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的词,总是让人感觉缱绻幽情,该词自然也不例外。全词辞藻优雅,言浅意深,可谓是直抒胸臆的佳作。
一开篇,作者就描绘了这样一个场面,“黄昏又听城头角,病起心情恶”,黄昏时分,城头号角响起,词人身患疾病,心情异常低落。接着纳兰向我们交代了此时他正在做什么, “药炉初沸短檠青,无那残香半缕恼多情”。
那么,纳兰到底是因何而生病呢?他在下片给出了答案: “多情自古原多病。”患病之人一般都会自怜自伤,纳兰自然也不例外,更何况是独自病在异乡,没有亲人的悉心照料,没有朋友的嘘寒问暖,所以他只能无奈地揽镜自照,结果看到的却是自己日渐消瘦的容貌。
词的结尾两句似乎很好理解, “一声弹指泪如丝,央及东风休遣玉人知”,病中的纳兰触景伤情,以至于轻轻弹一下手指,就伤心得泪下如丝,但是他又不想让想念之人知道自己患病的消息后徒增伤心,于是央求东风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这里的“弹指”指代别的是纳兰好友顾贞观的词集《弹指集》。那尾句中的“玉人”又如何解释呢?从通常意义上理解,它当然是指美丽洁白的女子。另外,它也会被用来指代风流俊美的才郎,由此看来,纳兰以玉人来称呼顾贞观,也就变得合情合理。
全词浅显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富有音乐感,充分体现了纳兰词“率直性灵”的风格。
这是一首歌颂周王关心农业生产,训勉群臣勤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农业的政策,感谢上天赐予丰收的乐歌。全诗反映出周王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以农业为立国之本。据西周文献,周王朝在立国之初就制定土地分配、土地管理、耕作制度的具体法规,如品种改良、土壤改良、水利建设以及轮种等耕作技术都包括在内。这一套法规,就是诗中所说的“成(法)”。当时鼓励开垦土地,又注重土壤改良,把田地分等级,耕二年称“新田”,三年称“畲”。为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朝廷规定了因地制宜的整治方法,如轮作、深翻、平整、灌溉、施肥等等,即诗中所说的“如何新畲”,周王要求臣民按颁布的成法去做。周朝重祭祀,祭礼众多,不但在开耕之前要向神明祈祷,而且在收获之后也向神明致谢,这篇诗中面对即将到来的丰收,自然也要向神明献祭,感谢“明昭上帝,迄用康年”。当时的周王不但春耕去“藉田”,收割也去省视,末三句就是写这一内容。周王说:锹、锄暂时用不着了,要收好,准备镰刀割麦子吧。他对农业生产很熟悉,指示比较具体,这进一步反映了国家对农业的重视。
此诗的“王”,可信是成王。它编为《臣工之什》之首,下一篇《周颂·噫嘻》首句即直称“噫嘻成王”;因为这一篇用成王的口气,作为成王的训示,所以放在前面,它们都是歌颂成王的。殷商后王把歌颂先王省耕和祈祷神明的诗,配合乐舞,作为宗庙乐歌在一定的礼仪上演唱,也是为了追念先王的功业,继承先王重视农业生产的思想,继续贯彻执行以农立国的基本国策。所以,此诗和其他几篇农事诗都被编入《周颂》。从此诗的形式来看,全诗十五句,不分章,不用韵,与《周颂》其他作品相类,确是宗庙乐歌。
这首短诗分三层,即周王给臣工们讲话,分三类对象。一是对群臣百官:辛苦了,赐你成法,请来受教。二是对分管农业的官吏们:时令已是晚春,小麦即将成熟,今年又是丰收年啊!这其实是在表彰他们的劝农之功。三是对农夫们:准备收获吧!欢快之情跃然纸上。
此诗的历代训诂也多歧义,主要是第三句的“成”字和第五句的“保介”一词。“成”字有释为“成绩”者,则句意为“王对你们的成绩给予赏赐”,亦通。《诗集传》等书所释“成法”于上下文义亦圆通顺畅。“保介”一词,有人释为“执甲之士”,即周王左右卫士,有成篇的考据;或释为“农官”已合情合理。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