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是李清照晚年所作,借赏梅自叹身世。词人截取早年、中年、晚年三个不同时期赏梅的典型画面,深刻地表现了自己早年的欢乐,中年的悲戚,晚年的沦落,对自己一生的哀乐作了形象的概括与总结。
上片忆旧。
第一层“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开头两句回忆早年与赵明诚共赏梅花的生活情景:踏雪寻梅折梅插鬓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这“醉”字,不仅是酒醉,更表明女词人为梅花、为爱情、为生活所陶醉。她早年写下的咏梅词《渔家傲》中有句云:“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共赏金尊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可作为“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的注脚。
第二层“挼尽梅花无好意,赢得满衣清泪。”写丧偶之后。李清照在抒情时善于将无形的内心感情通过有形的外部动作表现出来,如“倚楼无语理瑶琴”(《浣溪沙》),“更挼残芯,更捻余香,更得些时”(《诉衷情》),“夜阑犹剪灯花弄”(《蝶恋花》)。花还是昔日的花,然而花相似,人不同,物是人非,怎不使人伤心落泪呢?李清照婚后,夫妻志同道合、伉俪相得,生活美满幸福。但是,时常发生的短暂离别使她识尽离愁别苦。在婚后六、七年的时间里,李赵两家相继罹祸,紧接着就开始了长期的“屏居乡里”的生活。生活的坎坷使她屡处忧患,饱尝人世的艰辛。当年那种赏梅的雅兴大减。这两句写的就是词人婚后的这段生活,表现的是一种百无聊赖、忧伤怨恨的情绪。本词中“挼尽”二句,说把梅花揉碎,心情很不好,眼泪把衣襟都湿透了。插梅与挼梅,醉赏梅花与泪洒梅花,前后相比,一喜一悲,反映了不同的生活阶段与不同的心情。
下片伤今。
第一层“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生华”意为生长白发。词人漂泊天涯,远离故土,年华飞逝,两鬓斑白,与上片第二句所描写的梅花簪发的女性形象遥相对照。
第二层“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又扣住赏梅,以担忧的口吻说出:“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看取意为看着。晚来风急,恐怕落梅已尽,想赏梅也看不成了。早年青春佳偶,人与梅花相映。中年迭经丧乱,心与梅花共碎。晚年漂泊天涯,不想再看梅花委地飘零。词人南渡后,特别是丈夫去世后更是颠沛流离,沦落漂零。生活的折磨使词人很快变得憔悴苍老,头发稀疏,两鬓花白。词人说:如今虽然赏梅季节又到,可是哪里还有心思去插梅呢?而且看来晚上要刮大风,将难以晴夜赏梅了。而且一夜风霜,明朝梅花就要凋零败落,即使想看也看不成了。
“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可能还寄托着词人对国事的忧怀。古人常用比兴,以自然现象的风雨、风云,比政治形势。这里的“风势”既是自然的“风势”,也是政治的“风势”,即“国势”。稍后于清照的辛弃疾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与此寓意相似,都寄寓着为国势衰颓而担忧的情绪。清照所说“风势”,似乎是暗喻当时极不利的民族斗争形势;“梅花”以比美好事物,“难看梅花”,则是指国家的遭难,而且颇有经受不住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她根本没有赏梅的闲情逸致。身世之苦、国家之难糅合在一起,使词的思想境界为之升华。
这首词篇幅虽小,却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从依次描写赏梅的不同感受看,运用的是对比手法。赏梅而醉、对梅落泪和无心赏梅,三个生活阶段,三种不同感受,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对比中表现词人生活的巨大变化。从上下两阕的安排看,运用的是衬托的手法,上阕写过去,下阕写现在,但又不是今昔并重,而是以昔衬今,表现出当时作者飘零沦落、哀老孤苦的处境和饱经磨难的忧郁心情。以赏梅寄寓自己的今昔之感和国家之忧,但不是如咏物词之以描写物态双关人事,词语平实而感慨自深,较之《永遇乐·落日镕金》一首虽有所不及,亦足动人。
这一首小词,把个人身世与梅花紧紧联系在一起,在梅花上寄托了遭际与情思,构思甚巧而寄托甚深。
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