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王维、岑参三首和《早朝大明宫》,其艺术成就都超过了贾至的原作。在诸和诗之中,杜甫的和诗以其格律谨严而著称,王维的和诗以其气象阔大而驰名,至于岑参的这首和诗,则以其押韵奇险、属对精工与用语之典丽而深获历代论者之盛誉。
诗一开头,先由作者在早、朝途中的所见所闻写起。这两句是说,诗人早朝上路之时,听见雄鸡正在报晓,看到东方刚微露曙光,觉得天气仍有些凉意;时值暮春三月,流莺百啭,在这京都之内不时可闻其鸣。首句写“鸡鸣”、“曙光”,交待早朝上路的时间,点题巧妙而又自然。在时间概念上也比贾至原诗首句“银烛朝天紫陌长”的笼统交待显得确切。次句写“莺啭”、“春色”,描绘京城暮春时节清晨的景色,呼应贾至原诗第二句“禁城春色晓苍苍”的写景。两相比较,贾诗所写之春景比较模糊,形象不鲜明,“春色晓苍苍”,艺术感染力实际上并很不强。究其原因,即在于拂晓之时天色尚暗,描写此时景物仅仅诉诸于视觉印象,其难度较大。岑参深谙其中奥秘,故其诗首联写景时,既写其所见之“曙光”、“春色”,又写其所闻之“鸡鸣”、“莺啭”,甚至写到其身心所感觉之“寒”,准确地抓住了暮春时节清晨之时景物和气候的特点,从视觉、听觉、感觉等不同角度进行描写,艺术感染力自然就强了不少。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春仙仗拥千官”,与王维和诗的颔联一样,岑诗颔联联写的也是早朝时的场面:伴随着金銮殿里传出的朝钟声,一扇扇宫门依次而开;在汉自玉台春两侧排列着皇家的仪仗,文武百官们按部而朝见皇帝。“金阙”、“玉春”,其辞藻富丽堂皇,正适合表现皇宫的金璧辉煌和雕栏玉砌。以“金”对“玉”,以“万”,对“千”,其对仗典雅精工,又与早朝时庄严整肃之朝仪相谐。因此若论气象之阔大,岑诗此联诚逊于王诗,若沦辞藻之富丽与对仗之精工,则岑诗又在王诗之上。
岑诗的颈联颇得后世论者之青睐,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在其著《诚斋诗话》中论及贾至等人的这组早朝大明宫唱和诗时曾说:“和此诗者,岑诗云‘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最佳。”在杜甫、王维均参与唱和的情况下,岑诗此联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是不容易的。此联的佳处即在于它既写了早朝的场面又抓住了时间早这一特点,既呼应贾至的原作又表现出岑诗的语言特色:鲜花迎接饰有佩剑的官员,柳条轻拂仪仗的旗帜,此时晓星方落,露犹未干。作为一首早朝诗,应处理好“早”与“朝”之关系,即在空问上应围绕朝见之场面来写,在时间上又要体现出一个“早”字。贾、杜、王三人的唱和诗,均以首联写早朝之时间,以中二联写一早朝之场面,唯岑诗此联能将“花迎剑佩”、“柳拂族旗”之场面与“星初落”、“露未干”之时辰融为一体,以一联表现了他人需两联才能交待清楚的内容。作为一首和诗,岑诗此联的景物描写又与贾至原诗互为呼应,进一步充实了对春色的描写。不过贾至的原作中,写景与朝见结合得不紧密,结果出现了首二联写景,颈联写朝见,尾联倡和的格局,对于一首早朝诗来说,其中心不突出,显得本末倒置。因此,王维在和其诗时,以中二联写朝见场面,突出了重点。但王诗也有不足,即忽视了贾至原作中的春色描写,与之呼应不紧。观王诗,竟通篇于春色未着一字,反倒用了不少笔墨不厌其详地一再写君臣之服饰,首联已云“翠云裘”,颈联又写“衮龙”,颔联则先写“衣冠”,又继以“冕旒”,语意颇嫌重复,而不腾出笔墨来呼应一下贾诗中之春色。前人对此有“衣冠冕旒,句中字面复见”之讥(《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五)。虽说王诗成就很高,此等不足毕竟是瑕不掩瑜,但相比之下,总是不如岑诗之唱和得体、一呼应紧密而又能避免其中心不突出之缺陷。最后,此联之语言亦颇能体现岑诗之特色。纵观贾、杜、王三诗之颈联,均有御炉香烟等字样,可见在早朝诗中写香烟之类已成司空见惯之例。岑参显然不满足于此等俗套,故全诗无一语道及御炉香烟而于此联写出了“剑”、“旗”、“星”、“露”等较之其他三作显得很新奇的景语。所谓边塞诗人与宫廷诗人之别,于此大概亦可略见一斑。
“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诗的结尾,响应贾至的倡议:唯有身居凤池的中书省贾舍人,你这一曲高雅的阳春自雪和起来实在困难。说和诗难,倒不仅仅是出于对贾至的恭维,或是表现自己的谦逊,这“难”字确实流露出岑参内心的真实感受。一同和诗的王维、杜甫,都是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与之同和一诗确实不易。王维久任朝官,写起宫廷唱和诗来简直是轻车熟路;杜甫做诗刻苦,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尤长于律诗。诗友在某种意义上又是诗敌,同和一诗实寓有一较短长之意,因此在这场高水平的竞赛中若无高超的手段是根本不可能争先的。后人在评价这组唱和诗时多以岑参此诗为最佳,其致胜之诀不外乎下列三点:
其一曰“押韵奇险”。写宫廷诗,古人多以富丽之辞藻充做韵脚,如贾诗之“御炉香”、“侍君王”、杜诗之“醉仙桃”、“有凤毛”、王诗之“拜冕旒”、“衮龙浮”等,均是其例。岑参不排斥富丽之辞藻,但更偏爱奇丽之辞藻,体现在此诗之韵脚上,便是“曙光寒”、“春色阑”、“和皆难”、“露未干”等出乎人们意料的辞藻与奇特的押韵。在宫廷诗中,“寒”、“阑”、“干’、“难”等韵脚是不大有人问津的,更不用说以之作为早朝诗的韵脚了,这些词汇,通常是用以表现衰残之景的,将它们写入早朝诗中而不减损富丽堂皇之气,需要有高超的写作技巧。稍一不慎,便成败笔,在前人看来这简直是在走独木桥,故称这些韵脚为险韵。正是在这种他人通常不敢尝试之处,岑参成功地进行了尝试,收到了后世公认的奇特的艺术效果。具体说来,“寒”通常会引起人们的蜷曲畏缩之感,但岑诗的“鸡鸣紫陌曙光寒”给人的感觉便全然不同,雄鸡一唱天下白,黑暗即将让位于光明,那鸡鸣令人振奋,那曙光令人憧憬,那暮春清晨的微寒令人惬意。奇妙的艺术效果的取得就在于诗人在以“寒”为韵脚时恰当地进行了搭配,这一点在“阑”、“干”、“难”等韵脚上同样得到了体现。“阑”本用于几写残景,但诗人配之以“春色”、配之以“莺啭”,效果便截然相反。春阑不同于秋阑,花虽疏而叶更茂,红虽瘦而绿益肥,加之以流莺百咐,越发显得生机勃勃。其他如,’干”、“难”等韵脚,均各有妙用。在美学领域中,也处处存在着辨证法。岑诗中这几个韵脚,押得虽险而丽,虽丽又奇,颇能体现岑诗尚奇丽之特点。
其二曰“对仗精工”。对于律诗来讲,中二联对仗即已足矣,岑诗多用一联对仗,意在与早朝时那种左右分班、文武对列的朝仪相协调一致,以诗歌形式上的工整表现诗歌内容即早朝场面的严整。另外前人已经指出,此诗首联以“紫”对“皇”,极为典丽,岑参此诗对仗之精于此亦可见一斑。在这四首唱和诗中,论对仗之精工典丽,唯杜诗可与岑参此诗相敌。
其三曰“辞藻典丽堂皇”。岑参虽尚奇丽,但并不排斥典丽堂皇之语。在岑参此诗中,虽然有若于奇险之韵脚,但也有不少典丽堂皇之造语,其例如“紫陌”、“皇州”、“金阙”、“玉春”等,绝不亚于其他三诗。早朝诗毕竟要写宫廷气象,若一味追求奇险就有可能破坏诗中画面的和谐。岑诗虽押险韵而未过份,又用了若干典丽堂皇之辞藻表现宫廷气象,恰到好处地取得了平衡。其诗虽奇而又未离格,达到了奇不离正,正中有奇,得心应手的境界。
此诗写于李白第一次出蜀远游时。诗中借景抒情,抒发了作者秋日出游的愉悦心情,也表达了作者意欲饱览祖国山河而不惜远走他乡的豪情与心志。全诗写景、叙事、议论各具形象,笔势变幻灵活而又自然浑成,风格雍容典雅又不失豪放飘逸,妙用典故而不着痕迹,达到了推陈出新、活泼自然的境界。
第一句是写景,同时点出题中的“秋”和“荆门”。荆门山原是林木森森,绿叶满山,然而诗人到来时,却是秋来霜下,木叶零落,眼前一空。由于山空,江面也显得更为开阔。这个“空”字非常形象地描绘出山明水净、天地清肃的景象,寥廓高朗,而无萧瑟衰飒之感。
第二句“布帆无恙挂秋风”,承上句“江”字,并暗点题中“下”字。东晋大画家顾恺之为荆州刺史殷仲堪幕府的参军,曾告假乘舟东下,仲堪特地把布帆借给他,途中遇大风,顾恺之写信给殷仲堪说:“行人安稳,布帆无恙。”这里借用了“布帆无恙”这一典故,不仅说明诗人旅途平安,更有一帆风顺、天助人愿的意味。这种秋风万里送行舟的景象,生动地写出了诗人无比乐观欣慰的心情。
前人有诗:“张翰江东去,正值秋风时。”这首诗的第三句,就是由第二句中的“秋风”连及而来的。据说西晋时吴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而想到故乡的莼羹、鲈鱼鲙,说:“人生贵得适志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于是回到了故乡。李白此行正值秋天,船又是向着长江下游驶行,这便使他联想到张翰的故事,不过他声明“此行不为鲈鱼鲙”,此行目的与张翰不同,他自己是远离家乡。这样反跌一笔,不但使诗变得起伏跌宕,而且急呼下文“自爱名山入剡中”。剡中,今浙江嵊州,境内多名山佳水。句中“自”字,与上一句中“不为”相呼应,两句紧相连贯,增强了感情色彩。
古人曾说过:“诗人之言,不足为实也。”那意思大概就是说诗具有凝炼、概括、夸张、含蓄等特色,诗中语言的含意,往往不能就字面讲“实”、讲死,所以说写诗的人也应该“不以辞害意”。这首诗的三四两句,如果只理解为诗人在表白“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吴地的美味佳肴,而是要去欣赏剡中的名山,那就未免太表面了,太“实”了。李白“入剡中”,是若干年以后的事。读者要知道它的含意到底是什么,还得回到诗的第三句。从张翰所说的话来看,张翰是把“名爵”与“鲈鱼鲙”对立起来,放弃前一个,而选后一个;而李白对后者的态度很明朗——“此行不为鲈鱼鲙”。至于对前者,诗人没有明说。可是,“秋下荆门”以后的所言,所行,就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了。第一,“此行”并没有“入剡中”,而是周游在江汉一带,寻找机会,以求仕进;第二,他还明白地声称:“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上安州裴长史书》)他还希求“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这种建功立业的宏愿,积极用世的精神,和张翰的态度恰恰相反。所以诗人此时对“名爵”和“鲈鱼鲙”都是一反张翰的意思,只不过在诗中说一半留一半罢了。当然,这也是“适志”,是辞亲远游、建功立业的“志”。
诗的第四句说,饱览绍兴的名山佳水,也是诗人所向往的。这种兴趣,早在他出蜀之前就已经表露出来了,不过联系上一句来看,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此了。自视不凡的李白,是不想通过当时一般文人所走的科举道路去获取功名的,而是要选择另一条富有浪漫色彩的途径,那便是游历,任侠,隐居名山,求仙学道,结交名流,树立声誉,以期达到目标。所以这里的“自爱名山入剡中”,无非是在标榜诗人自己那种高人雅士的格调,无非是那种不同凡俗的生活情趣的一种艺术概括。这种乐观浪漫、豪爽开朗、昂扬奋发的精神,生动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以及盛唐时代的精神风貌。
诗人见到檀道济故垒,回想檀道济被枉杀一事,顿生感慨,故首两句即以“万里长城坏,荒营野草秋”伤之,对檀道济的无罪被杀这一深悲极痛之事一掬同情之泪。然虽伤之,亦含赞颂景仰檀道济之意,此从将檀道济比喻为巍巍万里长城可见。这两句既是写景,又是抒发其沉痛情感。次句“荒营野草秋”,以眼前荒凉萧条之景寄托其悲凉沉痛之思。由于诗人心头别有一层现实的凄楚哀感在,因此一登旧垒,便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数百年前遭冤被害者的愤怒的抗议声立即在耳际回响。这种历史与现实在心头的交感共鸣,不是说明诗人的历史意识特别强烈,而是说明诗人需要借助历史来抨击现实,抒发积愤,悼念友人。诗人的友人王叔文是中唐的政治家。在唐顺宗支持下,他主持永贞革新,兴利除弊,曾使“人情大悦”。后来不幸被宪宗“赐死”。诗人认为这也是自坏长城。三,四两句化用民谣入诗。据作者自注: “史云:当时人歌曰‘可怜《白符鸠》,枉杀檀江州。‘”檀道济的被杀,尽管宋文帝给他罗列了一大堆罪状,但历史是公正的,人民的同情在遭冤者一边。这首民谣就是最好的证明。
全诗的言外之意是说,对于王叔文的无罪被“枉杀”,历史也会作出公正的判别,人民的同情也在王叔文一边。借古人的酒杯,浇心中的块垒,而又妙在不肯说破,遂使全诗意蕴深厚,寄慨无穷。
螃蟹,一般被视为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皮日休在这首诗中所吟咏的螃蟹可以有不同的诠释。有人认为此诗赋以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按照这种说法,在这首诗中,诗人热情地赞扬了螃蟹的铮铮之骨、无畏之心和不惧强权、敢于“犯上”的壮举,寄托了他对无私无畏、敢于“横行”、冲撞人间“龙庭”的反抗精神的热烈赞美和大声呼唤。尤其是三四两句,说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怕海龙王的强权,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的颂扬之情。但也有人认为此诗对螃蟹形象的刻画,是塑造了一个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入木三分地讽刺了社会上一些横行霸道之人。所谓诗无达诂,两种理解都不无道理。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技巧上很有值得称道之处。首先,是多侧面的形象描写。首句“未游沧海早知名”,是通过诗人久闻螃蟹大名,从远处来极写蟹在诗人心中的崇高地位。一个“早”字,既显示了螃蟹所负盛名时间之久,又表现了诗人对螃蟹品格爱慕之日深。次句“有骨还从肉上生”,重在描写螃蟹的外形。“有骨”,有甲壳,是螃蟹与无骨软体动物的重要区别,也是它赖以生存的手段。“有骨”二字暗寓了诗人对螃蟹身有傲骨的赞美之情。三、四两句“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是从心灵世界的角度为螃蟹敷彩。传说天帝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海龙王是水族的主宰,雷电是天帝怒气的产物。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惧龙王的强权,即使在龙王的龙庭中,它也敢于“横行”。正是由于这多方面的镂刻,从而使螃蟹不畏强权的叛逆性格具有了立体感。
其次,把深厚的思想感情含蓄地寄寓在妙趣横生的形象中,也是此诗的显著艺术特色。封建秩序不容许叛逆思想的公开表达,诗歌的艺术规律也要求作者的思想倾向要尽力融入艺术形象中,这些都是诗人以“横行”之蟹的形象寄寓反抗意识的原因。诗中,诗人颂扬螃蟹的叛逆性格,并未流于直露,而是从“名”“骨”“心”“横行”等侧面逐层对蟹的形象赋之于人的品格、加以刻画、让读者从蟹那具有立体感的形象中自行品味蕴含其中的主旨思想。
此诗语言形象、幽默、传神,把螃蟹的形象和神态写得活灵活现,全诗不著一个“蟹”字,对蟹的写照可谓极致。