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丞相文天祥抗元失败被杀后八年,即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谢翱与其友人登西台祭之,并作此文以记其事。文章以唐代忠烈之臣颜真卿隐喻文天祥,以张巡、颜杲卿在安史之乱中奋力守卫睢阳常山城陷而惨遭杀害隐喻文天祥的英勇就义,通过对文天祥殉国的祭奠哭悼,展现了文天祥义无反顾的爱国之志,表达了作者对民族英雄殉难的悲恸之情。全文寄意幽深,托辞婉曲,为避元朝统治者的文网,用语多隐蔽,但悲哀沉痛、泣血吞声之情,不能自掩。
这是一篇缅怀抗元英雄、高扬民族正气的记叙性散文。文章是文天祥就义多年之后所写,作者情感因长期积淀,历久弥深;加之在元人的高压统治之下,有许多话不敢明言,内心极度压抑,一旦形诸文字,愈觉悲壮动人。在文中,作者通过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三哭”,来展示这种情感:始哭于姑苏夫差之台,是因为文天祥曾在苏州开府执事,他的临难死节,也在始哭的这一年;继哭于会稽越王之台,因为当年文天祥奉命使元,经过越王台,曾为勾践兴越灭吴事迹而赋诗述志;又哭于子陵之台,表明文天祥对严子陵这位古人高风亮节的无比景仰之情。
谢翱的拜祭是对殉国英雄的哭悼,而且是在元人统治下的元朝哭悼一个反元的宋国将士,这既需要一定的勇气,而且还冒着杀头的危险。哭殉国英雄, 其实质是在哭已亡的故国。所以,谢翱的哭悼,自有他的为时为地为环境所限的特色。谢翱的恸哭基本上是无法出声,是尽量避免让外人听到,是自己的心灵在独自泣血。元朝建立后,统治大网铺天盖地,统治者对民众防范甚严,以防故国人民起反抗之心。就在谢翱在西台对文天祥进行哭悼时,“适有逻舟之过也”,可见形势之险恶。险象环生的环境决定了文章行文上的扑朔迷离,出语时的欲说还休。被奠者为谁,并不明示,而托名为唐宰相鲁国公颜真卿,通篇以无特指的“公”指代,绝不提文天祥的名字;同往西台者为谁,也不明示,而只是以甲、乙、丙代替。愈是扑朔迷离,愈能表现出情感的深切绵长。所以,谢翱的拜祭基本上是对形式竭尽完备之能事,而且对整个拜祭过程述说得极为细致,如哭悼分祭前、祭中、祭后三个层次,祭前又可分邀约和探路两个小层次。
“先是一日”,即与友人邀约,不是暂时凑和,以表悼祭专诚;当天在风雨凄厉中先行探路,以备不测,在“毁垣枯甃,如入墟墓”中确证无元兵出入,“还,与榜人治祭具”,一个“还”字充分体现了拜祭者的心机缜密细致。然后进入正式的哭祭过程的描写,文词简略而又情浓意切。号恸再三, 跪拜有二,极备祭礼之程序。念及故人,念及自己,念及故国,“眷焉若失”、“泣拜不止”, 感情达到了悲怆的地步。而此时,就感到“有云从南方来”,仿佛阴云有意,万物同悼,越发让人感觉到情之深、意之浓。而“以竹如意击石”,作“楚歌”招魂,则是悲怆到了欲绝的地步。竹石都碎了,殉国英雄也玉石俱焚,现实让人无可奈何,绝望到了无所希望。“榜人”的惊问和“移榜中流”的建议,构现出险象环生的环境。两次风雪描述,渲染了氛围,景中传情,表现了作者凄冷的悲心。薄暮舟中赋诗,夜复赋诗,又凡两次,则以诗情添浓了文情。奠后四人相别交代一笔不苟,但“与丙独归”,具体归处,又显得吞吐迷茫。行文之迷茫则折射出时局之险恶。“甲”渡江疑有神助的感觉是心灵的幻觉,反转来透现出哭悼之情的精诚深挚。别后的“甲”书引起作者的悲慨:“呜呼!阮步兵死,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这次西台恸哭正是承响于阮籍。阮籍于晋代魏的险局中,佯狂烂饮,“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迷狂的行为方式包含着悲恸深沉的意识。谢翱正是引阮籍为同调,于千载之前找到自己的知音,表达了一腔愤激情绪。对于“神之助”,作者居于可信可疑之问,但视“兹游亦良伟”,因为这次哭奠祭悼的是民族英灵,作者及其友人又情尽意满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作者试图摹仿司马迁著《季汉月表》,撰《季宋月表》,以示宋亡,正统已绝,再次表现了他强烈的民族立场。尽管血沃中原,腥风四起中,“今人不有知余心”,怀着深深的寂寞感,但放眼未来,“后之人必有知余者”,情绪复归于坚定昂扬。作者对未来仍充满期待。
对文天祥铭心刻骨的悼念和对元统治血腥专制环境的怵惕,这一对巨大矛盾,规定了这篇文章艺术上独特的表现形式,欲言又止,欲吐还休,隐晦曲折。这种“春秋笔法”更有助于表现作者悲恸情绪和民族精神。承题旨之“哭”,数反其言,使人悲不自胜。托名汉唐,隐姓匿名,不书元之年号,唯以甲子称之,等等,都表现了作者的难言隐衷和决不臣服元朝的鲜明立场。行文风格堪称沉郁顿挫,一字三叹,痛泪激溅满纸,铁钩银勒,成就了这篇声泪交并的泣血之作。
这首诗着重写诗人初到家时合家悲喜交集的情景,以及人物在战乱时期出现的特有心理。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诗人千里跋涉,终于在薄暮时分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羌村。天边的夕阳也急于躲到地平线下休息,柴门前的树梢上有几只鸟儿鸣叫不停,这喧宾夺主的声浪反衬出那个特殊岁月乡村生活的萧索荒凉。即便如此,鸟雀的鸣叫声,也增添了“归客千里至”的喜悦气氛,带有喜迎归者之意。诗人的归来连鸟雀都为之欢欣,更何况诗人的妻子和儿女。这首诗开篇四句措词平实,但蕴意深厚,为下文的叙事抒情渲染了气氛。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此二句诗人逼真地将战乱时期亲人突然相逢时产生的复杂情感传达了出来。诗人多年来只身一人在外颠沛流离,又加上兵连祸结,战乱不休,其生死安危家人无从知晓,常年不归,加之音讯全无,家人早已抱着凶多吉少的心理,未敢奢望诗人平安归来。今日亲人杜甫骤然而归,实出家人意料,所以会产生“怪我在”的心理。“惊定还拭泪”,妻子在惊讶、惊奇、惊喜之后,眼中蓄孥了泪水,泪水中有太多复杂的情感因素:辛酸、惊喜、埋怨、感伤等等。这次重逢来得太珍贵了,它是用长久别离和九死一生的痛苦换来的,在那个烽火不息,哀鸿遍野,白骨随处可见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像杜甫一样幸运地生还。于是,诗人发出深沉悲切的感慨:“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从诗人幸存的“偶然”,读者可以体会到悲哀的“必然”。杜诗之所以千百年来一直能使读者在读后惊心动魄,其秘密就在于它绝不只是反映诗人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对现实生活的高度集中的概括。
诗人生还的喜讯很快传遍了羌村,乡邻们带着惊喜的心情纷纷赶来探望。“邻人孥墙头,感叹亦嘘欷”,邻里们十分知趣地隔墙观望,不忍破坏诗人一家团圆的喜庆气氛,看着诗人劫后余生,乡邻们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叹,为之唏嘘。而在这种感叹和唏嘘中,又含有诗人自家的伤痛。“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诗人用极为简单传神的景语,将乱离人久别重逢的难以置信的奇幻感受描摹了出来。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唤亲人的名字,如今亲人真的骤然出现在面前,突如其来的相逢反让诗人感觉不够真实。夜幕降临,灶台上燃起昏黄的烛火,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在朦胧的灯光映照下,此情此景更让诗人觉得犹如在梦境中一样。诗人用这样两句简朴的语言将战争年代人们的独特感受更强烈地呈现出来,由写一人一家的酸甜苦辣波及全天下人的悲苦,这种描写十分具有典型性。
诗一开始写登临览景,勾起古今联想,造成一种笼罩全篇的气氛:六朝的繁华已成陈迹,放眼望去,只见草色连空,那天淡云闲的景象,倒是自古至今,未发生什么变化。这种感慨固然由登临引起,但联系诗人的经历看,还有更深刻的内在因素。诗人此次来宣州已经是第二回了。八年前,沈传师任宣歙观察使(治宣州)的时候,他曾在沈的幕下供职。这两次的变化,如他自己所说:“我初到此未三十,头脑钐利筋骨轻。”“重游鬓白事皆改,唯见东流春水平。”(《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归宣州因题赠》)这自然要加深他那种人世变易之感。这种心情渗透在三、四两句的景色描写中:敬亭山象一面巨大的翠色屏风,展开在宣城的近旁,飞鸟来去出没都在山色的掩映之中。宛溪两岸,百姓临河夹居,人歌人哭,掺合着水声,随着岁月一起流逝。这两句似乎是写眼前景象,写“今”,但同时又和“古”相沟通。飞鸟在山色里出没,固然是向来如此,而人歌人哭,也并非某一片刻的景象。“歌哭”言喜庆丧吊,代表了人由生到死的过程。“人歌人哭水声中”,宛溪两岸的人们就是这样世世代代聚居在水边。这些都不是诗人一时所见,而是平时积下的印象,在登览时被触发了。
接下去两句,展现了时间上并不连续却又每每使人难忘的景象:一是深秋时节的密雨,像给上千户人家挂上了层层的雨帘;一是落日时分,夕阳掩映着的楼台,在晚风中送出悠扬的笛声。两种景象:一阴一晴;一朦胧,一明丽。在现实中是难以同时出现的。但当诗人面对着开元寺水阁下这片天地时,这种虽非同时,然而却是属于同一地方获得的印象,汇集复合起来了,从而融合成一个对宣城、对宛溪的综合而长久性的印象。这片天地,在时间的长河里,就是长期保持着这副面貌吧。这样,与“六朝文物草连空”相映照,那种文物不见、风景依旧的感慨,自然就愈来愈强烈了。客观世界是持久的,歌哭相迭的一代代人生却是有限的。这使诗人沉吟和低回不已,于是,诗人的心头浮动着对范蠡的怀念,无由相会,只见五湖方向,一片参差烟树而已。五湖指太湖及与其相属的四个小湖,因而也可视作太湖的别名。从方位上看,它们是在宣城之东。春秋时范蠡曾辅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功成之后,为了避免越王的猜忌,乘扁舟归隐于五湖。他徜徉在大自然的山水中,为后人所艳羡。诗中把宣城风物,描绘得很美,很值得流连,而又慨叹六朝文物已成过眼云烟,大有无法让人生永驻的感慨。这样,游于五湖享受着山水风物之美的范蠡,自然就成了诗人怀恋的对象了。
诗人的情绪并不高,但把客观风物写得很美,并在其中织入“鸟去鸟来山色里”、“落日楼台一笛风”这样一些明丽的景象,诗的节奏和语调轻快流走,给人爽利的感觉。明朗、健爽的因素与低回惆怅交互作用,在这首诗里体现出了杜牧诗歌的所谓拗峭的特色。
这杂记散文,短短不到二百字,通过一件生活小事,验证了渡船工说的“徐行尚开,速进则阖”的这个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这种小中见大的手法是非常高明的。作者选择的事件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合逻辑的,但实际上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古人说:“欲速则不达。”凡事操之过急,后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这篇散文写法上的主要特点是中心突出,文字精炼。作者只记下从小港到蛟川南西这一段途中情况,在此之前与之后的事全部删削;这两里路途中又只记“小奚仆”一件事。末尾说明道理,也只概括为一句话。这样,就能给人以非常深刻的印象。
文章中心突出,文字精练,寓大道理于小事件当中,读后能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