧友,才彻底安下心来,所以说“惊魂定”。随后自然是庆幸,喜悦,当然要“衔杯笑语频”了。此处写由悲而喜,悲喜交加的情态极为生动,转换跳跃又极自然,具有对人生同类心态、行为普遍的概括性。但一次偶然相遇的“衔杯”,难以尽诉各自乱世遭际的感受;而且一旦分手,谁又能保不会再度失去对方呢?
“移家就吾住”——作者不由分说,要“旧友”索性搬来同住。难舍难分,正是重情重义的体现。更在这“旧友”的情义之中,作了别有深意的开掘。清王朝建立后,从明朝过来的许多人不仕清朝,称为“遗民”。本诗作于清顺治七年(1650),此时吴梅村尚未被迫出仕,故以“遗民”自居。“白首两遗民”道出两人坚守“气节”的共同情操,从而使诗中表现的友情,蕴含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人格气质。“两遗民”的“两”字除实指外,还包含着这样的潜台词:战乱中有多少旧侣亲朋死于刀兵,又有多少前代文臣武将摇变为新朝权贵。而他们两人幸存于劫后,那同气相求的友情不更以一种自豪自傲显得尤为珍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