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了穆叔与范宣子论何者为“不朽”的一段名言。范宣子以世禄为不朽,穆叔却认为世禄不能称为不朽。他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欧阳修这篇文章里所说的“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就是指立德、立功、立言。全文用了一半篇幅,论三者之所以为不朽。并将“修之于身”(立德)放在最高地位,“见之于言”(立言)排在第三,这自然不无重道轻文的意思。但这篇文章的主旨,又不在权衡文道之孰重孰轻,而另有其深意在。
文章重点在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细读这段文字,会发现文章在立论上有一个矛盾。前面说,圣贤是不同于草木、鸟兽、众人的,这种人“虽死而不朽,愈远而弥存”。他们之所以被人尊为圣贤,长存不朽,是由于他们曾经立德、立功、立言。这里指明立言为三不朽之一。而第三段又说:“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这是说,立言之士,与草木鸟兽之必然速朽没有区别。下文说得更明显:著作之士“卒与三者(指草木、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前后矛盾。
再三涵泳这段文字,就会悟出这里面有含而未申之意。这含而未申之意,正是该文的主旨之所在。第一,古人留下的著作,大多数仅在《汉书·艺文志》诸书中著录其书名、篇目,具体的作品则“百不一二存”。这说明,历史对立言之士的著作进行了无情的淘汰。那“百不一二存”的传世之作,是大浪淘沙剩下来的金子,是经受过时代的严格考验的,其余的早就湮没不存了。于此可见,文章难工,传世不易。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这是作者的慨叹,既以自勉,也以之勉徐无党。其次,前两段把“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三者并列为“不朽”,是阐述古代经传中论道之言,反映的是书本上的人生价值观念。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将与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欧阳修读史自悟之理。所谓言之不可恃。就是文章著述不重于人的委婉说法。这是从历史事实中总结出来的。反映了实践中呈现的另一种价值观念。书本上的价值观念与实践中的价值观念如此不同,遂使古今无数文士为之荷笔彷徨。作者自己一生的体验,便是明证。因此,文章结尾用“亦以自警焉”,暗暗透出个中消息。由此可见,这篇文章还表明了自古以来文章之士共同的悲哀,因以之警徐无党。
这样就见出该文的第一个特点:题旨深隐。欧阳修在其《论尹师鲁墓志》一文中提出:写作应该力求“文简而意深”,并说:“春秋之义,痛之益至,则其辞益深。……诗人之志,责之愈切,则其言愈缓。”他这篇《送徐无党南归序》,无愧于文简意深、爱深言切的典范之作。
全文立意,既重在表明文之难工与立言之不足恃,抒发包括自己在内的千古文章之士共同的悲慨,写来便情真语切,感慨深沉,这是该文的另一个特点。自古文士,留下来的篇章已仅“百不一二”,其余都“散亡磨灭”,是事之一可悲。留传下来的文章,“文字丽矣,语言工矣”,又“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是事之二可悲。这些人士活着的时候,“汲汲营营”,辛苦忙碌、呕心沥血地进行写作,才达到文丽语工的境地;而当其“忽焉以死”,仍然免不了“同归于泯灭”,是事之三可悲。末了写到“今之学者”,穷其一生精力,孜孜于文字著作,结果是“皆可悲也”。这段文字,饱含深情,既哀人亦复自哀。那种苍茫万古之意,发而为声,则抑扬唱叹,慷慨苍凉。试诵读第三段,先用“百不一二存焉”,“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发出深沉的咏叹;次用“汲汲营营”一个反问句抒发感慨;再用“夫言之不可恃也盖如此”一收一顿;最后用“皆可悲也”放声长吁:语调吞吐抑扬,声情契合,不仅足以“摧其(徐无党)盛气”,也足以引起后之文士读此文者无限悲怆。事之不平,积为愤懑。全篇无一愤语,却饱含愤意于笔端。
这篇文章在艺术上还有一个特点:结构非常紧凑,前呼后应,针线绵密,因此读来气势流贯,又回环往复,现出一种感情上的涡流。人手一句,先提出“草木”、“鸟兽”、“众人”三者都无法逃避同归灭亡的自然规律,然后从“众人”中引入“圣贤”,说他们独异于草木、鸟兽、众人。六字扣紧首句,文境稳步推开。接下去论圣贤之所以不朽在于修身、施事、见言,将三者平列。继以比较法层层筛选,步步推出中心。首则拿“施事”与“见言”比,论见之于言者不如施之于事;再拿“施事”、“见言”与“修身”比,引孔子的弟子宰我、子贡善于言语,冉有、季路长于政事,都比不上能修身立德而并不长于言语、政事的颜回,突出修身为首要之道,立言居三者之末,渐渐过渡到第三段论立言之不足恃,文意暗暗逗出,又层层推进。到第三段,先说“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束以“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荣华”紧承“丽”字,“好音”紧承“工”字,接榫紧密。又加上“方其用心与力之劳,亦何异众人之汲汲营营”,使草木、鸟兽、众人汇齐,与篇首第一句“草木鸟兽之为物,众人之为人”桴鼓相应。复承以“而卒三者同归于泯灭”、“今之学者,莫不慕古圣贤之不朽”,再提“泯灭”、“不朽”,首尾回环,遥相顾盼,使这篇短文在畅达中有一种遒练逆折的劲气。这些地方,都见出作者为文炼气的功力和缜密的文心。
从西晋后期到东晋前期,正是文学史上玄言诗风形成和开始盛行的时期。这一时期文学界的情状,如《文心雕龙·时序》中说:“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是以世极迍邅,而辞意夷泰,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郭璞是两晋之交的人物,他在这一时期文学中的地位又是如何呢?《世说新语》引檀道鸾《续晋阳秋》说:“郭璞五言,始会合道家之言而韵之。”这等于说郭是玄言诗的倡导者。然而钟嵘《诗品》却说:“(郭璞)始变永嘉平淡之体。”意见截然相反。这两种相互矛盾的评价,是从不同角度来看郭璞诗的特点而得到的不同结论。郭璞的代表作《游仙诗》十四首,既有表述老庄旨趣的玄言成份,却慷慨多气而非“辞意夷泰”,文采华茂而非平淡寡味。也就是说,它顺应了时代风尚而又超拔于时代风尚。
这里介绍的《游仙诗》十四首的第一首,具有总括全部组诗的纲领性意义。可以看出,诗虽以“游仙”为题,却并不沉迷于完全与人世相脱离的虚幻的仙境。作者把隐逸和游仙合为一体来写,两者常常密不可分。抒发的情绪,是生活于动乱时代的痛苦,和高蹈遗世的向往,但内中又深藏着不能真正忘怀人世的矛盾。这就是所谓慷慨之气的由来。
开头两句双起,以“京华游侠窟”与“山林隐遁栖”两种不同生活方式相互对照。“游侠”的现象,古人常从不同角度去看它。在这里,主要是指贵族子弟呼啸酒市、奢华放浪的行径,就像曹植《名都篇》所写的“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那种景象。相比于这一种热烈浪漫、尽情享乐的人生,山林中的隐者,却是孤独而清冷,远隔于尘世之外。两者之间,作者如何取舍?“朱门何足荣”是对前者的否定,“未若托蓬莱”是对后者的肯定。双起之后,一扬一抑,转入主题。“蓬莱”为传说中的海上仙山。它与“朱门”的对照,隐含着这样的意味:朱门虽荣,贵游虽乐,却是倏忽迁变,过眼烟云,不具有仙界超世的永恒。那么,“山林”与“蓬莱”又是何种关系呢?既可以说,隐逸是求仙的前提,又可以说,隐逸和求仙,在超越尘世的浮华喧嚣,探寻生存之本质的意义上,原是一回事。并不一定真的要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临源”以下四句,具体描写隐士的生活。他们在澄澈的水源上掬饮清波,又攀上高高的山岗采食初生的灵芝——据说食灵芝可以延年益寿。“灵溪”,《文选》李善注引庾仲雍《荆州记》云:“大城西九里有灵溪水。”“云梯”,李善注谓:“言仙人升天,因云而上。”这二条注有些问题。“灵溪”未必是专名,应只是泛指幽深山谷中的溪流。山水钟天地之灵气,可以养性,故谓“灵溪”。“云梯”更不能指成仙之路,否则“安事登云梯”作为否定的句子,与诗题直接冲突。其实,乘云而上作为政治上飞黄腾达的比喻,由来已久。《史记·范雎传》中,“不意君能自致于青云之上”,便是此意。这两句的意思,是说山巅水涯,深可流连,无需费心求禄,自致于青云之上。
然则,仕宦的道路,究竟为何是必须抛弃的呢?接着,诗人引用古代贤哲的事例,加以说明。“漆园有傲吏”指庄子,他做过漆园地方的小吏。注意“傲吏”为了与“逸妻”相对,重在“傲”不重在“吏”。因为庄子做漆园吏,根本还够不上“仕宦”,且他也是根本反对仕宦的。据《史记》,楚威王听说庄子贤能,派使者带了重金聘庄子到楚国去任国相。他回答说:卿相固然很尊荣,但就像祭祀所用的牺牛,养得肥肥壮壮,到了宰杀的时候,想要做一头野猪,再也不能够了!“莱氏”指老莱子。据《列女传》,他避世隐居,躬耕蒙山,后应楚王之请,准备出仕。他的妻子劝告说:你今日食人酒肉,受人官禄,明日就被人制约,难免于祸患了。老莱子就听了妻子的话,仍旧过着隐遁生活。这两个故事,都强调了在仕宦道路上,丧失自由,并隐伏巨大危险。因之,所谓富贵尊荣,只是使人失去自由天性的诱饵罢了。联系魏晋以来政治生活中风波险恶的情状,不难想像诗人心中深深的忧惧。
在诗歌的字面上,这些意思都没有明白说出,只是表彰漆园“傲吏”、莱氏“逸妻”,作为自己的楷模。而后用《周易》中典故,点出其中道理。《周易·乾》之“九二”云:“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周易·大壮》之“上六”云:“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进则保龙见,退为触蕃羝”两句,意思是说:隐居的贤士,如果进而求仕,固然可能如潜龙之出现,风光一时,为天下所重,然一旦陷入困境,就再也由不得自己,犹如壮羊的角卡在了篱笆上,进不得,退不得。所以在人生的选择上,不能只看到进而“龙见”的辉煌,更要预想退而“触蕃”的窘境。这里都包涵着动乱时代的“忧生”之感。
经过以上的思考,作者得出明确的结论:“高蹈风尘外,长揖谢夷齐。”伯夷、叔齐,是古人称颂的贤者,曾互让王位而逃到西伯昌(周文王)那里;后来武王伐纣,他们又为了忠于商朝而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但在魏晋人看来,这种大忠大贤,仍然是牵绊于世网,伤残人生的本性,正是羝羊触蕃的可怜相。远不如高蹈于人世风尘之外,摆脱一切世俗的羁绊。
令人感叹的是:郭璞虽有高蹈的志向,却并不能摆脱仕宦,入隐山林。后更因反对王敦谋叛,遭致杀身之祸,“游仙”的豪情,化作刀下的哀吟。只是在他的诗歌里,留下那一代文人感时伤世的情怀,追求解脱的期望,和进退失据的叹息。在写作手法上,这首诗引用庄子的事迹和思想,引用《周易》的成言,借以表述自己的人生观念,体现了玄言诗兴起时代的文学风气。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