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这首诗由两个设问句组成,顿挫激越,而又直抒胸臆,把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都淋漓酣畅地表达出来。
第一个设问是反问,也是自问,含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豪情。“男儿何不带吴钩”,起句峻急,紧连次句“收取关山五十州”,犹如悬流飞瀑,从高处跌落而下,显得气势磅礴。“带吴钩”指从军的行动,身佩军刀,奔赴疆场,那气概多么豪迈!“收复关山”是从军的目的,山河破碎,民不聊生,诗人怎甘蛰居乡间,无所作为呢?因而他向往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一、二两句,十四字一气呵成,节奏明快,与诗人那昂扬的意绪和紧迫的心情十分契合。
首句“何不”二字极富表现力,它不只构成了特定句式(疑问),而且强调了反诘的语气,增强了诗句传情达意的力量。诗人面对烽火连天、战乱不已的局面,焦急万分,恨不得立即身佩宝刀,奔赴沙场,保卫家邦。“何不”云云,反躬自问,有势在必行之意,又暗示出危急的军情和诗人自己焦虑不安的心境。此外,它还使人感受到诗人那郁积已久的愤懑情怀。李贺是个书生,早就诗名远扬,本可以才学入仕,但这条进身之路被“避父讳”这一封建礼教无情地堵死了,使他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何不”一语,表示实在出于无奈。
“收取关山五十州”一个“取”字,举重若轻,有破竹之势,生动地表达了诗人急切的救国心愿。然而“收取关山五十州”谈何容易?书生意气,自然成就不了收复关山的大业,而要想摆脱眼前悲凉的处境,又非经历戎马生涯,杀敌建功不可。这一矛盾,突出表现了诗人愤激不平之情。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请你登上那画有开国功臣的凌烟阁去看一看,又有哪一个书生曾被封为万户侯?
诗人问道:封侯拜相,绘像凌烟阁的,哪有一个是书生出身?这里诗人不用陈述句而用反问句,发牢骚的意味显得更加浓郁。看起来,诗人是从反面衬托投笔从戎的必要性,实际上是进一步抒发怀才不遇的愤激情怀。由昂扬激越转入沉郁哀怨,既见出反衬的笔法,又见出起伏的节奏,峻急中作回荡之姿。就这样,诗人把自己复杂的思想感情表现在诗歌的节奏里,使读者从节奏的感染中加深对主题的理解和感受。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