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这首《虢国夫人夜游图》和杜甫的《丽人行》在题材和主旨上一脉相承,含有一定的讽谕意义。
诗的起四句为第一段,渲染虢国夫人恃宠骄肆。前两句所描绘的形象,正是图中虢国夫人形象的再现。作者写这位佳人,驾驭玉花骢马,淡妆多态。她骑在骏马上,身段轻盈,恍如惊飞的春燕。骏马骄驰在进宫的大道上,宛若游龙。美人名马,相互辉映;神采飞动,容光艳丽。《明皇杂录》记载:虢国夫人出入宫廷,常乘紫骢,使小黄门为御者。画和诗所绘写的都有所据。“金鞭争道”两句,写虢国夫人的骄纵,和杨家炙手可热的气焰。作者用“金鞭争道宝钗落”这句,再现了图中的情景。为了抢先进入明光宫,杨家豪奴,挥动金鞭与公主争道,致使公主惊下马来,宝钗堕地。据史载,某年正月十五日,杨家五宅夜游,与广平公主争道西市门,结果公主受惊落马。诗所写的,正是画意所在。
诗的第二段是“宫中羯鼓催花柳”以下六句,写虢国夫人入宫和宫中的情事。此时宫中正作“羯鼓催花”之戏,贵妃亲自弹拨琵琶,汝阳王李琏在敲击羯鼓。在羯鼓争催的情况下,弦歌并起,舞姿柔曼,柳宠花娇。秦国夫人已经先期艳妆就座,打扮得非常娇贵。虢国夫人乘车缓缓而行,惊尘不动,素妆淡雅。入宫以后马的步子是放慢了。其是珠光宝气,人影衣香,花团锦簇,在不夜的宫廷里,一派欢乐情景,纷呈纸上。诗中叙玉奴和八姨作为衬映,而“自鞚玉花骢”的佳人,才是主体。画图是入神之画,诗是传神之诗,诗情画意,融为一体。作者写诗至此,于欢情笑意中,陡作警醒之笔。作者说:这绝代的佳人,如今又在何处呢?她那明眸皓齿,除了画图之外,谁又曾见到过呢?当年的欢笑,似乎今天在丹青上只留下点点惨痛的泪痕了。陡转两句,笔力千钧。
第三段是最后四句,紧承前文,作者在观图感叹之后,更对历史上一些回环往复的旧事,致以深沉的感慨。诗说:“吴公台下雷塘路,人间俯仰成今古。当时亦笑张丽华,不知门外韩擒虎。”历史上的隋炀帝,当年也曾嘲笑过陈叔宝、张丽华一味享乐,不恤国事,不知道韩擒虎已经带领隋兵迫近宫门。可是他后来也步陈叔宝的后尘,俯仰之间,身死人手,国破家亡,繁华成为尘土。言外之意,是说唐明皇、杨玉环、虢国夫人等,又重蹈了隋炀帝的覆辙。“吴公台下雷塘路”,葬埋了隋朝风流天子;“马嵬坡下泥土中”,也不仅仅只是留下杨玉环的血污,她的三姨虢国夫人也在那里被杀掉了。荒淫享乐者的下场,千古以来,如出一辙。昙花一现的恩宠,换来的仅仅是一幅供人凭吊的图画。
全诗着意鲜明,前两段十句,全以画意为诗,笔墨酣畅。“明眸皓齿”两句转入主题,作轻微的感叹。末段四句,揭示意图,语意新警,亦讽亦慨,而千古恨事亦在其中,如此题图,大笔淋漓,有如史论,引人深思。
这是一首写歌女弹筝的词,或有所寄托,或纯写眼中所见之人,耳中所闻之曲,不必深究。
开篇先点出乐曲的格调,首先,用的是筝,而筝声向来苍凉柔婉,适合表现哀怨、哀愁的情绪,而歌女所弹奏的也正是类似湘江故事的哀伤曲调。乐曲本是要靠耳听,而无法目见的,但词人却突然从听觉转向视觉,说“声声写尽湘波绿”。这种修辞手法叫作“通感”,也称“移觉”,即将不同感官所感受到的诸如听觉、视觉、触觉、嗅觉等感触沟通起来。因为文字最方便描写的是视觉,而对于听觉则相对难以描摹,所以用视觉来比拟听觉——澄碧的湘流。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确实易使人产生哀愁的情感.于是便以通感的手法来比喻筝曲。
上阕后两句点明了通感所表述的含义,并点出弹筝人的身份——女子,在以筝弹奏“幽恨”之曲。
下阕开篇也是视觉,重点从筝曲转换到弹筝之人,在宴会席间,沉静地弹筝,“秋水”也即澄澈的目光缓缓流转,表明弹筝的女子完全把整个身心都融合到所弹奏的筝曲中去了。而赏其弹奏者眼中所见既有澄澈目光,也有斜行的筝柱,也将筝和人合为一体,仿佛这乐声不是从筝上弹出,而是从弹筝女子心中涌出一般。正因如此,才能在筝声弹奏到最凄婉断肠的那一刻,女子缓缓垂下双眉,表情与乐声浑然一体,吐尽了胸中的哀伤和怨恨。
全词语辞清美婉丽,情感真挚凄哀,风格含蓄深沉,令人可观可叹。
此诗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写彩虹出现在东方。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虹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兴,但兴中兼比,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虹。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复复,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意思就是说:“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对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