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把名利财物看得轻的人自然把道义看得重, 把名利财物看得重的人自然把道义看得轻。
如果名利财物不能胜于道义, 自然是真诚多。
相反,如果道义不能胜过名利财物, 那么自然争斗就多。
注释
至诚:最高的诚意。至,极。
忿争:忿怒相争。
中唐时期牡丹诗佳篇迭出,王建此篇不写牡丹一时之态,而是从牡丹之贵写到牡丹之美,再写牡丹凋零,用变化的角度去赏牡丹,道尽惜牡丹之情。
诗作开篇言牡丹之贵,“名价别”三字直接道出牡丹的尊贵凌驾于诸花之上。随后作者用一个益字,生动的描写了长安城内牡丹花开的盛况,诺大的长安城处处是牡丹盛开,那繁盛的景象就好似要溢出来一般。此“益”引申为“满”,如同韩昌黎“绝色烟柳满皇都”,两诗皆非单讲数量之多,而是从更深层的去讲,韩诗更多的是写春满长安,而王建此句是讲牡丹的气质风采风靡了长安。用笔夸张大胆,用字生动准确,令人深切感受到牡丹之盛。
后句用反衬的写法进一步说牡丹之美,苓蔆是传说中的香草,却被牡丹的花香比的羞愧欲死;山踯躅是颜色红艳的花,遇到牡丹的艳色却显得黯然失色几如枯萎。这样的描写下,即使没见过牡丹的人也能感受到牡丹超绝的鲜艳和芳香。紧接着,作者描写牡丹的气韵。枝干为柔光所笼,而花朵被妖艳的色彩晕染了娇嫩的肌肤。前句描写牡丹纤细的枝干姿态和气质,后句则以美女嫩肤为比喻写牡丹的花朵的质感,分别从不同角度生动描述牡丹花的娇美。随后,作者用大量比喻,描写牡丹花的细节。用金粉来比牡丹花的黄蕊,而满字也生动的写出牡丹花蕊之繁;用缕缕红流苏来比牡丹翻卷的花瓣,写出了牡丹花瓣色泽和形态。“好和”句,以衬托笔法写牡丹之贵。香气可以熏染御衣,姿态可以描画入宫图,都是用皇家所用来衬托牡丹气质的高贵。
随后作者突然笔锋一转,开始写牡丹的晚态和凋零,用哀愁的新妇,望着病夫的女子,分别写牡丹的将谢和凋零。用拟人的笔法,写出了牡丹的晚态,惹人怜惜。从写牡丹之盛到牡丹之贵再到牡丹之美转而写牡丹将谢,再写牡丹凋零,作者一步步引导大家从赞叹到喜爱再到怜惜。这时作者发出感慨,请大家珍惜花时,客人能多赏一会儿就多赏一会儿吧。这时的感慨已经是水到渠成,通过前面的描写,读者此时对牡丹的怜惜应也感同身受,仿佛作者是道出了我们心中之所想。
最末,作者用一夜清风起,千金买亦无,道出了花时难久的怅然。开篇之盛艳,末尾之冷清,强烈的对比让末尾仿佛一副大留白的画卷,意味深长,耐人寻味。清风吹过,花亦凋零,这其中是不舍,是怜惜,是冷清,种种情感由人品读。
借凋零写惜花非王建独有,白居易就有《惜牡丹花》开一时之风气:“惆怅阶前红牡丹, 晚来唯有两枝残。明朝风起应吹尽, 夜惜衰红把火看。”此后李商隐的效仿作《花下醉》:“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苏轼亦作:“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而尽管王建的牡丹诗同样是写凋零写惜花,却是从花开写到花落,借对情感的把握的细致入微,用精心的铺垫将读者引入到那种怅然若失的情景当中。诗作描写过渡自然,惋惜怅然之情水到渠成。王建的牡丹诗从单纯的赏牡丹落笔,惜牡丹入情,不寄托政治抱负个人得失,就是写一个“赏”字,且赏出了独特的风格,乃唐代赏牡丹诗作中别具一格的作品。
这首诗和同期所写的《夜读兵书》等诗一样表现了诗人忧国忧民的情怀。
开头两句生动地描写春社日农村的热闹景象。三四句突然转折,写农民只不过暂且祈求麦熟能吃饱饭,不能再说谷践伤农。这样写,含意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农民的深厚同情。接着,由此联想到该窜逐那些残害百姓的贪官污吏,同时希望朝廷尽快起用抗战志士张浚,使天下贤才能云集朝廷,让有才能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结尾两句进一步表明诗人的强烈愿望:只要天下贤人都能云集朝廷,国家中兴有日,即使自己穷死山村亦胜于封侯。充分表现了诗人不计一己之穷通崇高的精神境界。
诗人用“棠梨花开”起兴,塑造了一幅春枕日的美好景像,继而又用“社酒浓”,“鼓冬冬”作更细致的描绘,反映容社日的欢乐、热闹。这种从视觉、嗅觉、听觉三个角度来表现的方法,是古代诗人常用的艺术手法。
这是一首记述天子会同诸侯田猎故事的诗篇。《诗经》中涉及田猎的诗篇有许多,而描写场面之宏大,当首推此诗。全诗八章,艺术地再现了举行田猎会同诸侯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是全诗的总貌,写车马盛备,将往东方狩猎。战马精良,猎车牢固,队伍强壮,字里行间流露出自豪与自信。第二、三章点明狩猎地点是圃田和敖山。在那里人欢马叫,旌旗蔽日,显示了周王朝的强大声威。第四章专写诸侯来会。个个车马齐整,服饰华美,显示了宣王中兴、平定外患、消除内忧后国内稳定的政治状况。第五、六两章描述射猎的场面。诸侯及随从士卒均逞强献艺,驾车不失法度,射箭百发百中。暗示周王朝军队无坚不摧、所向披靡。第七章写田猎结束,硕果累累,大获成功,气氛由紧张而缓和。第八章写射猎结束整队收兵,称颂军纪严明。赞语作结,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全诗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按田猎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纹丝不乱。运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极富表现力的语言,生动传神地描写了射猎的场面及各种不同的景象,使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写射猎,仅用四句十六字就绘声绘色地将大规模的场面呈现于读者眼前。“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凝炼传神;“萧萧马鸣,悠悠旌旆”,画出一幅队伍归来的景象,尤意境宏大而优美,真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