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在主题上没有逸出元、白“新乐府诗”范围,也是为农民的悲惨生活状况呼吁。由于陈师道的生活比较接近人民,他对于农民生活的描写更具有震撼力。“鸡鸣人当行,犬鸣人当归”看似写农村习俗。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鸡呜动身;归来惊动村里的看家狗。这似乎是一幅农村风俗画。然而两个“当”字点题了:本当应当这样,可是由于最近“公事”催促太急,农民已经不能按时出入了。
“昨夜三尺雨.灶下已生泥”中的“三尺”是夸张,形容雨特别大。农民种庄稼有两怕,一怕干旱,二怕洪涝。“三尺雨”属于特大暴雨,足以引发一场洪水。诗中没有写洪水肆虐,却抓住生活的一个细节:烧饭用的灶,下面聚集着淤泥一一完全损坏了。屋漏冲倒了灶台,洪水卷来了泥沙。诗人没有说明,但已经暗示灾害十分严重。这一家人不能够对付灾荒。他们家的粮食可能没有剩余,他们无法修复被雨水毁坏的房子。“人言田家乐。尔苦人得知。”诗人用这两句作了回答。不了解农民疾苦的官员眼中总有一幅“田家乐”的幻象,而农家的重重苦难却没人知道。
此诗开头“步屧随春风,村村自花柳”,是说穿着草鞋信步去玩春景。即下文所谓“偶然出”。万方多难,百忧交集,然而花柳无情,并不随人事为转移,自红自绿,故花柳上用一“自”字。与“天下兵虽满,春光日自浓”的“自”,含义正同。接着写田父请杜甫喝酒:“酒酣夸新逼。”酒酣,有几分酒意的时候。“新逼”,严武是上一年十二月做的成都逼,新上任,所以说新逼。“畜眼未见有!”是田父夸严武之辞,说长了眼睛从未见过这样的好官。先极口赞美一句,下说明事实。然后他指着大儿子对杜甫说,大儿子曾被征去当兵,是个弓箭手,而且得长远当兵,没有轮番更换。现在却能放回家从事生产,他非常感激。“辛苦救衰朽”,这句是倒装句法,顺说即“救衰朽辛苦”。“差科死则已,誓不举家走”二句说田翁表示感激,欲以死报。并且要在社日大大地热闹一番,问杜甫能否留下:“拾遗能往否?”杜甫曾作左拾遗,所以田父便这样称他一声。接着的“叫”字写得很生动,叫是粗声大气的叫喊,如果说“唤妇”,便不能写出田父伪粗豪神气。浦起龙注:“叫妇二字一读,如闻其声。”
“感此气扬扬,须知风化首。”这两句是杜甫的评断;也是写此诗的主旨所在。田父的意气扬扬,不避差科,就是因为他的儿子被放回营农。因为感激,所以口口声声总离不了成都逼。即所谓“美”。“久客惜人情,如何拒邻叟。”久居在外,故人情尤可珍惜。这两句说明打扰田父一天还不走,井非为了贪杯,实由盛情难却。“指挥过无礼”中的“指挥”二字,很形象,也很幽默。“未觉村野丑”:杜甫爱的是真诚,恶的是“机巧”(“所历厌机巧”),故不觉其为丑。“月出遮我留,仍嗔问升斗。”田父意在尽醉,所以当杜甫最后问到今天喝了多少酒时,他还生气。意思是说:“酒有的是,你不用问。”极写田父的真朴慷慨。关于这句,浦起龙有不同的解释,他说:“问升斗,旧云问酒数,吾谓是问生产也。见有此好宫,不须记挂口料,不怕没饭吃。吾曹今日只管开怀痛炊耳。”
严武是杜甫的朋友严挺之的儿子。从这首诗可以清楚地看出杜甫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以及劳动人民那种豪爽天真的品质。杜甫的这首诗虽然历代都有人称赏,但这些称赞并没有充分估量出它的份量和价值。它实是一首富有浓郁政治色彩和艺术独创的优秀诗篇。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很明确,因为这首诗明白晓畅,内容一望便知,而且诗题还概括了它的基本内容。它具体叙述了杜甫被一位农民盛情相邀饮酒的情景,通过农夫之口赞颂了严武政绩卓著以及在百姓中的口碑。诗中对老农的热情淳朴、豪迈正直写得十分生动。
此诗突出的特色表现在句法上。全诗四句的句法有一个共同处:每句都包含两层相对或相关的意思。在大致相同的前提下,又有变化。“夫戍边关——妾在吴”,这是由相对的两层意思构成的,即所谓“当句对”的形式。这一对比,就突出了天涯相隔之感。这个开头是单刀直入式的,点明了题意,说明何以要寄衣。下面三句都从这里引起。“西风吹妾——妾忧夫”,秋风吹到少妇身上,照理说应该引起她自己的寒冷之感,但诗句写完“西风吹妾”一层意思后,接下去不写少妇自己的寒冷之感,而是直接写心理活动“妾忧夫”。前后两层意思中有一个小小的跳跃或转折,恰如其分表现出少妇对丈夫体贴入微的心情,十分形象。此句写“寄衣”的直接原因。“一行书信——千行泪”,这句通过“一行”与“千行”的强烈对照,极言纸短情长。“千行泪”包含的感情内容既有深厚的恩爱,又有强烈的哀怨,情绪复杂。此句写出了“寄”什么,不提寒衣是避免与下句重复;同时,写出了寄衣时的内心活动。“寒到君边——衣到无?”这一句用虚拟、想象的问话语气,与前三句又不同,在少妇心目中仿佛严冬正在和寒衣赛跑,而这竞赛的结果对她很关紧要,十分生动地表现出了少妇心中的操心。这样,每一句中都可以划一个破折号,都由两层意思构成,诗的层次就大大丰富了。而同一种句式反复运用,在运用中又略有变化,并不呆板,构成了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语气。声调对于诗歌,比较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具有更大意义。所谓“情动于中而发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嗟叹”、“永歌”都是指用声调增加诗歌的感染力。试多咏诵几遍,就不难领悟这种一唱三叹的语气在此诗表情上的作用了。
构成此诗音韵美的另一特点是句中运用复字。近体诗一般是要避免字词的重复。但是,有意识地运用复字,有时能使诗句念起来朗朗上口、动人心弦,造成音乐的美感。如此诗后三句均有复字,而在运用中又有适当变化。第二句两个“妾”字接连出现,前一个“妾”字是第一层意思的结尾,后一个“妾”字则是第二层意思的起始,在全句中,它们是重复,但对相联的两层意思而言,它们又形成“顶针”修辞格,念起来顺溜,有“累累如贯珠”之感,这使那具有跳跃性的前后两层意思通过和谐的音调过渡得十分自然。
而三、四两句重叠在第二、第六字上,这不但是每句中构成“句中对”的因素,而且又是整个一联诗句自然成对的构成因素,从而增加了诗的韵律感,有利于表达那种哀愁、缠绵的深情。
此外,第一人称的表现手法也值得提出。诗中的“妾”(古代女子自我称呼)当然并不等于作者自己。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并完全用内心独白的表现手法,通过寄衣前前后后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从念夫,到秋风吹起而忧夫,寄衣时和泪修书,一直到寄衣后的挂念,生动地表达了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此诗通过人物心理活动的直接描写来表现主题,是运用得比较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