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苍舒字才美(苏轼诗集作“才翁”),长安人。擅长草书、隶书书法,人称得“草圣三昧”。苏轼由开封至凤翔,往返经过长安,必定到他家。1068年(熙宁元年),苏轼凤翔任满还朝,在石家过年。他藏有褚遂良《圣教序》真迹,堂取名“醉墨”,邀苏轼作诗。苏轼回到汴京,写了这首诗寄给他。
苏轼是大书法家,有多篇诗谈到书法。像《凤翔八观》里的《石鼓文》、《次韵子由论书》、《孙莘老求墨妙亭诗》和这首《石苍舒醉墨堂》,都是脍炙人口的。那几首诗都涉及论书,而这首诗纯粹从虚处落笔,尤其特殊。
这是苏轼早期的七古名篇。他后来的七古中常见辩口悬河、才华横溢的特色,这首即是这种特色早期成熟的表现。堂名“醉墨”就很出奇,诗也就在这名字上翻腾。
起首明要恭维石苍舒草书出众,却偏说草书无用,根本不该学。这种反说的方式前人称为“骂题格”。
第一句是充满牢骚的话。这些牢骚是和苏轼那段时期的感受分不开的。在凤翔的前期,知府宋选对他很照顾。后来宋选离任,由陈希亮接任。陈希亮对下属冷冰冰的,又好挑剔,甚至苏轼起草的文字,他总要横加涂抹。苏轼对此很不满,在诗里也有所表现,如《客位假寐》。苏轼到了京城,正值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张变更法度,苏轼也不满意,以致后来因此而遭放逐。这时虽未到和王安石闹翻的地步,但心里有牢骚,所以借这首诗冲口而出。这句话表面上不怎么样,但把“忧患”的根源归于“识字”,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忧患”到底何在,作者却一点即收,使读者自己领会。古人轻视识字的,要数项羽最有名气。他认为字不过用来记记姓名,不值得学(《史记·项羽本纪》)作者巧妙地用了项羽这个典故而不落用典的痕迹。开头说,识字本是多余的事,更何况认草字;写草字,又写得龙飞凤舞,让人打开卷子一看惊叹不己,那就更不对了。“惝恍”二字形容草书的变化无端。“令人愁”明贬暗褒。这两句紧紧呼应下文“兴来”二句。这四句破空而来,合写两人而侧重对方。
五六二句从诗人到对方,在章法中是转换之处。苏轼是书法家,《次韵子由论书》一开始就说:“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用“我尝好之”对比“君有此病”,也是明贬暗褒。“病”指其好之成癖,暗伏对方草书功力之深,引出下面六句正面点明“醉墨”的旨趣。七八两句把《庄子》两个篇名用来赞美对方草书功力之深。九、十两句正面点明以“醉墨”来命名的用意,十一、十二两句又用柳宗元的比喻回应“君有此病何能瘳”,看似批评,实是夸奖。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不倦,造诣必深。下面四句即是正面赞美。这四句极有层次,首句总提,次句暗用前人“笔冢”(如王羲之、智永、怀素等)的故事写其用力之勤。接下来写其造诣之深,这是用力之勤的结果。这两句又和篇首“神速”句呼应,一正写,一比喻。条理井然,语言飞动。
“我书”四句回到诗人自己,呼应上文“我尝好之”句。诗人先谦称自己的书法“本无法”,即不合规矩,“点画”句和“惝恍”句相应。接下两句反问石苍舒为何对他的书法如此偏爱,表面上是诗人自我否定,实有自负书法之意。如果正写就显得乏味,而且易流为诗人的自我吹嘘,用反诘语气来表现,供人回味,深得立言之体。怀素说:“王右军云,吾真书过钟而草不减张。仆以为真不如钟,草不及张。”“不减钟张”句即翻用这个典故赞美石苍舒。汉末张芝(伯英)和罗晖(叔景)、赵袭(元嗣)并称,张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见《晋书·卫恒传》)“下方罗赵”句即正用此典以收束“我书”。张芝人称“草圣”,《三国志·魏书·韦诞传》注说,张芝家里的衣帛,必定先用来写字,然后才染色做衣服。他临池学书,每天在池里洗笔,池水都成黑色了。结尾两句,诗人又反用此典回应篇首四句,既点到了石苍舒,又点到了自己。这四句都用写字的典故,出神入化而又紧扣主题。
这首七古体现出苏轼的作诗本领。赵克宜评价说:“绝无工句可摘,而气格老健,不余不欠,作家本领在此。”所谓不余不欠,就是既把题意说透,又没有多余的话。这正是苏轼风格的特色。善于在别人难于下笔之处着墨,把叙事议论抒情完全熔为一炉。语言形象生动,结构波澜起伏,正说反说,忽擒忽纵,意之所向,无隐不达。如同天马行空,去来无迹;细加寻绎,却又纲举目张,脉络分明。正如作者所说的画竹之妙:“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王维吴道子画》)至于使用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体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
苏轼对于书法技艺的看法是「由技入道」,追求无意的境界,但此一境界必须由积学勤练而得,诗中有「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便是积学勤练的过程,「我书意造本无法」则是所达到的境界。《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於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最足以作为证明。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不过是一篇绘画题记,却写出了文同高明的画论、高超的画技和高尚的画品,写出了作者自己与文同的友谊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随笔挥写,却是形散神凝,“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文与可的画竹理论写起,突兀不凡,生面别开,起首就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第二段叙述作者和文与可交往中的趣事;最后一段说明写作此文的缘由。这篇散文语言天然本色,朴素清新;全文好似从作者胸中自然流出,滔滔汩汩,毫无滞碍,所用语言不加雕琢,文从字顺,活泼流畅。
文章劈头的一段议论,提出十分精彩的画竹主张。“胸有成竹“的成语,就是从这里来的。但议论又不能发挥过多,否则便离开了追怀、悼念逝者的主题。所以下面紧接着指出:“与可之教予如此。“点明被追怀、悼念的《筼筜谷偃竹》的作者文同。是文同这么告诉苏轼的。苏轼也是诗人而兼书画家,他和文同建立了深厚情谊,不只因为是朋友、亲戚,也不只因为彼此的政治倾向一致,还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艺术爱好,他们写文章赠答,用诗歌唱和,而且在画竹方面属于同一流派。文同关于画竹的主张,实际上也是苏轼的主张。苏轼曾在《郭祥正家醉画竹石壁上郭作诗为谢且遗古铜叶》诗中描写他在友人家喝酒后作画的过程,同时还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诗中认为写诗要像追赶逃犯那样紧急,迅速把眼前景色描绘下来,略有迟缓,景色一消失,就没法描画了。这如同画竹的“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一样,必须善于捕捉形象,并且及时加以表现。其实绘画作诗,原理本来相同,都讲求形象的气韵生动,而不追求外在体貌的形似。我们以前讲过,苏轼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中也指出绘画上注重外形相似,这就等于小孩子一般的见识。如果写诗也这么要求,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不懂得诗。画竹的钩勒法,“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就是力求形似,而水墨画法的主张“胸有成竹“,然后—挥而就,则是力求神似,通过竹子的完整形象表现出竹子的神态来。
苏轼很谦虚,他说这些艺术见解是文同告诉他的。而且,苏轼还讲述了实际是艺术理论与艺术实践的关系,并且提到一般的认识论原理上来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这是上文“胸有成竹“一段议论的补充与深化,也是一位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各方面都有着极深造诣的艺术家的甘苦之言。苏轼从自己的方面指出由于“不学“而“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那言外之意,还是在肯定文同的艺术理论的同时,进一步肯定其艺术实践的“操之“甚“熟“,因而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文章总是紧扣着追怀、悼念文同这一主旨。所以下面又引用一段旁人赞扬文同的话来加以印证。“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是苏轼的弟弟苏辙的字。
《墨竹赋》是苏辙为文同所画的墨竹而写赠文同的一篇赋。赋中以“客“的口吻,举了两个古代技艺高超的的事例来说明文同的精于画墨竹是表观了他懂得事物发展的普遍法则。在这篇《墨竹赋》中,苏辙用庖丁解牛和轮扁斫轮来比喻文同,认为文同具有高超的画竹才能,但画竹只是作为寄托,他实际是了解、掌握了事物规律的人。苏轼引用苏辙这几句话,是把文同画竹的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提到“有道“的高度来认识,而不停留在绘画技巧本身。不过,苏轼还指出:“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因为苏辙不会作画,所以他只能从一般意义上来评论,而苏轼自己也是画家,他除了通过画竹了解文同是“有道“的人以外,还能掌握文同画竹的方法。这里,用“并得其法“一句收结了前面关于画竹的议论。
文章的第一段,高度评价文同的画竹主张和画竹实践。下面由“并得其法“引出文章的第二段,叙写作者与文同关于画竹的书信、诗歌往来的故事,进而高度评价文同的画品、画德,并且归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上来。
文章的第二段开始说的几句是说文同对自己的画竹,开始并不很看重,人有请求,就答应为之作画。其后四面八方拿着绢绸请求作画的人脚踩着脚,越来越多,文同便厌烦了,把绢绸投掷在地,说是用来做袜子,表示极端轻视。文人官僚之间把他这件事当作谈话的资料。苏轼通过求画人的“足相蹑于其门“,写出文同画竹的为人们所喜爱和贵重,又通过文同把缣素“投诸地而骂“,写出文同的不肯自居于画匠,以画竹作世俗应酬,沽名钓誉。文同不肯轻易为人画竹,却同苏轼开玩笑,要人们去找苏轼画竹。这样一来,做袜子的材料绢绸就集中到苏轼那里去了。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话,但由此却可以看出文同与苏轼之间关系的亲密,而且说明了苏轼对文同的精于画墨竹确实是“并得其法“的。苏轼略举文同信后附诗的两句,也完全证实了这一点。鹅溪绢,是鹅溪出产的绢绸。鹅溪在四川盐亭县,那里出产的绢绸洁白、均匀、细致,很适宜于作画。扫取,是挥写而成的意思。寒梢,指经冬不凋的长长的竹枝。
这两句诗体现了文同的墨竹画法:竹子是一挥而就的,即“扫取“,画在短短的一段绢绸上,却具有直节云霄之势,所谓“万尺长“。文章至此点山《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两位诗人而兼书画家的朋友,亲戚之间,为了二百五十匹绢绸的进行讨价还价式的调笑,实际上是彼此心照不宣地谈论着画竹的艺术。“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与“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其精神实质完全一致,都说明了生活与创作的源与流关系,说明了艺术美不同于自然美,说明了诗人画家在自己的作品里对现实客观事物所进行的提炼、集中、夸张、渲染。《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就是如此,所谓“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因为提到了筼筜谷,自然需要对这个地方作一交代。但苏轼不是孤立地进行介绍,而是由此又描述了文同的一件趣事、雅事。文同在洋州喜好种植花木,修建园亭,曾就各处景物逐一题咏,写了《守居园池杂题》诗共三十首。苏轼也逐一和了诗,这就是《洋州三十咏》,苏轼诗集作《和与可洋州园池三十首》,其中第二十四首题为《筼筜谷》,即这里所引的诗,诗中扣着筼筜谷产竹,描写文同爱山爱竹并喜欢吃竹笋。汉川,即指洋州,因洋州在汉水上游。箨,是笋壳。竹子一名龙孙,所以称竹笋为箨龙。渭,指陕西的渭水。《史记·贷殖列传》曾记载“渭川千亩竹“,那里的人因而很富有,相当于“干户侯“。这里借用“渭滨干亩“,来表示洋州盛产竹子。全诗意思是洋州那么多高高的竹子,像蓬草一样遍地都是,斧头逮着竹笋就砍,想来是太守清贫贪馋,把渭水边上千亩竹林都吃进了肚里。这也是开玩笑的话,所以文同打开信封读完这首诗,那时他正和妻子在筼筜谷烧竹笋进晚餐,不由得大笑起来,口中的饭喷了一桌子。这一段简短的描述,十分形象,生动,刻画了文同豁达、爽朗的思想性格,也表现了苏轼同他的亲密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突出了文同的品德。作知州而“清贫“,以竹笋为食,是写其廉洁,携妻子游山,自备晚炊,是写其旷放,而“渭滨千亩在胸中“,则又照应前面的“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的议论,以诙谐的笔调,通过文同的趣人趣事、雅人雅事,写出他的画竹理论主张。
文章的第二段写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下面第三段则以交代文章的写作缘由作为全篇的结束。文同于元丰元年(1078)十月被任命为湖州知州,湖州,治所在今浙江吴兴县。文同去湖州上任,元丰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病逝于陈州的宛丘驿。这年七月七日、继文同任湖州知州的苏轼晾晒书画,看到了文同送给他的《筼筜谷偃竹》,感伤故旧不禁痛哭失声。他放下画卷,便写下这篇记念文章。“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曹孟德,即曹操。桥公,指桥玄。曹操年轻时,桥玄对他多有鼓励帮助,后来他们的情谊日益加深,曾约定无论谁死了,活着的人路过墓地而不用鸡酒祭奠,那么车过三步就要闹肚子疼。这不过是说着玩的话,但显示了二人关系的不同寻常。苏轼引用这个典故,来说明他在这篇文章中记述当年与文同的“戏笑之言“,也为的显示他们之间的“亲厚无间“,那么,作者对逝者的追怀之深切、悼念之沉痛也就充分表现出来了。
潘阆作《洒泉子》十首,分咏杭州诸景。这首词是回忆杭州西湖孤山胜景。孤山处于湖心。山上有一座僧房,僧房四面的门窗面湖而开,僧人和游人可以乘坐小舟在湖上往返。山顶还有一座连云阁,阁的四面临湖,湖面上布满绿芰青荷,清香四溢;阁檐四角悬挂着铃铎,风吹铃动,清音远扬。根据孤山这里的地势环境和景物特点,作者确立了一个颇为别致的构思,即以孤山为圆心,以西湖为圆周,将有关景物都纳入一个辐射圈中,构成一幅由圆心向四周流动、扩散的图画,展示出这一带环境的清净、幽美、超尘脱俗。作者的追忆和感叹,也正着眼于孤山的幽静、佛地的圣洁,用来与扰攘纷浊的人世对照,最后,以“空役梦魂飞”一句表现他对钱塘、对西湖、对孤山、对这块乐土的深切怀念。从词人的构思出发,词中写景,无论是取景的角度,摄取景物,画面的转动、及静景和动景的配合,还是有关词语、音响、色泽、亮度的选择,都别具一格。
“长忆孤山。山在湖心如黛簇”,一开头先确定画幅的中心点——孤山。山的位置在湖心,山的形状如黛簇。黛者,古代女子画眉用的黛墨,青而带黑,此喻山色;簇者,丛聚之意。青黛集聚,是形容矗立湖心的孤山。山呈黛色,给人的感受是苍翠幽深,人迹罕到;山峰聚簇,正好使画面的圆心凝聚于一点。接下去写山上的僧房:“僧房四面向湖开”,屋舍显得清静,敞亮,而空间则向四面开拓。“轻棹去还来”,一句为上片作结。轻舟如箭,往返于湖上,使整幅画面由静变动,往复流动,山和湖由它沟通,僧人也借它和游客交往。这样,孤山和僧房便不再与人世隔绝,它既是修行的“仙境”,又是人踪可到的地方,也是作者往昔经常游息的处所。
下片转而描写连云阁。“芰荷香喷连云阁。阁上清声檐下铎”二句,一取荷香,一取铃音,这香,这音,都不断地在空中飘扬、传播,同样也造成一种四散流动的感觉。如果将它和上片末句小舟轻棹在湖上往返的流动感比较,一则显得迅疾、轻灵,一则显得优雅、淡泊。所以“芰荷香喷”二句,与其说是为了写动,不如说是为了写静,但无论是动是静,都有一种流动感。纵观全词及其呈现的画面,无论由点及面,或由面及点,亦无不有此种流动感。这就是本词艺术上的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