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的词是《花间》与《尊前》的继续。《花间》、《尊前》式的小令,至晏几道已臻绝诣。柳永、张先在传统的小令之外,又创造了许多长词慢调。柳永新歌,风靡海内,连名满天下的苏轼也甚是羡慕“柳七郎风味”(《与鲜于子骏书》)。但其美中不足之处,乃未能输景于情,情景交融,使得万象皆活,致使其所选情景均并列单页画幅。究其缘故,盖因情景二者之间无“事”可以联系。这是柳词创作的一大缺陷。周邦彦“集大成”,其关键处就在于,能在抒情写景之际,渗入一个第三因素,即述事。因此,周词创作便补救了柳词之不足。读这首小令,必须首先明确这一点。
这首令词写两个故事,中间只用“而今丽日明金屋”一句话中“而今”二字联系起来,使前后两个故事─亦即两种境界形成鲜明对照,进而重温第一个故事,产生无穷韵味。
上片所写乍看好像是记眼前之事,实则完全是追忆过去,追忆以前的恋爱故事。“朝云漠漠散轻丝,楼阁淡春姿”。这是当时的活动环境:在一个逼仄的小楼上,漠漠朝云,轻轻细雨,虽然是在春天,但春天的景色并不浓艳,他们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相会。“柳泣花啼,九街泥重,门外燕飞迟。”三句说云低雨密,雨越下越大,大雨把花柳打得一片憔悴,连燕子都因为拖着一身湿毛,飞得十分吃力。这是门外所见景色。“泣”与“啼”,使客观物景染上主观情感色彩,“迟”,也是一种主观设想。门外
所见这般景色,对门内主人公之会晤,起了一定的烘托作用。但此时,故事尚未说完。故事的要点还要等到下片的末三句才说出来,那就是:两人在如此难堪的情况下会晤,又因为某种缘故,不得不分离。“小楼冲雨,幽恨两人知。”“小楼”应接“楼阁”,那是两人会晤的处所,“雨”照应上片的“泣”、“啼”、“重”、“迟”,点明当时,两人就是冲着春雨,踏着满街泥泞相别离的,而且点明,因为怀恨而别,在他们眼中,门外的花柳才如泣如啼,双飞的燕子也才那么艰难地飞行。这是第一个故事。
下片由“而今”二字转说当前,这是第二个故事,说他们现在已正式同居:金屋藏娇。但这个故事只用十个字来记述:“丽日明金屋,春色在桃枝。”这十个字,既正面说眼前的故事,谓风和日丽,桃花明艳,他们在这样一个美好的环境中生活在一起;同时,这十个字,又兼作比较之用,由眼前的景象联想以前,并进行一番比较。“不似当时”,这是比较的结果,指出眼前无忧无虑在一起反倒不如当时那种紧张、凄苦、怀恨而别、彼此相思的情景来得意味深长。
弄清楚前后两个故事的关系,了解其曲折的过程,对于词作所创造的意境,也就能有具体感受。这首词用笔很经济,但所造景象却耐人深思。仿佛山水画中的人物:一顶箬笠底下两撇胡子,就算一个渔翁;在艺术的想象力上未受训练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这是周邦彦艺术创造的成功之处。
朱熹撰写的《诗集传》二十卷(后人并为八卷),是宋以后《诗经》的重要注本之一。他杂采《毛诗》《郑笺》及齐、鲁、韩三家之说,作以己意为取舍, 旨在探求《诗经》本义。这样,就使他的“传”打破了《毛诗序》的迷信,在理解上另辟蹊径。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作以剖析义理为主,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这篇序文抓住有关《诗经》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他既沿用《毛诗序》的说法,又引《礼记》加以补充,认为感物生情,情思生言, 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他强调“诗者,人心之感物作形于言之馀也”,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对《毛诗序》“情动于中”的观点作了补充。
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一是在上的圣人“所感者无不正”,故作“足以为教”,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一是常人所感虽杂,但“上之人”加以选择“思所以自反”, “作因有以劝惩”,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这些观点,是对《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进一步发挥。他又指出, “昔周盛时”,诗教大兴;及至衰微,“遂废作不讲”。但诗教“被于万世”,在于孔子的删诗。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诗》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朱熹认为,风、雅、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雅、颂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他还沿袭郑玄《诗谱序》“正经”、“变风”、“变雅”的说法,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并认为诗是“正”与“变”两方面的结合, “诗之为经”正在于这种结合,从作使“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作无一理之不具也”。这显然不同于《毛诗序》将“变风”、“变雅”仅仅归结为“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产物。特别是强调风诗乃“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变雅为“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等,发前人所未发,较之《毛诗序》显然更符合《诗》的创作情况。
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朱熹明确指出,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雅、颂的不同体制分别“求其端”、“尽其变”、“大其规”、“要其止”,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然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即通过“章句”、“训诂”、“讽咏”、“涵濡”,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最后, “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之中。把握诗的基本精神,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从作悟出“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
以上所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诗》的教化作用、《诗》的体制及其演变、学《诗》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朱熹研究《诗经》、撰写《诗集传》的指导思想,其核心固然是强调《诗》的教化作用。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诗经》,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知行相须”,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故作在《诗经》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断以己意。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毛诗序》解《诗》的樊篱,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从作成为《诗经》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
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全文采用问答方式,通过四问四答, 自然地转移论题,使得论题醒目、条理井然,加之论说透辟、浅显,语言整饬、精炼,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
这是一首访友诗。诗文首联的散文句式,既有叙述二人交谊的作用,又真切地传达了作者睽违十年再见朋友的感慨。中间两联,一说理,写景,而景理交织,不仅以劝慰来表达作者对朋友的关心,更以“自深浅”之“自”,在主张和光同尘的同时表达了作者内心仍然坚持的拒绝世俗、高洁自守的生活态度。尾联对首联的回应,起到了首尾呼应的作用,则使诗篇有一个完整的叙述结构,就像作者向朋友谈心,虽然谈到的是很深刻的生活哲理,读来却很亲切。
首联直言对老友的印象,黄庭坚和子真于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同登第三甲进士第,至今已整整十年,故称“十年不见”。“犹如此”这三个字语词平平而含蕴丰富,既是与友人阔别重逢的总体感受,也是对他不改昔日思想品格的真实写照,而不光指外表形貌。第二句进而揭示“犹如此”的内蕴。诗人未曾感到子真因没升官而长吁短叹。这就生动地刻画了子真的秉性耿介和不阿附权贵。开首两句仿佛脱口而出,可见二人相会时思想感情的融治。
颔联言子真“滞留“的原因,并委婉劝导友人。这里运用了两个典故。“白璧明珠”本《史记・邹阳列传》:“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暗投人于道,众莫不按剑相眄者。”诗中比说子真的美行高材像白璧、明珠一样莹洁,容易引起一些人的嫉恨,难免使人按剑而视。诗人劝说子真:您看,浑浊的叹水和澄清的渭水不是合流了?合流后清浊界线依然分明,您不妨随和些。抒发怀才不遇的感愤,是山谷诗中常见的题材内容。这里诗人一方面赞美友人的品格清高,另一方面却又劝以随和同流,看来是要子真稍稍收敛锋芒,适应环境,免遭小人的暗算,等待“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时机,而非劝他去同流合污,沆瀣一气,这怕也是庭坚专程造访的用心之一。
颈联宕开笔锋,描写河上相会的美景。“自深浅”和“相应酬”相对,见出诗人观察景物的细致和用字的精确,因为晴天百花争艳,深与浅、明与暗的颜色对比十分强烈:而和风拂煦,群鸟鸣啭,此伏彼起,确也似我唱你和,赛比歌喉。生机盎然的初春景色,烘托出友人聚会的欢快心情。
尾联极写两人谈笑饮酒之乐。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序》云:“天下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者难并。”此时此地,初春良辰,花香鸟语,重逢赏心,谈笑欢悦,恰正四者兼并。酒以助兴,自非庸俗之物,对着老友尽情而乐,哪有说愁道恨之处呢!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
这首诗的前半部分概述唐以前诗歌创作发展的一般情况,作者对前代作家的景仰和个人致力创作的抱负;后半部分抒写对世道多乱和个人漂泊的感慨,并说明诗歌是由情而生、缘情而发的,是作者对现实生活感受的反映。全篇语言高度凝炼,又多用典故, 语意较为含蓄深沉,需细细揣摩。
曹丕《典论·论文》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使杜甫感到欣慰的是,尽管“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壮志未酬,迭经挫折,饱尝动乱之苦,倒却取得了诗歌创作的丰硕成果。于是开篇之首,便吟出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饱含哲理的名句。当然,这个“寸心知”,既是指己之所知,亦是指知己之所知。
接着,在佐证这“不朽”的“千古事”的同时,谈到了由古及今的诗歌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历代的诗人可以排出一个次第来,骚体乃至再早的诗经已被两汉以降的五言、七言诗体所替代,前辈诗人驰骋才思、腾跃文坛,余风所及,给后世以强烈的影响。后世的贤才总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从而有所创新,以至于不同时代的创作皆能形成独特的清新的规范。再想到自己的创作,原是出自儒家的体系,从童年时便开始竭尽情思致力于创作。忘不了像“騄”“骥”等良马般驱驰的西晋诗人潘岳、陆机等人的影响,更得感谢如马中“骐”“䮼”带着千里驹驰骋于诗坛的邺下三曹父子所给予的激励。值得叹息的是,尽管而今已如轮扁斫轮一样“得之于手而应于心”,然而无益于治国安民。即使写出王符《潜夫论》、邯郸淳《曹娥碑》一样的文字来,也不过空传后世罢了。反过来又一想,写诗毕竟是自已的兴趣爱好、自己的思想寄托,是自己带病迁徙漂荡流寓生涯的一种慰藉啊,凭何侈谈经世济民之策,像疲敝的飞鸟一样,能有一枝栖息之处也算不错了。
回到现实中来,世尘中蜂虿横行,江峡里蛟螭出没——触目萧瑟凄怆,离唐虞之世愈来愈远了;军阀联翩抗轭,似乎又重现了楚汉的危局。所谓的圣明之朝却是盗贼蜂起,边鄙之地的异俗风景就更是喧阗卑下了。郁郁盘结、上绕星辰的剑气下是兵锋森列,苍苍无际、如云雨笼罩池上的是战气蒸腾。东西各镇都设起了将军的幕府,到处都是军旗在飘荡。东汉马援立于南海交趾极界的铜柱已被残毁,像西风渐紧、东风避之不及似的,西边的月支又屡次入侵。自己流寓异域,乌鹊啼鸣却空报亲人的音信,又时时听见山野的熊罴怒号,这样的心境无法用“恨”“怪”道清楚,只好将每日的稼穑生活以吟诗的兴致来表达,柴门茅屋里的自食其力的生活也能使一个读书人自得其乐。想到长安故居烟草迷茫的白阁和白阁下秋水弥漫的皇陂,有家难归,只好以吟诗来分解自已的离情乡思,不敢期盼能写出真能传之于后世的绝章妙句。
杜甫对诗歌艺术的传承发展和自己一生诗歌创作的主旨的思考和见解,却是以这样的五言排律的形式来表达,格律严谨,对仗工稳,一韵到底,丝毫不受约束,记事、议论、抒情均得心应手,足以表现出其诗歌造诣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