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溪(谿)生、樊南生,唐代著名诗人,祖籍河内(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出生于郑州荥阳。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乡沁阳(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作品收录为《李义山诗集》。 ▶ 534篇诗文
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
此诗通过咏鲥鱼,讽刺君王重口体之养而劳民伤财,重宦官小人而忘祖宗远君子。诗以颔联为中坚,首联写鲥鱼被帝王看重,颈联写营运时情况,尾联抒发感叹,都为鲥鱼入宫后赐宦官而不及荐祖庙而铺设。全诗咏鲥鱼,但不是一般的咏物,而是重在讽刺,对比之中深含讽刺,讽刺中寓对比,相互照应。
“五月鲥鱼已至燕,荔枝卢桔未应先。”两句写江南鲥鱼,五月就运到北京。第一句点出了五月间船经过许多地方,才把这鲜美的鲥鱼运到北京。此时正是鲥鱼最鲜美的时候。但这时连南方的荔枝,卢橘都未能运到北京,可见鲥鱼之鲜。诗人运用对比,揭露了封建帝王的生活需要已达到穷奢极欲的地步。
“赐鲜遍及中珰第,荐熟谁开寝庙筵。”三四句写赐鲥鱼给宦官而不祭宗庙。这里用“中珰”来代称宦官。皇帝把新鲜的鲥鱼赏赐给宫廷中每一个宦官之家,从中可知“皇恩浩荡”,说明宦官地位很高,备受恩宠。从中也可知道鲥鱼的贵重、也反衬了宦官的地位和权势。各地贡给京都的时鲜土特产,封建帝王竟置宗庙于脑后,而先赏赐宦官,说明了封建统治者所标榜的孝道是多么虚伪。此联亦是下句同上句对照,讽刺意义鲜明。
“白日风尘驰驿骑,炎天冰雪护江船。”五六句写陆路水路送鱼忙。尽管是满天风沙,送鲥鱼的驿骑,仍日夜奔驰。在炎热的暑天,江上送鱼船里就用冰雪护着鱼,以保持其鲜味。鲥鱼运到北京其间历经千辛万苦。白天信使骑着马在风尘中奔驰,一路上不知累倒了多少匹健壮的马匹。一个“驰”字、“护”字,就足以说明封建帝王为享乐腐化的生活而不惜劳民伤财。
结尾两句写受赐无望的愤懑。鲥鱼白鳞细骨很可爱,但只有那些“玉筯金盘”才有希望得到宫中传来的赏赐。由鱼论及朝政,表示了作者对明中叶宦官专横当道的莫大讽刺,亦表示诗人自己受赐无望。以此作结,既说明了诗人的愿望,也说明了诗人的不满。
全诗运用对比和衬托的手法,以突出主题。作者将讽刺性放在对比之中,用鲥鱼之鲜对比宦官之贵,用不祭祖先却先赐鲥鱼对比皇帝同宦官的关系,再用运鱼进京的千辛万苦对比宦官正举着玉箸夹吃金盘中的鲥鱼,对比之中深含讽刺,讽刺中寓对比,相互照应,因而构成了这首诗深刻的讽刺意义。
●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湟水源出青海,东流入甘肃与黄河汇合。湟水流域及与黄河合流的一带地方称“河湟”。诗中“河湟”指吐蕃统治者从唐肃宗以来所侵占的河西陇右之地。公元849年(宣宗大中三年),吐蕃以秦、原、安乐三州及右门等七关归唐;公元851年(大中五年),张义潮略定瓜、伊等十州,遣使入献图籍,于是河湟之地尽复。近百年间的战争给人民造成巨大痛苦。此诗所写的“河湟旧卒 ”,就是当时久戍幸存的一个老兵。诗通过这个人的遭遇,反映出了那个动乱时代。
此诗叙事简淡,笔调亦闲雅平和,意味很不易一时穷尽。首句言“随将讨河湟”似乎还带点豪气;次句说“时清返故乡”似乎颇为庆幸;在三句所谓“十万汉军零落尽”的背景下尤见生还之难能,似乎更可庆幸。末了集中为人物造象,那老兵在黄昏时分吹笛,似乎还很悠闲自得呢。
以上说的都是“似乎”如此,当读者细玩诗意却会发现全不如此。通篇诗字里行间、尤其是“独吹边曲向残阳”的图景中,流露出一种深沉的哀伤。“残阳”二字所暗示的日薄西山的景象,对一位“头白”老人来说,那几乎是气息奄奄、朝不虑夕的一个象征。一个“独”字又交代了这个老人目前处境,暗示出他从军后家园所发生的重大变故,使得他垂老无家。这个字几乎抵得上古诗《十五从军征》的全部内容:少小从军,及老始归,而园庐蒿藜,身陷穷独之境。从“少年”到“头白”,多少年的殷切盼望,俱成泡影。
而此人毕竟是生还了,而更多的边兵有着更其悲惨的命运,他们暴骨沙场,是永远回不到家园了。“十万汉军零落尽”,就从侧面落笔,反映了唐代人民为战争付出的惨重代价,这层意思却是《十五从军征》所没有的,它使此绝句所表达的内容更见深广。这层意思通过幸存者的伤悼来表现,更加耐人玩味。而这伤悼没明说出,是通过“独吹边曲”四字见出的。边庭的乐曲,足以勾起征戍者的别恨、乡思,他多年来该是早已听腻了。既已生还故乡,似不当更吹。却偏要吹,可见旧恨未消。这大约是回家后失望无聊情绪的自然流露。他西向边庭(“向残阳”)而吹之,又当饱含对于弃骨边地的故人、战友的深切怀念,这又是日暮之新愁了。“十万汉军零落尽”,而幸存者又陷入不幸之境,则“时清”二字也值得玩味了,那是应加上引号的。
可见此诗句意深婉,题旨与《十五从军征》相近而手法相远。古诗铺述丰富详尽,其用意与好处都易看出;而“作绝句必须涵括一切,笼罩万有,着墨不多,而蓄意无尽,然后可谓之能手,比古诗当然为难”(陶明濬《诗说杂记》),此诗即以含蓄手法抒情,从淡语中见深旨,故能短语长事,愈读愈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