缭绫是一种精美的丝织品,用它做成“昭阳舞人”的“舞衣”,价值“千金”。这首诗的描写,都着眼于这种丝织品的出奇的精美,而写出了它的出奇的精美,则出奇的费工也就不言而喻了。
“缭绫缭绫何所似?”诗人以突如其来的一问开头,让读者迫切地期待下文的回答。回答用了“比”的手法,又不是简单的“比”,而是先说“不似……”,后说“应似……”,文意层层逼进,文势跌宕生姿。罗、绡、纨、绮,这四种丝织品都相当精美;而“不似罗绡与纨绮”一句,却将这一切全部抹倒,表明缭绫之精美,非其他丝织品所能比拟。而配与它相比的事物,诗人找到了一种天然的东西——“瀑布”。用“瀑布”与丝织品相比,唐人诗中并不罕见,徐凝写庐山瀑布的“今古长如白练飞,一条界破青山色”,就是一例。但白居易在这里说“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仍显得新颖贴切。新颖之处在于照“瀑布”以“明月”;贴切之处在于既以“四十五尺”兼写瀑布的下垂与一匹缭绫的长度,又以“天台山”点明缭绫的产地,与下文的“越溪”相照应。缭绫是越地的名产,天台是越地的名山,而“瀑布悬流,千丈飞泻”(《太平寰宇记·天台县》),又是天台山的奇景。诗人把越地的名产与越地的名山奇景联系起来,说一匹四十五尺的缭绫高悬,就像天台山上的瀑布在明月下飞泻,不仅写出了形状、色彩,而且表现出闪闪寒光,耀人眼目。缭绫如此,已经是巧夺天工了;但还不止如此。瀑布是没有“文章”(图案花纹)的,而缭绫却“中有文章又奇绝”,这又非瀑布所能比拟。写那“文章”的“奇绝”,又连用两“比”:“地铺白烟花簇雪”。“地”是底子,“花”是花纹。在不太高明的诗人笔下,只能写出缭绫白底白花罢了,而白居易一用“铺烟”、“簇雪”作比,就不仅写出了底、花俱白,而且连它们那轻柔的质感、半透明的光感和闪烁不定、令人望而生寒的色调都表现得活灵活现。
诗人用六句诗、一系列比喻写出了缭绫的精美奇绝,就立刻掉转笔锋,先问后答,点明缭绫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又从这两方面进一步描写缭绫的精美奇绝,突出双方悬殊的差距,新意层出,波澜叠起。
“织者何人衣者谁?”连发两问,“越溪寒女汉宫姬”,连作两答。生产者与消费者以及她们之间的对立已经非常明显。“越溪女”那么“寒”,却不给自己织布御“寒”,就因为要给“汉宫姬”织造缭绫,不暇自顾。“中使宣口敕”,说明皇帝的命令不可抗拒,“天上取样”,说明技术要求非常高,因而也就非常费工。“织为云外秋雁行”,是对上文“花簇雪”的补充描写。“染作江南春水色”,则是说织好了还得染,而“染”的难度也非常大,因而也相当费工。织好染就,“异彩奇文相隐映,转则看花花不定”,其工艺水平达到如此惊人的程度,那么,它耗费了“寒女”多少劳力和心血,也就不难想见了。
精美的缭绫要织女付出高昂的代价:“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然而,“昭阳舞女”却把缭绫制成的价值千金的舞衣看得一文不值:“汗沾粉污不再着,曳土踏泥无惜心。”这种对比,揭露了一个事实:皇帝派中使,传口敕,发图样,逼使“越溪寒女”织造精美绝伦的缭绫,就是为了给他宠爱的“昭阳舞人”做舞衣。就这样,诗人以缭绫为题材,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被剥削者与剥削者之间尖锐的矛盾,讽刺的笔锋,直触及君临天下、神圣不可侵犯的皇帝。其精湛的艺术技巧和深刻的思想意义,都值得重视。
这首诗也从侧面生动地反映了唐代丝织品所达到的惊人水平。“异采奇文相隐映,转侧看花花不定”,是说从不同的角度去看缭绫,就呈现出不同的异彩奇文。这并非夸张。《资治通鉴》“唐中宗景龙二年”记载:安乐公主“有织成裙,值钱一亿。花绘鸟兽,皆如粟粒。正视、旁视,日中、影中,各为一色”,就可与此相参证。
《汴京纪事》诗二十首,痛感山川破碎,国家受辱,表达自己的忧伤与愤慨。这里选的是最后一首。
刘子翚写汴京的组诗,大多数通过今昔对比,列举熟知的事与物来抒发兴亡之感,所以在这首诗中举李师师的遭遇以表现汴京昔日的繁华已烟消云散。诗从李师师目前情况写起,说艳名压倒平康的李师师,在乱后流落湖湘,久经磨难后,颜色憔悴,歌喉也非复当年。诗感叹:李师师往时歌舞时所穿的金缕衣、所用的檀板现在仍在用,但都已经陈旧了,谁能相信她当年曾以美貌与伎艺使君王倾倒呢?诗写的虽然是人,主题却是从人的经历上反映国家遭受的不幸,达到了以李师师为典型反映社会动乱的目的。
通过描写往昔闻名的歌姬寄托盛衰之感的七绝,在唐代就有不少出类拔萃的作品,最出名的是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诗云:“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写安史乱后,名歌手李龟年流落江南,杜甫与他相会,回想起开元盛世,不胜唏嘘。诗将今昔盛衰之感,隐藏在字里行间,使人黯然欲泪,如以“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反衬相遇的难堪,以“又逢君”点出今昔,烘托出感伤,都很见锤炼。刘子翚这首诗在主题上承继前人,但一开始就直述“辇繁华事可伤”,虽简捷明快,与杜诗比,就少了含蓄。刘子翚这首诗在写作手法上则与温庭筠《弹筝人》更接近,温诗云:“天宝年中事玉皇,曾将新曲教宁王。钿蝉金雁皆零落,一曲伊州泪万行。”在结构、布局及内容命意上,二诗都有相同之处。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