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朔斋名震孙,字长卿,蜀人。曾任礼部侍郎、中书舍人。斗南楼原址在广州府治后城上,始建于宋徽宗建中靖国年间。其特色是在此地观海山之景,别具情致。
起笔二句:
极有气势,站在斗南楼上,万顷海涛,千仞云山,尽收眼底,使人视界大开,胸襟舒畅。
“黄湾”,即韩愈《南海神庙碑》所谓“扶胥之口,黄木之湾”的黄木湾,位于今天广州东郊黄埔,是珠江口一个呈漏斗状的深水港湾。唐宋时期,这一带已成为广州的外港,中外商船往来贸易均在此处停泊。
“白云”,指广州城北的白云山。“万顷”、“千仞”虽是诗词中常见之语,但用于篇首,气势尤显雄壮。
“一亭收拾”,即一楼览尽之意。据《广东通志》载:于此可以“东瞰扶胥浴日之景,西望灵洲吞纳之雄,南瞻珠海,北倚越台。森列万象,四望豁然”。
“一亭”句与首二句相衔接呼应。由于一亭览尽胜景,词人心神俱爽,暑热顿消,达到清凉境界。该句中的一个“豁”字,将词人暑热顿消的情志、精与气都表现出来。
“潮候”句,分承“万顷”、“千仞”句发挥。潮水的早晚涨落,山色的雨晴变化,这正是岭海特有的景色。“天送双眸”句,一个“送”字,便把天际的景色,轻轻移来眼底。此处上接前两句,写出景致的变化,丰富了景色的内涵。
词人眺望天边:在万顷烟波之外的遥远地方,在那波浪中起伏的无数船只,是往来穿梭的商船。“绝域”二句,写出了中外通商贸易的繁忙景象,为宋词中绝无仅有。
上阕:
主要是写眼前雄奇壮阔的景色,下阕则浮想联翩,感慨万千。“风景别”三句,写出词人对故乡的自豪感。他认为,这里可以览海观山,远胜于南昌的滕王阁和徐州的黄楼。滕王阁与黄楼是古时的两座名楼,分别因诗人王勃与苏辙、秦观写序作赋而名声鹤起②。作者在题斗南楼时,比之以“滕阁”、“黄楼”,有不让前贤之意。
“胡床”句由斗南楼联想到南楼,晋朝庾亮曾于秋夜登武昌南楼,坐胡床与诸人谈咏,高兴地说:“老子于此处兴复不浅。”“胡床”是当时一种可折叠的躺椅。“胡床老子”,指庾亮,这时用典借指刘朔斋。“珠玉”,比喻优美的诗文,这里指刘朔斋的原作。
“胡床”句称誉刘朔斋醉中挥笔,在南国留下美好的词章,对题目作了呼应。
词人写到这里,感情奔放,大有飘飘欲仙之意。他放怀抒发:“稳驾大鹏八极,叱起仙羊五石,飞佩过丹丘,”他要驾起大鹏,唤醒已化为石头的五只仙羊,在仙境中遨游。“八极”指八方之极远处,指广阔的空间。“佩”,指仙人的玉佩,传说系上它便可在天上飞行。“丹丘”,指仙境。《楚辞。远游》之“仍羽人于丹丘留不死之旧乡”,即以“丹丘”指仙乡。
“叱起仙羊五石”一句:
来自两个典故。据《术平寰宇记》载:传说周夷王时有五个仙人,分别骑着口衔六支谷穗的五只羊降临楚庭(广州古名),把谷穗赠给当地人,祝他们永无饥荒。仙人言罢隐去,五羊化石。广州因此又名羊城。《神仙传》又载:有皇初平者牧羊,随道士入金华山石室中学道。其兄寻来,只见白石,不见有羊。初平对石头喝了一声:“羊起!”周围的石头都变为羊。这两个典故,一为羊化石,一为石化羊,合用在一起,使人觉受到作者随心所欲、指挥万象的豪情!
“一笑人间世,机动早惊鸥”一句:
笔锋一转,由天上回到人世。“机动”句反用“鸥鹭忘机”之典。《列子·黄帝》载:古时海上有好鸥鸟者,每从鸥鸟游,鸥鸟至者以百数。其父说:“吾闻鸥鸟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次日至海上,鸥鸟舞而不下。“机”即机心,指欲念。意思是人无欲念,则鸥鸟可近。陆游《登拟岘台》之“更喜机心无复在,沙边鸥鹭亦相亲”,便用此意。此处反用,即设若欲念一生,鸥鸟便惊飞远避了。二句表明了作者的生活态度。
《南湖早春》,前六句描写南湖早春明媚动人的景物,最后两句显示出作者遭到贬谪后消沉郁闷的心情。
作品抓住春雨初晴,阳光返照,山杏吐艳,水苹争绿,白雁低飞,黄鹂语涩几个最富早春特征的意象进行了突出的描绘。大雨刚过,地面和湖上经过雨水的冲洗,妩媚之中更添清新之感。早春时节,尚有冷气袭人,而阳光返照,不仅景色秀丽,复有温暖明快之感;山杏发,水苹生,欣欣向荣,红绿相映,色彩对比鲜明,是早春时节最富特征的景色,也是这幅画中不可缺少的点缀。漫山遍野的山杏,碎红点点,毫无秩序可言,显示出大自然的生机勃勃之态,故用“乱”字点出;而湖面之水苹,一望无际,犹如整齐地铺在水面上的绿色草坪,故说“平铺”。“平”字作用有二:一是描述水苹的整齐,其次它与“铺”字合用,有平展、阔大无边的意思,令人想见湖面的阔远与水苹的茂盛。四句之中,云、雨、阳光、山杏、水苹几个意象的描写都恰到好处地反映出早春征候。然而若尽乎此,又似乎有些美中不足,原来还缺少最具生命活力的动物。五、六句“翅低白雁飞仍重,舌涩黄鹂语未成”正好弥补了这个缺憾。因为身上雨水未干,翅膀变得沉重的白雁不得不低空飞行;同样由于雨水的淋浇,黄鹂的舌头也颇有些生涩不听使唤之感。然而,它们一个不顾身上雨水未干,仍然翩翩起舞,一个虽然舌涩但也禁不住歌唱呜叫,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刚刚到来的春天太美妙,太富有魅力了。它们的飞舞和鸣叫,更增添了早春的妩媚可人之态。
前人云“刻画早春,有色泽,腹联尤警”(《唐宋诗醇》卷二十三)正是指出第三联的关键作用。有了这一联,一幅完整的《南湖早春》图才宣告完成。诗的最后两句表现了作者消沉的心情。面对如此美妙的春天,诗人尚且缺乏兴致,无心情可言,则其内心必有巨大的隐痛。此时国家内忧外患,国势日益衰微,而诗人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计可施,对于一个被贬在外的下层小吏来说,即使有贤才良策也徒然无用。忧国忧民、衰病不堪的诗人,怎么会有兴致欣赏美妙的春色呢?同时,春色愈美,国家河山愈可爱,就愈让人担心山河破碎、国破家亡的可怕后果。所以“不道江南春不好,年年衰病减心情”正是忧国忧民的诗人,在爽心悦目的早春景色面前,思前瞻后所发出的无可奈何的叹息。
时值初春,景象不同于其它季节,也有别于仲春、暮春。诗人选取了傍晚时分雨住天晴、返照映湖这一特定角度,着重描绘了山杏、水苹、白雁、黄鹂这些颇具江南风情的景物,惟妙惟肖地画出了南湖早春的神韵。时令尚早,大地刚刚苏醒,山杏初发,花开得不多,点缀在湖光山色中,故谓“碎红”,“乱点”则一下将杏花随意开放、随处点染的神态活画出来。“乱”并非杂乱、零乱,而是自然、随意,诗人写西湖春景时亦说“乱花渐欲迷人眼”(《钱塘湖春行》)、“乱峰围绕水平铺”(《春题湖上》),都从“乱”中见出天然情趣,毫无人工的矫揉。水苹新生,叶子平铺水面,“平”与“乱”相互映照,向人展示了春天的无限生机,惟在水乡;才见此景致,也让人觉得随着季节的推移,春色转浓,它们也会在湖面上不断伸展、扩大。写了看似静止的景物,诗人又转而接笔描绘了湖上的雁影莺声,静与动、景与声相映成趣。严冬刚过,大雁尚未从冬天的慵懒状态中恢复过来,还不善高飞,在湖上飞得低而缓慢,诗人以一“重”字活现出了它此时慵懒、笨拙的神态。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禁锢,黄鹂在初展歌喉时也难免舌涩口拙,不能婉转高歌。白雁翅低、黄鹂舌涩,莫不带有早春时节它们自身的特征,也别具情趣。它们不惟使诗人所描绘的画面有了动感,且有了声音,也让人感到它们不久即会振翅高飞,舒喉长鸣。一幅充满希望和生机的早春画图呈现在读者眼前。
白居易倡言“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反对诗文的艰深晦涩,他的诗家弦户诵,流传中外,所谓“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与他诗歌的通俗易懂分不开。若以此以为白居易不注重诗歌的推敲锻炼,则与他的创作实际大相径庭,有时他的作品太自然了,反让人不易觉察他创作的苦心。这首《南湖早春》,适可见出他诗歌创作的功力与匠心。
诗人切人诗题选取了雨后初晴这一独特角度,简洁明快,起笔便向人描绘了一幅清新明澈的画卷:暖风吹回,云彩散开,雨止天晴,尤可喜的是太阳的返光回射湖边,一切显得温暖而又明亮,诗人的心情也隐含其中。首联两句十四字,包含了多少事物,刻画它们的特征可谓一语传神。轻捷地将诗境展开之后,诗人便妙笔点染湖上景物。山杏初发,诗人以“乱点”见其自然情致,苹叶新生,诗人用“平铺”示其生长情景,各极其趣,“乱点”、“平铺”亦都使原本静止的事物有了动感,让人仿佛看到春天不断生长的力量。说黄鹂“语未成”尚属常见,谓白雁“飞仍重”则是诗人的创造,一“重”字活画出了早春白雁难以奋翅高飞的情态,不知诗人斟酌了多少次,才最终选定了这足以让人折服,让白雁俯首的“重”字。白雁“飞仍重”尚可意会,黄鹂“语未成”则简直无法在画中表现,惟可于诗中传出。春光明媚,诗人绘影图形,也不忘着色。山杏与水苹的“碎红”、“新绿”交相辉映,白雁、黄鹂为春光增了色彩,亦使得画面添了动感,传出声音。诗人所描绘的鄱阳早春,有动、有静,有声、有色,有视觉、有听觉,还有触觉,给人以全方位的整体感受,让人看到多姿多彩、生趣盎然的春天画卷,这实也离不开诗人对诗歌语言的锻炼,对谋篇布局的推敲。
景致的选择,语言的运用,毕竟属于外在、表面的东西,深入品味不难发现,这首《南湖早春》可谓“一切景语皆情语”,诗人的精神、情感实灌注在笔下的景物中。风回云断,雨住天晴,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合人心意,那风似也可吹去人心头的阴翳,让人心境亦如夕照下的湖面,立时明朗起来。湖上安详的色彩给人以温暖的感觉,山杏、水苹也向人展示了春天的无限生机,值此早春时节,诗人当也感受到春天的希望与温馨。此诗作于诗人谪居江州时,在此之前不久,诗人刚经历过自己人生道路上的重大痛苦与挫折。公元815年(元和十年)夏,宰相武元衡被人谋杀,忠直的白居易愤而上疏,请求朝廷缉捕凶手,洗血国耻,反被政敌诬为越职言事,于是年秋被远贬江州,现在冬去春回,创伤渐复,江南春色让他感到惊喜、欣慰。可心头的阴云毕竟还未散尽,不能奋飞的白雁,学语未成的黄鹂,莫不带有他自身的影子,他在它们身上寄寓了自己的情感。在远离京城的谪居之地见到春归,诗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既欣喜有所憧憬,又难以将原先心头积存的愁苦完全摆脱。总观全诗,诗人对江南春色是由衷喜爱,掩饰不住的,他虽自叹“年年衰病减心情”,可随着春光转浓加深,心情想也会日益开朗起来。
这首词曲像一幅山水画,构图很有层次:近景是姿态奇特的涧畔双松,它们像两条本来要飞上天去的龙,不知为什么折回头来探入涧底的溪水;远景是平冈上的群树,它们一片翠绿,把枝梢高高地伸向云端。“万树”欣欣赂荣,“双松”自得其乐,宁静的自然美在神不在貌,有点王维山水诗的意境。
首先是“双松”和“万树”的对比:双松的位置是“涧畔”,它们的姿态是坠,是“下饮”;万树的位置是“溪上平冈”,它们的姿态是“争作拏云势”。这种位置和姿态的对比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郁郁涧底松”和“离离山上苗”。“落落盘根真得地”套用了杜甫《古柏行》的诗句。
其次最后两句用人们的想法来对比前面大自然的规律,是王国维想要借此来表达自己的哲理思想。然而可能作者自己也感觉到了这首词中“形”与“意”之间的矛盾,所以在结尾忽翻新意:“总为自家生意遂,人间爱道为渠媚。”这是进一步超脱,完全从“以物观物”的角度出发,指出树的姿态是为了适合自己生活环境的需要。
王国维要写出一种无我之境的自然山水风景,却不能达到那种“无我”的境界;他要表现老庄的超脱却总是堕入儒家的执著;王国维不想让这首词表达出托物寓意,但最后两句反而使读者展开意境的联想。也正是这些矛盾形成了这首词中很丰富的言外意蕴,足以让读者慢慢去咀嚼品味。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